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角色的争论
香港电台角色问题在三月份闹得满城风雨,甫进四月,有关争论更移师至临立会内,愚人节当日临立会通过何承天议员动议,支持港台保持编辑独立。同日,文康广播局亦向议会交代政府对港台的政策没有改变,又宣布港台已应允仿仿英国广播公司制定内部编辑指引,以加强港台的问责性,及确保节目保持公平、均衡及客观的专业水平。
外有传媒舆论声援、内有政府官员承诺,加上立法会议的确认,港台角色争议终于平静下来。风波虽暂告平息,但问题并未彻尽解决,港台一日未被赋与法理上独立地位,其目前拥有的编辑独立自主都可以随时转变,只要政府政策有所变动,港台角色可随时更易。治标之法当然是将港台公司化,但特区政府是否愿意对公营广播有所承担?
从目前港府要求港台制作编辑指引这动作看来,政府大抵只关心回应批评者的质疑,短期维持港台政策不变,对港台长远发展,似乎看不到任何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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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记者身份模糊
无线记者廖忠平在采访朱鎔基总理访问法国期间,被驻法国大使馆一等秘书苏旭指摘不该问朱总理问题一事,引起本地媒介强烈反应。这些回响主要有两方面:
一、无线为何不敢当天公开报导此事?直至其他电视台、报纸造大了,才公开要求中方官员道歉。无线此举是否缺乏专业的勇气和态度?
二、驻法外交人员对港记者的恶形恶相显示中方官员表面尊重香港记者的新闻采访自由,但到重要关头,仍不自觉将国内一套采访标准强加于香港同业身上。
由这件独立事件引发出来的问题是,香港记者若采访中国领导人外访,到底是否中国记者的一分子?回归后,香港法理上是属于中国一部份,但基本法又保障香港的新闻自由不受干预。理论上香港新闻界独立于中国同业以外;但实际采访过程不少记者透过中国代表团身份取得不少方便,所以到底香港记者是否自己人,身份界定实在模糊不清。经过这次事件,相信中方亦有所警惕,但愿同类事件不会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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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易手惹关注
这个月内亦先后传出两间本地电视台易手的新闻。月初,亚视卖盘传言已在尘嚚土上,但一直未获有关方面证实,直到月中港府才正式知会公众已接到有关申请,但对买家身份,却显得讳莫如深,任凭不同媒介如何忖测,官方及亚视都拒绝证实。
由于电视台属大众传播机构,无论官方及公众对股权易手一事都十分重视,加上传闻入股人士中可能有《电视条例》提到的「不合资格」或「丧失资格」人士,到底特区政府应否放宽对亚视股权转让的限制?一时成为舆论的焦点。
由于传言新入股的人士中有中外资本,反对者担心若外资控制本地电视台,或会影响该台新闻自由;况且外资是否愿意以服务本地观众作依归,亦惹人关注。
但支持政府放宽股东身份限制的,却以自由经济、市场开放为理据,批评《电视条例》已不合时宜。无论放宽与否,港府是否批准亚视这次申请将会显示港府对未来电视广播政策的路向。难怪行政会议迟迟未能作出决定。
月底又传出九仓有线电视出售股权传闻,但已获当事人否认。电视台卖盘真真假假,经营之难,大概可见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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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电影业生存困境
香港电影颁奖礼是影坛一年一度的盛事,但今年整个颁奖礼都环绕本地电影生存困境而大做文章,趁着邀得董特首作主礼嘉宾,实行大告御状,希望政府插手挽救此濒临衰亡的工业。
事有凑巧,廉署于当晚破获有史以来最大的翻版中心,并拘捕一名海关高层协助调查;连续数天,海关都厉行打击翻版活动,而本地传媒亦闹烘烘的讨论本地电影业如何自救?港府应否将购买翻版产品列为刑事罪行,以防止情况恶化?
无论政府如何收紧盗版法例或为影业提供支援,政府扮演的角色都是辅助性质,影业自救仍要靠自己努力。不少舆论都指出港产片走向衰亡,部份因素是咎由自取:剧本欠佳、滥拍、制作马虎等都是致命伤。今次影业中人坦然面对传媒,接受公众质询,无论是否赢得政府施加援手,至少亦挽回部份观众的好感。
至于争拗不休的购买翻版光碟刑事化问题,相信在强烈的舆论压力下,有关当局亦未必考虑推行。应否购买翻版产品这个问题可以是一个道德问题,道德问题应否以法律方式解决?法律目的何在?是否教育才是较理想的工具处理道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