立法会选举票站调查最新发展

2012-08-13

  立法会换届选举经已展开,选举管理委员会亦已修改《立法会选举活动指引》,在今年六月二十二日颁布。由于选管会低调颁布最新指引,而政府的新闻公报又只以「立法会选举七月十八日起接受提名」为题,因此指引内关于票站调查的部份未受关注。

  笔者一向关注票站调查在香港的发展,尤其是票站调查的操守问题,因此希望藉着本文向读者简述票站调查争议的由来和最新发展。

票站调查的争议
  2004年立法会选举过后,笔者撰文指出,当年在立法会选举时进行票站调查的机构,除了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外,还包括几个有明显背景的机构,合共派出接近二千人在超过三百个票站进行调查。而在选举过后,亦有参选政党公开承认曾经进行票站调查,并在投票结束前透过有关调查得悉选举形势。

  笔者当时写道:「笔者从不反对政党或其他机构进行票站调查。相反,能够把政策平台和选举工程建立在科学数据之上,是社会的进步。笔者反对的,是调查机构以不诚实的手法套取选民的意见,秘秘密密地用作选举工程……选举委员会与传媒机构多年来的共识,是投票结束前不会预测结果……如果个别参选人仕能够透过某些渠道,取得这些宝贵的资讯……选管会定下来禁止发放票站预测的指引,是不是变得毫无意义?」

  笔者当时承诺:「为了绝对保持中立,笔者从来不会在投票结束前,把结果通传给参选人士」,这个承诺至今没有改变。

  2004年之后,笔者出席过立法会会议、发表过《香港家书》、以及向历任选举管理委员会多次陈述意见。可惜,票站调查的争议只是愈演愈烈,四年前更加出现参选人士杯葛甚至破坏票站调查的行为,是民主配套制度的倒退。追究原因,都是因为既得利益凌驾于专业发展之上。获益者当然不愿改变,但监察者亦保驾护航,以至受害者投诉无门,实行以暴易暴,争议于是愈演愈烈。

  多年来,笔者不断强调,票站调查以至一般民意调查的规管,应该根据三项原则制订:(1)政府愈少监管愈好;(2)资讯流通愈畅顺愈好;(3)专业守则愈早制订愈好。按照这些原则,笔者曾经多次向历任选举管理委员会提出建议,修改选举指引,但都不得要领。

  在去年《区议会选举活动指引》和今年《立法会选举活动指引》的谘询期间,笔者都以书面向选管会提出以下疑问:若果个别机构基于社会公义和资讯自由的考虑,在投票期间向所有候选人私底下免费提供票站调查资料,是否违规?笔者其实并非鼓励有关活动,而是希望透过以上虚构例子要求选管会明确指出,倘若票站调查机构没有在投票结束前透过传媒公布票站调查结果,但就容许候选人私底下使用票站调查资料制定当日的选举工程,是否属于违规?

  选管会去年没有回答,今年则在七月十七日正式以书函回覆笔者,相关内容如下:

  「你于五月八日致本会的来函中提出若 『他朝有日,如果某某机构基于社会公义和资讯自由的考虑,明确声明会进行票站调查,并且会在投票期间全程向所有候选人私底下免费提供票站调查资料,选管会是否视作违规处理?』

  本会十分重视并致力确保所有公共选举在公开、公平和诚实的情况下进行。本会会密切监察投票当日的选举情况。指引第15.4段说明『在投票时间内公布的任何票站调查结果或意向预测,尤其是关于个别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均可能影响选民的投票意向及选举结果。因此,选管会提醒传媒及有关机构,在投票结束前,不可公布票站调查结果或就个别候选人/候选人名单的表现发表具体评论或预测。』指引亦订明进行票站调查人士或机构需要签署承诺书,同意遵守承诺书上的守则,包括投票保密及不会在选举结束前以任何形式公布票站调查结果。

  本会认为由于上文第二段所述的情况涉及众多的候选人,在投票结束前向他们提供票站调查结果会极有机会引致上述资料公开,其效果等同公布票站调查结果,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选民的投票意向及选举结果。严格来说,如果候选人利用有关资料作选举之用,进行票站调查的开支亦可能成为选举开支,须符合所有相关的选举法例。

  根据指引第15.7段,如有机构/人士没有遵守承诺书的条款或选举活动指引的规定,选管会可撤销其进行票站调查的批准,亦可发表公开声明,作出严厉谴责或谴责,并公布其名称。本会呼吁所有获准进行票站调查的机构的人士必须严格遵守指引的规定。」

  笔者感谢选管会的答覆,强调(一)免费向所有候选人提供票站调查资料,有可能引致资料公开而构成公布结果;(二)如果候选人使用票站调查资料作选举之用,即使免费(笔者理解),亦会把票站调查经费列作选举经费。

选管会的指引与灰色地带
  选管会的答案,无疑澄清了一些盲点,但就仍然留有灰色地带。例如,倘若调查机构只向部份候选人免费提供票站调查资料,又或秘密地提供资料,而不构成公开发放,情况又会如何?根据笔者的解读,有关候选人应该申报有关行为,兼且把票站调查机构的有关开支列作选举经费。选管会若果能够清楚说明这点,或许可以澄清更多疑问。

  笔者注意到,相对于去年《区议会选举活动指引》和去届《立法会选举活动指引》,今年的《立法会选举活动指引》有以下改动:

  以前关于「进行票站调查」部份:「任何人士或机构均可进行票站调查。基于保安理由,专用投票站不可进行票站调查…」

  今届相同部份的谘询条文:「任何人士或机构均可就任何地方选区/功能界别进行票站调查。然而,为免公众误会有不公平,已公开表明支持任何候选人的人士或机构,或者已有成员在有关地方选区/功能界别参选的机构的票站调查申请通常不会获批准。基于保安理由,专用投票站不可进行票站调查…」

  今届相同部份的最后条文:「任何人士或机构均可就任何地方选区/功能界别进行票站调查。然而,为免公众误会有不公平,已公开表明支持任何在有关地方选区/功能界别参选的候选人的人士或机构,或者已有成员在有关地方选区/功能界别参选的机构的票站调查申请通常不会获批准。基于保安理由,专用投票站不可进行票站调查…」

  选管会加入上述条文,似乎是要防止候选人或其关系户在自己参选的地区或组别进行票站调查,至于候选人能否在自己参选的地区或组别以外进行票站调查,最后版本似乎又有灰色地带。

  无论如何,对于选管会的努力,笔者表示欣赏。对于选管会应否禁止关系机构进行票站调查,笔者没有意见。笔者只是不断强调,所有进行票站调查的机构都应该遵从国际指引,在调查时明确说明调查的目的和用途。由于票站调查和选举工程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讨论焦点,笔者于是在去年和今年的谘询期间,建议选管会在选举活动指引之中,引入下列文字:「票站调查人员须要告知接受调查的选民,调查所得资料会否用作选举工程」。笔者认为,这是在愈少政府监管愈好的情况下,最能尊重调查业界专业发展的方法。

  以今年为例,笔者曾经建议选管会修改《立法会选举活动建议指引》第15.3段,及「票站调查承诺书」中的相关条文:

  现时条文:投票是保密的……进行票站调查的人员必须尊重选民不愿受到打扰的权利和意欲,又应在进行票站调查前,告知接受调查的选民参与票站调查,纯属自愿。

  建议修改:投票是保密的……进行票站调查的人员必须尊重选民不愿受到打扰的权利和意欲,又应在进行票站调查前,明确告知接受调查的选民,票站调查所得资料会否用作选举工程,及告知接受调查的选民参与票站调查,纯属自愿。〔间线文字为笔者建议新增部份〕

  虽然选管会没有接受有关建议,亦在新版的指引中留有颇多灰色地带,但观乎选管会发出的书函和选举指引的修订版本,似乎显示选管会正在注视有关问题。

提升票站调查公信力
  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的团队,经过详细考虑之后,决定在今年的立法会选举中继续进行票站调查,但就会调整方法,提升票站调查的公信力。初步构思如下:

  (一) 强调与选举工程无关:虽然选管会没有接受笔者的建议,但所有民研计划派出的访员,都会在所有访问开始之前,明确告知所有接受调查的选民,所得资料会不会用作选举工程。

  (二) 加强独立操作:民研计划派出的访员,除了穿着鲜明的制服之外,亦会与其他调查机构的访员保持距离,防止资料泄漏。这个做法,无疑增加了操作难度,以至样本减少,但为了争取巿民信任,代价似乎无可避免。

  (三) 对赞助机构提高要求:四年前开始,民研计划已经要求票站调查的赞助机构,正式签署承诺书,确保不会在投票结束前泄露票站调查资料。今年也不例外,民研计划会进一步要求赞助机构说明什么时间需要取得统计资料作什么用途,以决定交收资料的时间和模式。

  (四) 容许巿民更多选择:为了释除所有巿民的疑虑,民研计划会向受访巿民提供更多选择,例如在票站范围以外进行访问,或在选举过后才处理数据等等措施,建立巿民的信心。

  (五) 保守处理统计资料:鉴于上述多项措施都会增加调查的操作成本,无可避免地降低调查的样本数目,而杯葛调查以至提供虚假资料的被访者可能继续存在。因此,民研计划在投票刚刚结束时的选举预测,可能须要更加谨慎和保守,希望巿民见谅。民研计划会思考如何在投票结束后,陆续增加有关预测的准确程度。

  长远而言,票站调查能否在香港健康发展,仍要视乎各界人士,包括学者专家、政界人士、政府官员、以至曾经进行票站调查的团体和机构,能否以广阔的国际视野和胸襟,审视票站调查在本地的发展,成为华人地社会的未来典范。

  两个月前,世界民意研究学会破天荒在香港举行年会,是学会六十五年来第一次在欧美以外举行年会。期间,来自美国民意研究学会的学者专家主持了一个专题讨论,包括票站调查的目的意义和历史发展,亦论及票站调查面对的挑战和机遇。有关讨论已经节录于本刊,值得读者细阅。

  笔者希望,今年选举过后,各界人士能够总结香港的经验,同心协力解决以往面对的问题,为未来的发展提供国际级数的出路。
下载
相关文章 / Related Articles

香港学生反修例运动中网络关系解体的实证调查

宋昭勋、吴静、胡欣立
2021-01-11

警队与社交媒体

黄子健、马伟杰
2017-05-08

2016年度新闻与社交媒体使用行为调查

马伟杰 周展梁 叶诗颖 伍淑冰 梁俊仁
2016-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