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传媒监管机制 提升操守坐言起行

1999-10-15

  法律改革委员会私隐小组建议的间接官办新闻评议会,看来将胎死腹中,成事机会渺茫,反而业界在小组大棒子下,正密锣紧鼓筹组民办评议会,业界内又兵分两路,四个新闻界从业员团体主张由专业及公众人士联手,组织具法律地位及惩罚机制的评议会,报业公会则属意成立没有惩罚机制的评议会。

  间接官办模式前景不佳,除了因为业界及公众的反对外,从关键人物的态度可见端倪。特区政府方面,从特首董建华到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均对私隐小组的建议保持距离,左派报纸及评论也极端低调,乐得隔岸观火,看被千夫所指的非左派系统传媒如何自理门户。此外,私隐小组出现裂痕,身为主席的香港大学法律系教授韦利文半公开的表示异议,法改会的成员也有表态和小组建议划清界线。没有有力人士护航,「新闻法庭」自难看好。

  但是,民办的评议会又是否一个可取及可行的规律传媒办法?在私隐小组报告的激发下,过去几个月来有关传媒操守的讨论集中在评议会这机制上,甚至有视之为灵丹妙药。其实,传媒操守涉及法制、法律、传媒结构的系列问题,没有简单的一刀切答案,业者宜一方面从具体马上可行的改革入手以平民愤,另方面参考国际经验,全面地思考和检讨传媒改革的路向。

私隐小组报告理据不足

  时下一些看法认为私隐小组的建议虽不可行,但其理据可取,如此则陷进了小组的思路框框,出现了盲点。

  私隐小组的报告大量引述美国的判例,其中不少断章取义,歪曲误导,美国知名的传媒法律师阿勃蓝斯(Floyd Abrams)已去信私隐小组,七页函件中引述美国判例,指责私隐小组报告执意曲解美国法律,使美国法律看来似乎支持私隐小组的建议。函件又指私隐小组将道德规范和法律规条混为一谈,引述美国最高法院的判词说:「负责任的新闻界无疑是理想的目标,但新闻界的责任不是由宪法决定的,正如许多其他美德,是不能立法规定的。」

  阿氏看来,官办的新闻评议会固然在美国宪法保障言论的条款下不能过关,业界与公众合组评议会也是接近玩火,因为有关「私隐问题的新闻判断,往往涉及多种因果的权衡,最终视乎品味,这种判断不应操控于任何报业评议会之手,而应由新闻工作者团体来掌握。」


法改会公布谘询文件,建议成立「保障私隐报业评议会」,引起舆论及新闻界强烈反响。

  阿氏专研美国的宪法保障新闻自由的第一条款,专门为此出庭抗辩,也是绝对新闻自由观点的坚持者,所提的美国经验不必照搬,但值得参考。私隐小组的报告也大量引述英国及其他欧洲国家的情况,但都流于片面。譬如说,英国的传媒专家Geoffrey Robertson律师曾提议过三管齐下的方案,以正传媒歪风,这包括立法委任「新闻投诉专员」(Press Ombudsman),专员有权要求报纸刊登更正启事,或给予新闻人物在报上回应的权行。另外规定新闻从业员须参加新闻操守讲习班、设机制防止新闻所有权过于集中,受到垄断。他不反对专业人士和公众合组评议会,但认为国会应通过资讯自由法,以及改革英国对传媒最为不利的诽谤法,给予正派记者充分的新闻自由空间时,发掘符合大众利益的新闻。

  私隐小组报告也提到北欧的评议会,意指「他们能,为什么我们不能?」举例说,瑞典早在一九一六年成立新闻评议会,受到所有报纸支持,签「生死约」同意接受新闻申诉专员的裁判。小组报告没有提到的,是瑞典的传媒自愿接受监管,是因他们同时享有的新闻自由,远超过英国同业,瑞典还有欧洲最开明的资讯自由法及保障记者的法例。


私隐小组的报告引述欧美国家经验,但都流于片面及断章取义。

  不久前《东周刊》因在街头以长镜头在未得事主同意之下拍下照片,并刊在杂志上加以嘲弄,事主不满向私隐专员投诉,获判得直。《东周刊》继而向法院上诉,法官结果同意私隐专员的决定,认为拍摄时装照片不属新闻采访范围,而摄影记者又没有尝试征求事主同意刊登照片。案件判决不论合理与否,起码显示自认为受传媒侵犯隐私者,在法律上有追究途径,不一定要祭出评议会。

提升操守坐言起行

  除了全面检讨譬如隐私条例等现行有关监管传媒的法例与机制之外,要改革传媒,不必先要宏伟鸿图,只要有决心,报老板大编辑可以坐言起行,同意一些公约,笔者不久前就在《信报》上提出三点建议,这包括:

  (一) 未得遭性侵犯、强暴等受害者同意,不会刊登他们的照片,眼睛打了格子的照片也不会刊登。

  (二) 电视摄影记者不会追逐性侵犯罪案受害者,在事主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行拍摄他/她们的照片。

  (三) 尊重青少年及儿童的隐私,不会追逐强行拍摄他们的照片。

  报老板如有远见,应看到煽情血腥的路只会越走越窄,而报业新一轮的竞争,并不是看谁最血腥,而是看谁能称雄优质报导。自从Lazard集团购进星岛后,四出挖角,自《经济日报》请去卢永雄出任总编辑,萧世和任副总;自《壹周刊》挖去「老将」黎廷瑶、自《明报》挖去以调查报导擅长的刘国业。《星岛》预计在近期改版,《明报》及《经济》严阵以待,《苹果》内部也要力争提高新闻水准,各报恶战可期。只期望这是场良性竞争,为香港传媒开拓一番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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