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视新闻危机事件报道状况分析
中国新闻媒体对危机事件的报道长期被政治因素左右,随着社会发展和政治环境,危机事件报道的空间逐渐开阔,特别是2003年的「非典」事件极大推动了中国危机报道观念的变革。从「非典」前期新闻媒体的集体失语到后期的及时透明完全公开,政府与媒体都意识到危机事件中信息公开对于沟通民众、疏导情绪的重要性,新闻媒体特别是电视新闻媒体在危机事件中的沟通、传递、解析等作用愈益明显。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政府逐步依法构建新闻媒体及时准确报道危机事件的开放空间,新闻媒体对危机事件报道领域和报道思路不断拓展。
中国将公共危机事件分为四类,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1,纵观当前中国各类危机事件的电视报道,其报道规则有所不同,传播效果也存在一定差异: —自然灾害的报道趋向透明开放。如2008年5月12日汶川发生特大地震,中央电视台在地震发生32分钟后就展开报道并推出特别节目《关注汶川地震》,及时透明报道汶川地震最新情况,打破长期以来单向度的僵化报道模式,突出电视新闻即时信息传递和社会组织动员作用,但报道后期似又落入只重视典型树立的窠臼,显示程式化的报道思维依然存在。
—「灾难不是新闻,救灾才是新闻」的事故灾难报道旧有模式有所突破。如中央电视台对2010年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的电视直播报道,紧密围绕事故现场的救援行动展开,同时不断呈现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为救人做出的不懈努力,强调以人为本造就王家岭救援奇迹的积极舆论导向,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评价,不过报道总体集中体现抗灾成绩和积极举措的,较少对事件必要的反思。
—公共卫生事件报道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政府部门的意志。2003年「非典」事件之后政府明确意识到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公开的重要性,但是由于大规模疫情极易造成民众心理恐慌,政府部门对待公共卫生事件报道的态度常常患得患失,进退失据。如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早在《东方早报》披露之前已引发一定的社会关注,而鉴于当时特定的社会氛围电视新闻媒体将相关报道大大延后,其间中央电视台甚至制作新闻专题《1100道检测关的背后》将三鹿婴幼儿奶粉作为中国婴幼儿奶粉的标杆,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中国电视新闻媒体对东日本大地震放射物波及我国公共安全的相关报道,报道及时迅速披露环保部门检测结果,深入调查中国国内核电站安全问题,以多角度、富理性的解释性报道迅速粉碎「谣盐」问题。对比可见,相关报道成败的根源恰在于政府部门对不同公共卫生事件性质的判断。
—在政治因素考量下,社会安全事件「不传播」仍为报道常态。「统一口径」和「授权发布」是国内对涉及社会安全事件报道的基本准则,如2008年3月14日西藏拉萨发生的打砸抢事件,新华社一周之后才发布简短消息,此时3.14相关报道已充斥国际社会,而中国新闻媒体集体失语导致各种猜测性报道、负面观点舆论充斥全球,中国政府和国家形象受到极大损害。
中国改进电视新闻危机事件报道的意义分析
随着中国进入各类社会矛盾凸显期及新媒体迅速崛起,各类危机事件的相关信息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迅速为国内公众知晓,如果依旧沿袭传统的危机事件报道思维,电视新闻容易丧失话语权和公信力,客观上易于导致社会恐慌和悲观情绪蔓延,改进中国电视新闻危机事件报道,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更好满足受众知情权。危机事件一般来说与公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尤其在危机事件爆发初期,人们迫切需要获取尽量多的信息以权衡自身或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他人处境的安全度,此时如果主流媒体信息不足、或信息模糊不清、或信息传播不对称,都会造成流言乘虚而入,进而引发公众焦虑和恐慌。
—实现有效舆论引导。一般情况下,危机事件发生后会出现两种舆论,即社会舆论和新闻舆论,新闻媒体重要的社会职责就是在危机事件发生引导社会舆论与新闻舆论趋向一致,但媒介融合背景下中国国内新闻舆论与社会舆论错位的几率明显增加,典型的如「钱会云案」、「夏俊峰案」等,正是电视新闻对相关事件报道的缺位造成其社会舆论与新闻舆论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监测社会环境,及时提供预警。危机事件的发生有酝酿的过程,新闻媒体如果能及时发现危机前兆,或者在危机发生之初及时预警,可以使相关部门采取预防措施或及早制定预案控制危机影响程度。中国政府内部传统意义上「层层上报」的分级传播方式难以保障效率,而出于利益博弈等原因又往往造成信息失真变形,电视新闻直播减少分层传播失真和变形的危险,可以第一时间为相关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决策参考,电视新闻媒体通过构建公共话语平台,在提供信息的同时也能提供思考,形成公民与政府的良性互动。
—培养公民危机意识,提高社会危机应对能力。作为公共话语平台的电视新闻媒体可以通过多种手段吸引公众参与公共话题讨论,培养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提高公民的理性意识。在理性的社会群里谣言难以盛行,全体公民危机意识增强有利于重大灾难性事件发生时降低社会动荡烈度,更能有效防止「单一型」危机向「复合型」危机转化。
从电视媒体自身看,改进危机事件报道也是增强中国电视媒体公信力,提升其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在融媒体的危机事件报道中电视新闻更是克服新媒体传播负面影响,有效实现舆论引导的重要手段。
媒介融合背景下中国电视新闻危机事件的突围之道
媒介融合深刻改变了媒介生态,人们越来越倾向以更简捷便携的媒介终端实现信息采集与发布,传播渠道的多样化与传播方式的跨时空性将全球更紧密地交织,危机的不确定性引发的公众恐慌焦虑极易迅速传播蔓延成风,甚至引发全球性的危机。媒介生态的变化要求中国电视新闻改进危机事件报道应充分顺应媒介融合的大趋势。
—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及时、客观、真实报道危机事件,再造电视新闻权威性。泛政治化的惯性思维下形成的危机报道传统模式在当前中国电视新闻危机事件报道中的影响依然明显,片面强调宣传教化效果、片面理解时宜性忽视新闻时效、缓报瞒报等现象常有发生,这无疑造成了对新闻媒体权威性和公信力的伤害。实际上危机本身才是威胁社会良性发展的最大障碍,重申尊重新闻规律,不过是呼唤回归常识,全面、真实、客观、及时报道危机事件,本质上不会对社会政治格局和社会经济生活构成威胁,相反,其有助于更好协调社会运行机制,促进社会民主化进程,也更能凸显政府的开放与自信。
—转变敍事方式,注意新闻话语结构的完整性和规律性。中国电视新闻在报道危机事件时尤其应重视新闻话语结构的完整和有序。中国电视新闻对一些危机事件、特别是涉及政治因素的危机事件的报道常因新闻话语结构完整有序性的缺失而引发非议。如2008年3月14日西藏拉萨发生打砸抢事件,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从3月15日起对此事件进行连续报道,但在《新闻联播》的报道中观众只能看到官方对事件的定性及各方人士的表态等,却无法了解事情发生的原委、经过等,缺少事实性依据和对「先前事件」介绍的报道一定程度上导致不利于中国政府的新闻舆论在全球范围内取得话语主导权。美国学者斯蒂文•芬克认为危机传播可分为四个阶段:危机形成阶段—这时强调第一时间发布危机信息;危机蔓延爆发阶段 —强调信息的「指导性」,告知公众如何应对危机;危机减退阶段—应强调「调适」信息,帮助受众进行心理恢复;危机结束阶段—把突发事件、危机事件转化为正面形象的树立和维护。中国电视媒体往往在危机形成和蔓延阶段就开始将危机事件强制性向正面形象树立和维护方向转化,强调政府高度重视等信息,这种脱离受众最基本信息需要的强制性宣传效果往往适得其反。
—通过融媒体电视实现全媒体互动,创新危机事件报道方式。电视新闻顺应媒介融合的趋势,将电视、电脑、手机等屏幕合为一体,打造「融媒体电视」,应是创新电视新闻危机事件报道的必由之路。以融媒体电视为起点,电视新闻危机事件报道可以进行多方面变革。危机事件发生初期,电视新闻依靠电视机构本身采集的视频素材的可能性不大,这就需要电视媒体重视新媒体渠道拓展以获取更丰富的视频新闻素材来源,更加突出互动性和参与性,将电视屏幕变成信息传播和交流的平台。当然通过新媒体终端传播的新闻往往由缺乏新闻专业素养的「公民记者」提供,容易产生新闻表达粗糙、新闻要素缺失乃至新闻失实等问题,这就需要新闻专业化的处理。如5.12汶川地震发生时,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的学生恰巧拍下地震发生时的真实场景,这段视频作为最早的活动影像记录在网上迅速传播,视频中学生面对突发地震难免惊慌失措,记录下一些不雅同期声,大概因为这个原因,中央电视台在当时没有任何其他地震视频来源的情况下始终未予采用,而同一时间全球几乎所有主流电视新闻机构在抢发汶川地震消息时都播放了这段视频,不过在播出时对其中有悖新闻伦理的一些声音做了处理,既发挥电视新闻视听传播优势,也能保障新闻专业操守的实现。此外,危机事件报道中传统电视线性播出的局限与许多重要信息须密集多次播报的需求容易形成矛盾,这就需要电视新闻界面的合理划分,实现电视屏幕的信息汇聚平台化,通过多视窗、多字幕等处理方式丰富电视新闻屏幕的信息传达空间。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未来电视新闻面临向用户制作内容模式方向转变的可能,需要强调的是,这种参与并不意味着受众成为电视新闻采制的主体。
—建立媒体、政府、受众三者良性互动关系,实现意见跨界传播。危机事件报道中电视媒体应懂得通过互动的融媒体电视平台收集民众的民意和反馈,实现信息的双向、多向交流,通过融媒体各种终端屏幕实现媒体与政府、民众的良性互动,共享危机事件信息平台,消除公众可能的恐慌,让政府第一时间了解公众需求,同时为政府处理危机事件提供决策参考。
中国电视新闻媒体改进危机事件报道有赖于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而电视新闻媒体自身应积极争取话语空间,融合多种媒介优势提高时效性,加强社会沟通实现公信力。
1. 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作此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