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公共领域」:瓶颈与进路—《微博改变中国》系列之二

2013-06-14

  美国创意策略公司(Creative Strategies Inc.)顾问本.巴加林(Ben Bajarin)在《时代》杂志网路版撰文认为:「Twitter已经成为当今最具颠覆性的新媒介之一」。「在我经常使用的服务中,没有一个具备像Twitter这样的即时信息服务。」在中国,微博的被追捧程度丝毫不亚于Twitter在美国受欢迎的程度,甚至有海外研究者认为,新浪微博在许多方面优胜于Twitter。1

「撬动中国」的支点和「公共领域」瓶颈
  微博对于当今中国社会发展的最大功用,莫过于对公共领域的建构作用。微博将「内容为王」与「关系为辅」两个方面共时性地统一于一个平台,并因其可以嵌入大量的协力厂商软件而成为「富媒介」(rich media)。借助于循环对话不断产生的「推特流」形成意见的「涨落」,进而达成某种相对性的共识。

  拜特殊的传播模式所赐,公众舆论得以在微博「野蛮生长」。在笔者负责的德尔菲(Delphi)专家问卷中,多数专家认可微博为一种「具有公共领域潜质的新新媒介」。借用古希腊哲学家阿基米德(Archimedes)「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动地球」的论断,笔者将公共领域的建构称为微博撬动中国的「支点」。

  笔者在专业调查网站「问卷星」随机抽取微博样本户400个,回收有效问卷333份。结果表明:内地网民对于「微博可以改变中国」这一观点非常认同的占9.91%;基本认同的达到39.34%;说不准的占38.44%;不认同的占11.41%;极不认同的占0.9%。

  根据德尔菲专家问卷的三轮回馈,此将「阻碍微博成为当下中国公共领域的瓶颈」归结为七个方面:
1. 微博的碎片化文本特征和爆炸式传播效果,不利于让使用者在掌握全面资讯和事实全貌的基础上转发和评论。

2. 多数用户使用微博的主要动机在于获取资讯、满足娱乐和社交,参与持久、重要的公共议题讨论的动力不足。

3. 政府管控过严,网站对敏感话题予以删贴、屏蔽、禁号,限制了资讯的自由流动。

4. 利益团体对微博用户的「劝告」、恐吓,或组织、动员甚至雇佣水军,造成舆论假像。

5. 公共领域有赖于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和中产阶层的成熟度。现阶段的微博用户素质参差不齐,一些用户对谣言识别能力较差,非理性的表达方式常见于不同意见的争论。谣言、谩駡、攻击、恐吓和约架现象在微博屡见不鲜,造成公众讨论的扭曲和中断。

6. 由于区域经济、网路条件的发展不均衡,「数字鸿沟」使一部分民众仍然不能进入微博平台讨论公众话题。

7. 推行名人加『V』认证、收费会员制以及微博运营商对名人的「提及推荐」等设计,造成微博用户话语权的实际不平等。

「改变中国」与「改变微博」
  多数德尔菲专家表示,实现微博「理想的传播情景」,有必要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改善公权机关对微博的管理、加强网络法制建设、摆脱商业操控、提升用户的社会伦理道德、提高公民素质,增加媒介素养。也就是说,微博是否能够改变中国、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中国,取决于它如何改变自身。

(一)网路善治:理想的微博管理模式
  英国学者安德鲁.查德威克(Andrew Chadwick)认为,「互联网比较自由,不过,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它也有自己的弱点,从而可以被施加管制,并且就像所有的活动领域一样,它容易受到强势利益集团和参与者的影响。」2就网络的无国界性特征来说,避免强势集团介入的最佳管理模式,莫过于「无为而治」,即由使用者生产自主管理。但是,从全球的范围来看,即使信奉网络自由主义的Google和Facebook,亦不得不被动地采取管理手段。前者上月因疏于管理,而在一起「诽谤性搜索提示」诉讼中败诉;后者则因允许用户上传血性视频片段而受到舆论谴责。

  在全球化和的语境下探讨中国微博的治理之道,使其更符合公共领域的要求,这里需要引入「善治」(good governance)的概念。

  俞可平认为,「善治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3从系统科学的角度来看,微博系统存在着大量的自组织行为。微博用户通过信息交换和观点的「涨落」,使网络资讯从混乱走向有序、从混沌走向清晰。系统科学还借鉴生物学上的「自创生」(Autopoietic)概念,阐明系统在没有外力干预下,具有自我创造、自我产生和自我形成的能力。新浪微博社区委员会的产生和《新浪微博社区公约》的试行,都可看作是一种「自创生」,标志着新浪微博从「治理」到「善治」的转变。

  新浪微博社区委员会处理用户投诉体系,可用下图表示:

(二)微博辟谣:「自净」与「他净」的博弈
  在微博传播系统中,网民通过正常的资讯分享和沟通对话消除谣言,属于典型的「自组织」行为,由微博使用者自发组织形成的辟谣组织,则属于「自创生」。从辟谣效果的角度来说,微博用户自发的辟谣属于「自净」;由「他组织」发布的辟谣资讯,则属于「他净」。自净功能发挥作用的机制是:网民在转发和评论的过程中,通过对共享信息的甄别、比对和个性化的评论而逐步消除其不确定性。

  鉴于当前的微博还是一个真伪并存、泥沙俱下,充斥着大量的「水军」言论的舆论场;加上微博用户的媒介素养参差不齐,所以在现阶段,谣言治理机制实际上取决于「自净」和「他净」的博弈。

  上月,台湾董姓女子因发布便当店拒售盒饭给菲籍劳工的网络谣言,而涉嫌违反社会秩序,后被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内地传播京温商城安徽女青年「离奇死亡」谣言的彭某等13人,则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在以上案例中,两岸警方不约而同地两采取了「他净」的处理谣言方式。从网路善治的角度来看,「他净」容易产生「寒蝉效应」,并非最好的处理方式;但「自净」的效果,又有赖于网民辨谣素质的进一步提升。

(三)圈子文化:社会共识的悖论
  新浪微博的加『V』认证,原本是用作识别使用者身份的标志,后来异化为一种名人与「草根」身份分裂的符号,并逐渐异化为一个掌控社会资本和话语权的特殊「圈子」—「名人堂」。

  桑斯坦(Cass R. Sunstein)认为,人们会根据自己的偏好有选择地接受资讯。4这一理论阐释了人们在微博上有选择的关注(Following)行为。通过有选择地「加关注」,并根据自己感兴趣的资讯而对所「关注」的用户名单不断调整,逐步形成自己较为固定的圈子,进而浸润于带有一定封闭性、且不断强化个人原有认知的「圈子文化」。

  「两条微博,一个分裂的中国」。5月29日,新浪微博用户「@假装在纽约」发布的这条只有13个字元的微博引起广泛关注。该微博附有《华商报》王歪和《环球时报》英文版记者张治龙的两条微博截屏。前者写道:「一个老家在延安的记者打电话求助,说家人在延安受欺负了,希望报导。我问你是哪个报社的……对方吞吞吐吐说:环球时报……我说:不管。」后者的诉求是:「希望王记者摒弃意识形态斗争,谨慎消费他人痛苦。」

  以上两条微博被认为是微博「圈子文化」的一个案例。《南方人物周刊》2012年9月6日曾载文认为,「今天的《环球时报》被贴上了越来越多的标签—‘愤青大本营’、‘爱国贼老窝’、‘商业民族主义’……」。都市报在内地则被视为市民文化和的代表。微博上的左、右意识形态之争,不仅遮蔽了某些改革共识;而且助长了「非黑即白」、「非此即彼」的简单化思维,使得本来肤浅的网路文化更显示出「网络的巴尔干化」(cyber-balkanization)分崩离析的文化特征。在全球化意识形态下,多元化和文化冲突是网络民主、自由的反映,但意见冲突异化为人身攻击甚至诉诸武力,以致「约架」流行,就与民主、自由的真意渐行渐远了。

  哈贝马斯认为,「沟通过程所追求的是共识,它满足了合理同意表达内容的前提,一种通过交往而达致的共识具有合理的基础。」5 微博上的不同圈子彼此对立,党同伐异,有悖于哈贝马斯的沟通理论和理性辩论的理念,亦无益于微博公共领域的构建。

(四)扭曲沟通:错位的言语情景
  在言语主体的沟通过程中,由于主体性与客观领域、规范领域以及主体间性领域之间发生混乱,欺骗、操纵、隐瞒等因素进入传播过程,由此产生「系统扭曲交往」(「扭曲的沟通』)。哈贝马斯认为,这种「交往病理」可以说是「目的行为」与「沟通行为」发生错位的结果。

  在笔者执行的网络调查问卷中,微博用户遭遇的「扭曲的传播」类别的比例(多选)分别为:谣言65.17%;漫骂、侮辱54.95%;恐吓26.13%;欺骗56.46%;约架6.01%。

  由各种利益集团操纵的「水军」言论,是最常见的「欺骗」行为,其手段一为「漂白」,一为「抹黑」。不管何种「扭曲的沟通」手段,都会为「清晰的传播情景」设置「舆论陷阱」,误导大众。

  哈贝马斯的沟通理论提出四种有效性主张:对真实性的主张、对正当性的主张、对真诚或诚实性的主张和对意义的主张。水军言论本着「把水搞混」的目的,发布不真实、不正当、不真诚的欺骗性信息。混淆了「沟通」与「假沟通」的界限,制造了舆论的假像。而政务微博「对网民诉求敷衍,对于负面言论采取封堵、拉黑甚至威胁恐吓的手段,严重影响了公信力。」6

结语
  根据约瑟夫.奈和约翰.D.唐纳胡的「全球化世界治理」理论,应该从三个方面评估「全球传播革命」—网路的范围、内容的深度和经济影响力。当前,微博在用户的普及范围和数量、内容的深度两方面都远远超越其他媒体,但在经济影响力方面,尚未拥有一个像Twitter那样成熟的商业模式。

  媒介从来就不是万能的。「技术决定论」的观点并不符合唯物史观。微博能否改变中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中国,不仅取决于微博公共领域的建构水准和网民能否将理性的网络表达化为实际行动,而且也取决于微博对中国社会发展影响的广度、深度和强度。而这一切还依赖于一个更为开放的媒介环境、一个公民素质更高的微博用户群体,以及全社会「数字鸿沟」的不断弥合。


(本文受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基于微博的表达权与「理想的传播情景」》和牛津大学OII同名访问项目支持)

1 Alvaris Falcon, Twitter vs. Weibo: 8 Things Twitter Can Learn From The Latter,http://www.hongkiat.com/blog/things-twitter-can-learn-from-sina-weibo/
2 安德鲁•查德威克:《互联网政治学:国家、公民与新传播技术》,任孟山译,P311,北京,华夏出版社,2010
3 俞可平主编:《治理与善治》,P8,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4 卡斯•R•桑斯坦:《谣言》,P78,张楠迪扬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
5 尤尔根•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曹卫东译,P274,上海出版社,2004
6 佟力强:《2012首都互联网发展报告》,P29,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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