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微博审查看浦志强案件

2015-12-30

  中国知名维权律师浦志强,因涉嫌煽动民族仇恨以及寻衅滋事罪,于 12 月 14 日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审理。12月 22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浦志强煽动民族仇恨、寻衅滋事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浦志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通过这次关于浦案的微博传播研究,我们发现,首先,微博用户更偏向通过转发、评论、点赞的方式进行信息的传播,而不是发布独立微博内容;其次,微博审查的标准在这次的浦案中是比较严格的,并没有任何放宽的迹象;最后,微博的内容审查表现出了细节化与红线化的倾向,对舆论的监控经历了「审查删除-分散焦点-统一官方口径-抢占评论区」的流程特点。

  在浦志强案件的审判中,他在微博上发布一系列言论成为法院定罪的主要依据。从2015年12月8日宣布浦志强案的审理日期开始,到22日宣布判决结果,很多关注浦志强案件的人们都在通过微博来表达自己的声音。但是由于大陆特殊的审查制度,很多信息并不能够得到有效的传播,已传播的信息也会受到各种干扰而导致传播中断。香港大学新闻与媒体研究中心利用Weiboscope数据库,通过新浪微博开放API进入系统,根据完全随机抽样的原则选取了浦案审理前后9日(12月8日至12月16日)以及审判日期前后2日(12月21日至22日)的微博数据,对样本容量为784,263条微博进行了检索分析。


以转发、评论、点赞为主体的微博传播模式

  12月8日至12月16日的样本数据中,同一时间段内三个政治相关类事件:浦志强案,郭广昌事件以及王立军&薄谷开来死缓改判事件。在审理日期前后的这段时间里,与浦志强案相关的独立ID认证微博一共有535条,而在同一时间段内,郭广昌事件和王立军&薄谷开来死缓改无期事件,分别有相关独立ID认证微博1069条和423条。从微博绝对数量上看,浦案并没有成为同类话题中的热点问题。

  然而,从三类话题的转发、评论以及点赞数量来看,浦案相关微博的总转发量达到了58495次,在三个事件中处于第一位;总评论数也是第一,达到了17283个;点赞16697次,略低于郭广昌事件(王立军与薄谷开来死缓改判事件的微博删除率为0)。较少的独立微博数与大量的转发、评论、点赞数形成了显著的对比。也就是说在浦案中,有相当数量的微博用户比起自己发布独立微博这种传播行为,他们更愿意转发、评论、点赞其他人的相关微博。虽然关于浦案的微博绝对数量有限,但是从转发、评论、点赞等数据的数量来看,它在微博的舆论环境中还是受到了相当的重视。



浦案中严格的微博审查机制

  相应的,在被审查的微博中,关于浦案的微博受到了严格的过滤。在三个事件中,浦案的微博删除率达到了9.72%,而郭广昌事件的微博删除率仅有1.22%,王立军与薄谷开来事件中则是0%。在浦案被删的微博中,相应被删去的还有30235次转发,10328次评论以及8981次点赞,这分别占总转发、评论、点赞数的51.69%,59.76%和53.79%。关于浦案被删除的微博绝对数量虽然不多,但是在传播过程中占重要地位的转发、评论、点赞数的删除率都纷纷超过50%,实际上极大地限制了浦案信息在微博平台上的传播,客观说明了这次审查过滤的严格程度。

  另外,在此次的浦志强案件中,微博的审查规律与转发、评论、点赞数量呈现出了高度的相关性,大于与微博绝对数量的相关性。如图所示,关于微博的转发、评论、点赞的数量和删除量随着时间的推移体现出了高度的正相关性,三者的相关系数分别达到了0.83,0.89,0.81,而微博的绝对数量与删除量的相关系数只有0.67。这说明关于浦案,越多的转发、评论、点赞数量就越有可能被删除。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微博中的图片信息比文字信息有更多机会躲避审查。然而在这次的浦案中,在关于浦案一共被删除的52条微博中就有22条图片微博,被删除率高达42.31%。这说明图片信息并不比文字信息更能躲避微博的审查机制。


从微博审查的细节化与红线化看舆论管控

  在研究这次网络舆论传播过程中,审查删除是有关部门控制舆论的第一步,之后大量的网评员会通过「分散焦点,统一官方口径,抢占评论区」对关于浦案的网络舆论进行管控。

‧ 审查删除

  从12月8日浦志强被通知在14日进行庭审开始,到12月21日宣判前,是网评员们控制舆论的第一阶段——审查过滤。在这个过程中,网评员们主要利用删帖的方法,努力控制关于浦案信息源的单一性。笔者阅读了样本数据中所有被删除的相关微博后发现,关于浦案事实细节类的微博内容被删除的数目最多,约占被删除总量的24.72%。关于事实细节类微博的主要内容为:采用客观描述的方式补充浦案审理、判决的相关细节,一般不带有个人评论。

  例如12月8日一条被删的微博内容是:「这是今天庭前会议出示给老浦和律师的所谓涉案微博内容。之前起诉书笼统称有20多条微博涉案,但一直没说具体哪几条被指控到具体哪个罪名上。今天庭前会议,检方给了律师和老浦,总共670多个字。」这是徐利平律师发布的一条关于罪名的微博,透露了浦志强被定罪的原因,之后立刻就被删除掉了。

  12月10日,一篇微博长文《在浦案中被「作证」是一种怎样的体验》在微博上被广泛传播,该文作者徐凯系前《财经》杂志社记者。这条微博在被删除前一共被转发了7301次,评论1609条,被点赞2560次。在整个浦案的微博传播过程中,这是被转发、评论、点赞数量最多的一条微博。但是这篇文章也很快就被删除。

  12月14日,记者刘虎用微博介绍了一审后浦志强的状态:「浦夫人:庭审结束了,没有宣判。老浦比原来瘦了很多,头发花白,反应敏捷,状态还好。」微博帐户名为黎宛冰的用户不久后发布了一条回忆浦志强其人的微博:「老浦在我印象中首先是个有魅力的男人。在《老妈蹄花》中第一次见他,温厚沈着的男中音与刘晓原的尖厉高亢之声相映成趣。后来有次他请吃饭,请了草场地一众酒友女宾。他不喝酒,喝茶,带个茶渍斑驳的大玻璃缸,淳朴得像个乡下人。然后大家去唱歌,他唱的老歌都蛮好听,但大多数时候只是微笑着做壁花。」统统被删除。

  在21日,有很多关于法庭在22号宣判的预告信息也被删除。

  删除大量的事实细节类微博表明,微博审查部门不希望民众对事件进行深究和扩散。信息来源的渠道越单一越有利于官媒对某一事件的媒体塑造。另外,考虑到浦案是一个影响较为广泛的社会事件,控制公布庭审和判决时间表有利于防治有规模的反对活动。另一方面,在网络论战中规模出动的网评员,就能够趁机占据网络舆论的主动位置。

  另外,在这次浦案的微博中,「以言定罪,言论自由,司法体制弊端」等话题成为了「红线」,是被审查的重点对象。例如11日一条被删除的微博写道:「何兵:浦案将撕裂亿万人对自由和法治的向往!」12日,用户黄道姑发微博称:「浦案所谓「疑似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的」4条微博,在学术圈乃是共识。假如说这样的言论都能够使人入罪,只怕从此以后国内学者要对新疆西藏相关研究敬而远之,刚刚开始的治疆政策调整,也将会因此而中止。我更担心的是,受影响的恐怕不止是新疆西藏的治理政策,而是整个国家的宗教政策。」

  陈有西律师更是在微博中发布了数条博文,评论国内的法律漏洞。

  「网上一片关注今天北京公开审理的浦律师案。除了案件本身值得关注,更重要的是中国《刑事诉讼法》的一个大漏洞:审前长期羁押制度。任何嫌疑和轻微违法,侦查机关不经审判,可以先关上一两年再说。不改变这种法律规定,中国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都可以随时被侵犯。」

  「浦案的童义,是让更多的中国百姓,原先不知道、不关心中国《刑事诉讼法》这个巨大漏洞的人,开始明晰地、残酷地看到了。下一步,推动这一几十年沈痾的改变,彻底纠正未经审判就长期关人的侦查制度,改革取保候审制度的呼声和力量,都会空前强大。」

  然而这些相关话题的讨论也均被审查删除,这说明在此次事件中依然存在一些「红线」话题被禁止进行讨论和传播,即使从客观的学术视角的探讨也会被删除。

‧ 分散焦点

  网评员们会利用各种视角不再评论浦案本身的问题,而是把矛头转向对浦志强等人物私人的价值判断和攻击,以此来混淆视听,分散人们对此案的关注焦点。例如一条微博写道:

  「呵呵,国内某周刊评的「法治人物浦志强仪式上激动拥抱老校长江平」——如今吧,低档的,作奸犯科前喊三声「民主宪政」。中档的,同类互捧弄个媒体整出的「某某人物」。高档的,弄个外媒、基金的「某某思想家」、「某某卫士」。。一犯事,这就是炒作点、护身符!」避开法律等相关话题的讨论,只对相关人士进行价值判断。

  这其中又以 「环球时报」和「环球评论」的微博内容最具代表性。12月9日,它们连发数条微博评论浦案:如「环球时报:浦志强案怎么判不可能由西方定调。」「环球时报:呼吁接手此案的法官不要受舆论形式和压力的影响,心无旁骛地专注法律和案情本身,公正审理,做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第一条长微博评论希望把浦案与西方意见挂鈎,引入「外敌」;而第二条看似是呼吁尊重法律,实际上则是想弱化社会上对于浦案声援的声音和力量。

‧ 统一官方口径

  12月22日新华社和央视关于浦案宣判的报道即是此次舆论战场的转折点。在报道中,着重强调了浦志强认罪悔罪并向公众和受害人致歉。文末还写道「浦志强在庭审期间,表示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多次向公众和被害人真诚致歉,努力挽回影响,汲取教训,谨言慎行,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尊重法庭对此案的审理、尊重法院对其言行的处理、尊重法庭的判决。同时表示,从自身的经历,感受到了法治的进步、法律的完善及社会的进步。希望通过此案明确互联网言论的边界,推进法治进程。浦志强当庭感谢看守所和医护人员对其生活安排和无微不至的关怀。」然而,根据端传媒的报道,浦志强的律师表示浦认错但并不认罪。

  在22日审判后的微博中,大量以「浦志强被判缓刑,认罪悔罪并向公众和受害人致歉」为主题的微博开始被转发和评论。大量引述官方口径中关于浦志强认罪、道歉、服从的语句,让这些内容成为舆论的重心。与此同时,网评员们也开始根据判决结果对浦以及其他支持浦的「公知」进行攻击,主要的观点认为浦确实有罪,浦不上诉代表心虚等。

‧ 抢占评论区

  除了在微博上进行有组织地评论、转发外,笔者还观察了国内主流网络新闻媒体:腾讯、网易以及凤凰关于浦案的新闻评论区。这些评论区的声音都出奇地一致,很少见到有支持浦志强的相关评论,几乎全都是支持判决,或者攻击浦志强的评论。

  在凤凰的1242条评论中,被点赞数量最多的五条评论内容全部属于支持判决,攻击浦志强个人的。

  「国家的法律需要大家去自觉遵循,律师没有遵守法律的意识就要被法律处理。

  浦志强煽动群众,寻衅滋事,得到这样的审判是应该的,他是罪有应得,浦志强从未到过西藏、新疆,凭空想象,主观臆断,完全是反华势力的代言人。其是何目的,用意如何,不难猜测,留着他只会是国家和民族的祸害。

  支持依法治国,支持严惩浦志强这个垃圾律师。

  最烦这种打着为了维权的幌子,私底下干违法勾当的人了。」

  网易共有30779条评论,被点赞数量最多的前四条均是一样的内容,以不同的用户名发了四遍:「以‘维权’之名,却企图达到不可告人之目的,必须严惩!」第五条也是讽刺浦志强个人的内容:「以往是西装革履,人前人后趋之若鹜,现在是穷途潦倒,害人害己锒铛入狱!可恨又可怜!」

  腾讯评论区共有104条评论,其中被点赞最多评论写道:「现在腾讯新闻评论区里面也一片混乱,尤其是体育板块和军事板块,总有那些人无故挑拨民族关系地域攻击,引起球迷之间的对峙,引起网民对骂。而且总就是那么固定的一些人,我坚信这么一批人肯定大部分是所谓的网特,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一条评论甚至写道「被枪毙都不为过」,而且这条评论获得了92个赞,是腾讯区被点赞第六多的评论。

  正如浦志强2004年12月1日在香港大学演讲时说到:社会矛盾化解与和谐的构建,也需要媒体履行监督职责。更多的冲突会进入程序,我们必须按照新闻和法治原则,来解决问题。我只是希望,十年以后回头看看,我和我的同行们的这些努力,能够与社会的进步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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