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是时候标准化

2013-10-11


  这两年「微电影」这词逐渐进入了大家的眼帘,也常被大家挂在嘴边。其实引发这新视频模式的出现归类起来共有四大原因,包括快文化趋势、碎片化人生、大数据时代以及互联网成为推广的主要渠道。具体如下:

  1、快文化趋势—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大众兴趣已出奇地快来快去,随之带动的文化热潮也都与「快」字联系紧密:西方快销式服装品牌、快时尚、快餐式食文化……。随着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忙碌,对一分一秒的分配与把握都变得相当重要。

  2、碎片化人生—大众习惯了每天在生活中扮演不同角色,接收的信息也越来越多且繁杂,生活的时空与脑袋所应付的信息更多时候是不一致的,看看在地铁车厢中拿着手机让灵魂走到办公室、玩手机游戏、看影视产品的现象以及与友人聊天的情况等,便可见现代人的心灵和生活特征都越来越碎片化。

  3、大数据时代—科技的发达令数据传播变得前所未有的快捷,云数据的发展让大众依赖庞大的信息数据作交流,储存量已经到泛滥程度。

  4、互联网成推广主要的渠道—方便快捷的互联网和手机上网模式已成为大众生活的必需品,甚至已上升到任何传统媒体都无法取代的地位。在一人一机的时代,这平台便成为广告主关注如何利用互联网的渠道、去向以及目标客群去推广的方法。

  在这样的前提下,一种在网络平台上悄然兴起的新媒体表达形式「微电影」,正在急速扩张着其影响力。

微电影的定义及由来
  「微电影」的「微」,并不代表微小、简短,而有着微波、电波之意。作为互联网发展中的衍生物,「微」字还具有数码化、可随手机移动推送等特殊意义。

  而这个充满创意的词汇是中国人的原创发明,与2009年开始流行的「微」博、2011年大热的「微信」同样成为「微」派,让移动的「微」平台上得到不同年龄、不同阶层使用者的大力追捧。

手机短片与微电影的分别
  微电影与手机短片有相似之处,但却有很大不同。「微」不代表「短」,而「电影」也不等同于「片」。微电影并不限于某种特定的拍摄工具,它与传统电影必须把格式以胶卷作最终的拍摄形式不同,微电影制作者选择用「电影」一词来提升其作品中的严谨及质量,较一般「短片」显得更为丰富和专业。

  观看微电影可用各种类型视频播放器播放,但在快文化时代背景下,决定了观众对任何东西的耐性,在分散娱乐方式的选择下,微电影是不适宜于过长的。

  电影从出现至今已有百年历史,而学习电影制作的每个导演和制片人,在初期都是以短片拍摄作为创作的摇篮。今时今日的微电影,打破了以往短片的种种传播限制,而制作也是采用更精良而合理价格的拍摄工具,并具备可被无限推广的特殊能力,因此可以更好地让年轻人入行担任专业级创作摇篮的角色。

  以香港为例,早在80年代已经有了具备「微电影」元素的影视作品,如1988年由梅艳芳、周润发代言的铁达时手表广告「天长地久系列」,1993年黎明与和记电讯合作拍摄的「天地线」系列广告片,都充满了故事和音乐的电影元素和质素,但当年由于没有普及的互联网配合,总体的格局不萛「微电影」。

手机及网络推动是微电影的重要一环
  除此之外,我们不得不提微电影诞生的幕后推手「移动运营商」了。2003年,手机科技正式进入3G网络时代,用移动终端上网、看视频的风潮开始兴起。随之一年后,第一部手机电影在美国出现。2004年亚洲的第一部手机电影《求爱123》,便是藉助手机内网渠道的推广,影片分段安排播出并加入广告植入及音乐等新鲜元素而产生的。因为市场推广的策略,运营商至今也不打算公开放送。十年后的今天,用手机看短视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模式的一部份,而当时出现在手机上的这些短片,正是微电影的雏型。

  2010年开创中国网络电影成功范例的《老男孩》获得上亿点击量及远超同期票房电影的知名度,而2012年由吴彦祖主演的《一触即发》更定下了微电影的形式和行销方面的格局。

「一三五」标准法则
  我在这里尝试以微电影「一三五标准法则」去解释一下微电影的标准化基础的建立,根据微电影的影响力和发展趋势,把微电影标准化可令业界以更清晰的标准去进行制作,也令受众包括广告主以更清晰的标准去欣赏和以微电影作帮助行销的参考指标。

  「一」是指「一个目的」,「三」是三个元素,「五」是「五分钟长度」。

  微电影的重要目的,就是要「快准狠」地抓住微电影拍摄的要点:拍摄整合速度快,对市场掌握要精准,宣传推广力度要狠,如此才能顺应现代人的快文化的大趋势。

  而「三个元素」,即指:一、故事,二、音乐,三、新媒体平台上的推广效应。这三大元素,几乎是微电影内容成功的必备元素。在微电影的制作中若依重要性排序,故事吸引度应为第一大要素,其次为音乐的动听度和新媒体的推广力度,当然如果适量地加入一些名人明星效应就事半功倍。

  五分钟的内容标准是较受争议的环节,让我解释一下为何不是十分钟或二十分钟之类的设定。在惜时如金的今天,举个例子:上班族群每天前往公司所用的半小时是如何利用的呢?如何能静下心来看完一条视频,都成为制作人头痛的问题,加上来电和短讯的干扰、移动设备的电量问题、上落车和进入电梯而不得不打断手机的情况,将这些影响观看集中力的因素分析,剩下的能连续性集中看足五分钟其实并不多,而且今天大众要求主题到位,开始一分钟也吸引不了眼球,更遑论再好再长的内容在后面也会让观众离弃的。所以五分钟是较适合的微电影长度。

  有太多广告主和记者朋友都问微电影跟短片短视频、广告及MV的分别,在这里我用一个参考对照让大家更清晰了解(见图表一)。

较完整的微电影比赛参考
  由香港无线科技商会(WTlA)开始举办香港流动影片节已经第七年了,是一个较具权威性的手机电影活动,同时主办单位自2011年起每年四月份在香港举办「香港国际流动影片大奖」,今年已步入第四届了。该奖由超过十个国家及地区共同参与,在奖项评选标准上,香港国际流动影片大奖对于「优秀手机电影」的标准定义也清晰阐明:对流动装置屏幕的有效运用、创意及原创性、作品视讯及音效效果以及故事表达能力。在首届创立奖项时明确规定参赛作品长度不得超过五分钟。在其后两年为令参加标准更具弹性从而鼓励更多作品参与,标准拓宽为不超过十分钟。

  藉助互联网世界,微电影有着被无限复制传播的特点。而近年持续增强的影响力更可见这种新类型营销产物透过社交媒体发挥,将有机会成为当代媒介的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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