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的采访权利

2013-09-11


  随着网络媒体和自媒体的流行,以下几条问题不时出现。其一:谁是记者?「公民记者」和网站人员,算不算记者?其二:记者采访时,用不用出示记者证?市民在现场用手机拍摄,算不算采访?其三:就以上两条问题,给出直接答案,并不容易。既然难以分辨谁是记者,由官方统一签发记者证又如何?

民间媒体采访被拒
  特首梁振英八月中到天水围举行论坛,当时有不少「民间媒体」(近年兴起的网络媒体),包括《主场新闻》、《独立媒体》等要求派记者入场采访,但遭到拒绝。《独立媒体》的特约记者其后撰文,指民间媒体经常被拒采访,就连官方活动和记者会亦难以得知。为此,《独立媒体》曾去信政府新闻处及十二个法定机构,要求对方举行记者会前发送采访通知。

  《独立媒体》的报道指出,新闻处以系统容量有限、拒绝《独立媒体》这项申请。新闻处设有新闻发布系统,当某家传媒的申请被接纳,该机构人员可随时登入系统查阅政府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等。该报道质疑,所谓「系统容量有限」只是推托之词。新闻处多提供一个登入帐号,所花费的资源几近乎零。再者,新闻处年度预算开支近九千万元,并可向立法会追加拨款。该报道又认为,如果《独立媒体》是一家新的主流媒体,新闻处就不会以这个理由拒绝。因此,真正的原因是新闻处不愿开先例,承认民间媒体并为它们提供正式采访政府新闻的机会。

  至于市区重建局,《独立媒体》收到的回覆是,该局的采访邀请只发给香港主流新闻媒体及海外主要新闻机构的在港代表。前者是指根据法例注册的报刊及领有牌照的电台和电视台。至于网络新闻媒体,除了由主流报刊开办的,其他都不归入主流新闻媒体类别。换言之,《独立媒体》这类民间、非主流的媒体不会收到采访邀请。艺术发展局是唯一愿意发送采访通知给《独立媒体》的法定机构。截至八月中,其他的法定机构不是没回覆,就是表示透过新闻处发送采访通知。

统一签发记者证?
  另方面,2011年中,时任副总理的李克强到访香港,其间警方的保安措施极其严密,并多方阻挠记者和示威者,引起很大的社会反响。警方其后就该次的保安措施和采访安排作内部检讨,并于2012年初发表告。

  警方在报告中指出,香港的媒体数量繁多,但没有一个组织可让所有传媒机构登记成为会员,核实从业员身份。报告又指,近年特约的传媒工作者数目增加,当中包括新兴的网络记者,要核实他们的身份很困难。警方唯有采取较严格的保安措施,包括逐一查核进入指定采访区的人士,以及检查他们的随身物品。

  这份警方报告第七十七段,谈及长远解决方案,但中、英文版稍有差异。中文版是:「鉴于欠缺识别传媒工作者的统一核实制度,警方应就这问题与其他持份者进一步探讨解决方法,让传媒工作者的身份得以核实,以便在容许传媒工作者更接近政要之余,亦能减低保安方面的顾虑。」英文版则是:“In light of the lack of a universal verification system to identify members of the media, there is scope to further explore this issue in conjunction with other key stakeholders to see if there are any solutions which would allow for a verification system to be set up which would be able to allay security concerns in allowing members of the media closer access to dignitaries.”换言之,英文版的重点是:设立一个统一核实系统,分辨传媒工作者身份。然而,报告未进一步提及,在警方的构思中,这个核实系统是什么模样?是否意味由官方统一签发记者证?

变相剥夺采访权利?
  从警方这份报告可以看出,设立统一核实系统,旨在应付网络媒体的采访要求,尤其是这些媒体派出的特约记者。后者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出现,有些连兼职记者也称不上。有个别的特约记者本身对一些社会热门议题很感兴趣,不单从事采访报道,也可能积极参与有关的示威活动。一旦设立警方或新闻处认可的统一核实机制,这些特约记者能否顺利取得记者证?

  更重要的是,早于七十年代初,新闻处就不再统一签发记者证,改由个别行业组织如香港记者协会或传媒机构各自为会员或员工签发记者证。这四十多年来,这些记者证只属辅助性质,起着方便记者采访的作用。也就是说,现时在香港当记者,不一定持有记者证。然而,警方构思中的统一核实系统,却发挥认证作用。凡未能通过认证的,是否就不具备采访资格?假若如此,是变相剥夺一些传媒机构或记者的采访权利。

  至于新闻处对较小型的媒体有保留,尤其不愿为新开设、没有雄厚后台的媒体服务,这是由来已久的,并非什么新鲜事。然而,像《独立媒体》、《主场新闻》这些网络媒体不单已运作了一段时日,且具备相当知名度,但新闻处仍拒绝提供服务,而记者亦无法入场采访特首的地区论坛,这些做法损害甚至剥夺这些民间媒体的采访权利。

采访权利至关重要
  《基本法》第二十七条只明文保障言论、新闻和出版自由,并未提及采访自由。然而,从操作层面看,采访自由是新闻自由不可或缺的部份,否则纵有宪法条文的保障,新闻自由根本无法落实,只流于一纸空谈。
  
  至于采访自由受到何等的法律保障,则要连结《基本法》第三十九条的起源和内容。1991年,当时的立法局制定法例,将联合国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大部份条文引入香港。《香港人权法案》第十六条第二款复制了《公约》第十九条第二欵,旨在保障表达自由。《香港人权法案》第十六条第三款则复制《公约》第十九条第三欵,开列了限制表达自由的措施需符合什么规定。九七回归后,《基本法》第三十九条载明,香港市民继续受到《公约》的保障,而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除依法规定外不得限制,且不得抵触《公约》的规定。

  《公约》第十九条第二欵保障表达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虽未提及言论自由(freedom of speech)、新闻自由(freedom of the press)和采访权利(right to newsgathering)等名词,但条文清楚写明表达自由是包括寻求、接受及传播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表达形式是多样化的,不论以口头、文字或印刷物、艺术品或其他方法,且可以跨境寻求、接受及传播,不受国界的限制。换言之,表达自由的内涵很广,包含条文未提及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采访权利等等。负责监督《公约》实施的人权委员会于2011年中发表了《第三十四号总论》(General Comment No. 34)阐释第十九条的内容,重申新闻工作受到保障。

  另一点值得注意,《公约》第十九条第二欵规定人人(everyone)享有表达自由的权利,而非只限于某个界别或某种职业。换言之,每个公民都享有言论自由、新闻自由,而采访权利亦非专属于特定的新闻机构或记者。

  《第三十四号总论》指出,新闻工作有着各种各样的人士参与,当中既包括全职和专业的记者,也包括在网上写博客的,以及其他以各种形式发表新闻作品的人士。因此,人权委员会认为,由政府部门统一登记或发牌,批准谁可以当记者,这样限制并不符合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有限度的认证机制只可起方便记者的作用,让他们更顺利地采访。

网络媒体的采访权利
  《第三十四号总论》又提醒《公约》成员,互联网和流动电子平台等资讯科技发展迅速,大幅改变了全球各地的传播方法,并建成一个毋需依赖传统大众传媒的全球网络作思想和意见的交流。因此,《公约》成员应尽一切办法确保这些新媒体的独立性以及让人人都能接触到它们。

  在民主自由的现代社会,谁都可开办报刊,毋需批准和发牌;谁都可当记者,不用经过审核才可采访。这种新闻自由的体现,应当贯彻在网络媒体和它们的特约记者身上。不给他们设置关卡,让他们如主流媒体般采访,这才能发挥互联网的优势。

  事实上,很多市民近年喜欢用手机拍摄,并将拍得的图像上载到社交网站。同时,主流媒体亦鼓励网民「报料」,给它们当「线眼」,好让主流媒体能及时报道新闻事件,并发掘更多题材。也就是说过往多年来,记者以全职为主,但随着互联网和手机功能的急速发展,以及使用的普及,记者很多时由大众化身而成的,一般市民可选择「报料」给主流媒体,也可自行将消息和图像在网上发布。

  在这种趋势下,如果在发布公众关心的新闻或举行公众活动时,新闻处、法定组织等仍旧只接受主流媒体采访,将网络媒体拒诸门外,这个做法不但在道理上说不过去,在现实中也难以长久维持。以八月中的天水围特首社区论坛为例,《独立媒体》、《主场新闻》未能入场采访和拍摄,但与会的市民很多都带了手机,要确保他们当场不拍照和不上载,有一定的难度。至于有些市民离场后,在网上写博客和作评论,当局更无法阻止。

  有关方面被追问为何只容许主流媒体或少数记者采访,通常给出两大理由:(一)场地有限、容纳不了;(二)保安原因和维持良好秩序。再看看天水围特首社区论坛,举办这类活动的场地,一般不会太细小。至于可否妥善安排,容纳所有记者,这要因地制宜,花些心思。再者,这类论坛本意是向一般民众开放的,当中有政府的支持者,亦可能有示威者,后者不需假冒记者入场。以保安为理由,只容许主流媒体采访,不准网络媒体的特约记者入场,不具说服力。背后的原因极可能是一些特约记者的立场过于鲜明,又或对一些议题有较深入认识,主办方怕被他们的提问刁难,令到场面尴尬。

记者采访时的责任
  接纳网络媒体,并让他们的特约记者享有同等的采访机会。对此,一些来自主流媒体的资深从业员,看法不尽相同。他们认为近年很多的采访场合都是人多兼且混乱,而有些来自网络媒体的记者又不能保持客观中立,令采访和拍摄比以前困难。

  无可否认,时代在变。主流媒体的影响大不如前,采访工作也不再是主流媒体记者的专利。网络媒体的兴起,不纯粹因为科技发达,亦因为不少受众对主流媒体失望,认为它们长久以来垄断市场,近年的水准更不断下降,不单报道流于表面,立场和观点也相对保守。主流媒体的议题设置功能和守门人角色日渐消失,受众亦越来越分散、各自寻找所需的讯息和合心意的观点。

  然而,随着网络媒体的流行,社会到底是趋向多元化,还是各走极端?市民大众都懂得尊重不同意见,还是最终无法在关键问题上达至共识?诚然,新旧媒体磨合不但需时,而且双方都要重视媒体应有的责任。网络媒体和它们的特约记者能自由采访的同时,也要明白新闻自由既不是绝对的,也不应被滥用,否则社会大众可能认同媒体须严加规管、记者身份须官方核准才可采访。
下载
相关文章 / Related Articles

活在后真相的信息战年代

傅景华
2019-09-28

香港传媒高层访京团背后

吕秉权
2018-10-22

假新闻 Vs 新闻自由

彭家发
2017-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