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索香港数码电视的前路

1998-10-15

  港府资讯科技及广播局九月份公布的《一九九八年电视政策检讨谘询文件》掀开了本港数码地面电视发展的序幕。文件虽未就本港数码电视发展订下启播日期,但政府已打算由港府牵头,与业界组成督导委员会,统筹数码电视的测试工作。

  此外,港府亦预期数码电视的制式问题,将于二零零零年决定,并于同年开始试播,待试播五年后,或数码电视的渗透率达全港电视家庭的 50% 时,拟定取替模拟式广播的日期 (cut off date) 。

数码技术与本港媒体的回应

  数码技术事实上近年已广泛应用于不同广播媒体。它的特点主要包括「传送」(transmission) 和「压缩」(compression) 技术两方面。前者主要是把影像、影音资讯数码化,转换成连串的位元 (bits) ;后者则透过压缩技术,让转发器把数码化的讯息在同一频道上传送,而且具备同时处理多种讯息的能力。

  早于数码地面电视成为广播业的焦点时,卫星电视及有线电视已开始应用有关技术,一方面藉此提高影像的质素,另一方面亦提高现有频道的容量。另一个广泛应用数码技术的行业就是互联网,透过电脑技术和数码技术,本港用户早已透过网络接收不同的视像资讯。

  故此,发展数码地面电视的意义,不单在于提高现时透过无线电视广播 (Terrestrial TV by means of analogue transmission) 的质素,例如提高影像的清晰程度、杜比音效、图文电视,以至其他互动形式的服务,更重要的是有助现有无线电视提升其服务质素和网络效能,使之与其他传送媒体(固定电讯网络、有线电视或卫星网络)同步竞争。


英国数码电视今年正式展开,可为本港的规划提供借镜。

英国数码电视的发展历程

  香港可谓在亚洲区内第三个明确提出发展数码电视的地方(首推为日本,此外还有新加坡),但相比欧洲和美国数码电视的发展已落后了数年。迟来者 (late comer) 并不一定是坏事:本港缺乏制造电视器材的工业,故此在引入数码电视时有关器材需仰给海外的制造商,未尝让本港广播业可审慎考虑和检视那种技术和设备对发展数码电视最有利。此外,由于数码电视在欧美已有前科,港府在考虑数码电视的政策规划时亦可吸纳海外的经验,透彻地拟定本港数码电视所涉及的规划问题。

  英国的经验在此值得一谈,主要的原因是它近年的发展,与港府的规划不谋而合。而且,英国广播业一直保留较强的公营电视传统,其数码电视的规划亦体现这种特色,相反港府谘询文件的内容却欠缺这方面的讨论。故英国数码电视的发展经验,正好为本港的规划提供更丰富的议题。

  英国政府于九五年决定引入数码地面电视,并于九六年修改《广播法》,发出六个综合牌照 (Multiplex Licenses) ,供有意经营数码电视的经营者申请。结果其中四个牌照分别由 BBC 、 Channel 3 连同 Channel 4 、 Channel 5 连同威尔斯的 S4C 及梅铎的卫星电视 (BskyB) 取得。英国公营电视的渗透率介乎于 62%-90% 之间,而卫星电视即约达 70%-80% 。虽然在较偏远的郊区卫星电视的渗透率较佳,但以现时英国公营电视整体的渗透率而言,让公营电视从速开展数码电视广播,对巩固公营电视的市场地位有极大的帮助。故此四个综合牌照中有三个由公营电视机构取得,足见英国政府锐意保障和强化公营电视在未来广播及多媒体市场的角色。

  按综合牌照的性质,经营者属传送者,本身不一定是广播服务的提供者,故广播机构若投得综合牌照,需另外申请广播服务经营牌照才能提供广播节目。这种「传送者」或「广播服务」的分野,与港府提出网络供应商及四类广播服务牌照基本上同出一辙。这种分野亦有利网络供应商可把部分频道出租,为其他广播机构传送服务,不单有助提高使用网络的效益,亦配合媒体日趋汇流的趋势。

  此外英国的综合牌照亦规定持牌机构可提供不多于 90% 的广播节目,其余 10% 可用作其他服务,例如数据传送或其他互动服务。而另一点较特出的,则要求数码电视广播机构在启播后十年,不少于半数的电视节目必须具备字幕,让视觉残疾者亦能分享数码电视带来的好处。有关规定反映了英国当局认同广播规划必须体现公众利益的原则,其观点值得港府参考。

数码电视引申的问题

  由于数码及压缩技术的广泛应用,预期数码地面电视将趋向按不同观众群提供多元服务的方向发展。而且当互动性质的服务愈趋广泛,意味以固定节目时间表及广泛观众口味为依归的传统广播模式将被取替,代之而起的是以收费为基础的「窄播」(narrowcasting) ,无怪有英国评论者认为,数码电视敲响了传统电视的丧钟。

  但数码电视走向收费模式却带来多项技术性问题。收费服务一般涉及两项问题:(一)解码技术的应用,藉此把将要传送的节目加上密码 (encryption) ,用户必须使用特定解码器才能接受广播节目。(二)另一点是订户资料的保密问题。由于传送服务的机构必须锁定订户的资料和使用纪录,才能发出收费通知书收取订户费用,故提供收费电视服务的机构必然掌握大量的订户资料。由于英国综合牌照容许传送者、节目提供者、客户及解码技术管理商可由不同的机构负责,故此凸显了共用解码器及共同管理订户资料的问题。


观众必须使用特定标准的解码器,才能接收广播节目。

  最明显的例子是 BskyB 除了是综合牌照的持牌机构外,它同时提供广播节目,并透过其联营公司提供解码器。由于业界忧虑梅铎包揽多项服务于一身(如网络传送、节目及解码器),可能出现滥用市场优势的问题,故此规定经营解码器必须向英国的电讯申请特别牌照 (Conditional Access Services Class License) ,并且在九六至 九七年间制订连串指引,要求经营者必须以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性的收费,为其他广播服务机构提供解码服务。虽然广播服务机构与解码服务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属商业合约,电讯局不宜过份干预,但在公平竞争和一视同仁的原则下,当局要求解码服务供应商披露计算成本的方法,以及与其他机构达成协议的主要内容,藉此增加商业协议的透明度。

  当然,英国政府认识到这些措施不一定能使各广播机构使用单一的解码器,免却订户因订购不同机构提供的收费电视而添置多部解码器的苦恼。英国政府更拒绝制定单一的解码器标准,或强制要求个别解码服务机构为所有广播机构提供服务,认为在市场的推动下,解码器最终会走向标准统一和资源共享的局面。

  另一项技术问题则属不同广播网络之间的汇合问题。英国有线电视的渗透率将接近 80% ,为了确保有线电视观众亦能接收地面电视,故《广播法》过住均要求有线电视必须传送 (Must Carry Provision) 公营电视节目。虽然新的《广播法》并没有要求有线电视必须传送数码地面电视的节目,但英国有线电视的牌照费部分早已预定拨作资助公营电视,商营电视回馈公营电视的原则仍贯彻始终。

英国公营电视未来的定位

  英国数码地面电视的发展,很大程度着眼于维护和拓展公营电视在未来广播环境的角色。相信随着该地数码电视的发展,公营电视势必重新装备,与其他媒体一争长短。当然,数码电视意味着广播电视将逐渐过渡到收费模式,或许公营广播的传统哲学和理念将受到公众的质疑。

  反观本港的情况,港府虽在谘询文件中提出发展数码电视,但对上述因引入数码电视而带来的种种问题,似乎未有完整的答案。谘询文件不单未有触及解码服务的问题;在要求有线电视开放其网络同时,却回避了「必须传送」的问题;对本港公营广播的前景及港台的角色亦完全忽略,相信是最令人婉惜的地方。至于本港公营电视能否把握数码电视发展所带来的机遇,以及遇上英国公营电视数码化经历的问题,似乎在现阶段是较遥远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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