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广播政策与规管

2004-01-15
 
香港的广播政策与规管,预计于今明两年会有颇大转变。去年十二月,港府就数码地面广播,展开第二轮公众谘询,到今年三月结束;十月发表的《数码二十一》最新一份谘询文件则透露,港府将研究合并电讯管理局和广播事务管理局,成立单一的规管机构。这两项举措拉开了下一轮广播规管改革的序幕。为此,本文回顾香港近年于这个范畴的缺失,并提出未来改革应抱有的准则和理念。


政治因素磋跎改革

不少研究指出,世界各地政府都规管广播业,表面上是为了更好地分配和使用有限的大气电波资源,其实是担心电台、电视影响力大和渗透力强,所以透过发牌严加规管,不让广播业被反政府或外国势力利用。这个说法尤其适用于殖民地时代的香港,广播业长期由少数业者垄断经营,受到港府有限度发牌的保护和高度规管。

八十年代中,港府就广播业作了一次大规模检讨,虽然专责委员会说不上独立或前卫,但在非殖民地化的大环境下,亦就香港广播业作了颇坦率的批评,并提出多项改革建议,包括:(一)配合科技发展,引进有线电视;(二)将「香港电台」(港台)提升为独立的公营广播机构;(三)针对「无线电视」独大的不健康现象,采取相应措施;(四)改革规管制度,成立广管局;(五)制订《广播条例》,统一规管电台、电视。虽然委员会的一些建议陆续得到落实,但有关港台地位及《广播条例》的建议,或因政治含意,或因触及根本规管模式,再加上九十年初的中英两国就过渡安排的争议升温,都在香港主权移交前被搁置。


商业利益先行未见成效

特区政府成立后,拖延已久的改革再次起动,九八年检讨了电视政策,并因应科技汇流、开放市场等世界大潮流,决定开放电视市场予其他经营者,又于二千年制订《广播条例》,以及就数码地面广播作第一轮谘询。这轮改革明显以商业利益先行,强调要配合科技发展,放宽规管,推动香港成为亚太地区广播业的中心,旨在促进投资、提高就业机会,观众随之亦能享受到更多元化的节目。但这个如意算盘未能打响,改革成效并未彰显。当政府决定开放电视市场,香港尚未从亚洲金融风暴复原,科网热潮爆破接踵而来,之后又遇上电讯业的大幅滑落,二千年发出的几个新收费电视牌照,经营者不是退出,就是缩小规模或延迟启播。至于引进地面数码电视的方案,则遭到「无线」和「亚视」联手强烈反对。


刻意回避多个重要议题

港府于九七前,出于政治的考虑,未能对广播政策作出大幅改革,错失了黄金投资时机,而回归后的改革方案亦回避了多个重要议题,包括:(一)港台地位;(二)改革广管局;(三)如何改革内容规管,配合科技发展,避免妨碍新闻自由和扼杀创作?(四)在放宽规管、改为依赖竞争法条文的同时,如何设立有效的机制,确保公平竞争和避免垄断、提供多元化和高质素节目?(五)鉴于广播资源和渠道日增,政府会否改变政策,不再只容许政府和少数财团行使广播权利,让一般民众都享有这项权利,例如鼓励设立公共频道,这涉及改革发牌制度。总体而言,这些议题是相连的,都系于同一个关节上:政府是否愿意放开广播权利?是否愿意下放规管权力?现有的广播机构作为既得利益者,对这些改动有多大的抗拒?这一切又归结到同一个关键:港府部署改革时,到底依凭什么准则和理念?

争议不断浮现

过去一年,香港发生多宗涉及广播规管的争议,或多或少关系到一直回避的重要议题。最触目的,要算广管局就商台节目《风波里的茶杯》发出警告,认为受访官员被剥夺回应权,受到不公平对待,这引起很大的反响,不但商台不同意这项裁决,广管局亦收到一万二千多份公众意见,当中八千多份反对裁决。这宗争议与港台节目《头条新闻》于二零零一年底被广管局劝喻相类似。当时《头条新闻》借用塔利班政权,讽刺施政报告,但广管局认为,即使以讽刺、滑稽或幽默手法表达,仍然需要持平。港台对裁决表示失望,不同意将《头条新闻》归类为时事节目,指广管局不应简单看待「公正持平」,又希望广管局为讽刺节目专门订定准则,以免扼杀节目多元化发展和创作空间。

另外,去年香港宽频推出网上收费电视,根据《广播条例》毋须领牌,且不受广管局规管,引起其他已领牌的收费电视经营者不满,亦令人联想到九十年代中当有线电视享有专营权时,港府又批准香港电讯经营自选影像业务,因而引起的一连串纠纷。

去年另一宗争议是前广管局主席梁乃鹏卸任仅半年,就加盟无线电视担任副行政主席,引起会否出现利益冲突的疑虑。

这几宗争议,都是相关的:(一)在这个多媒体、多元化内容和表达形式的年代,香港的广播业应如何规管,发牌制度应否修订?节目内容规管应否放宽?如何放宽?

(二)多年以来,广管局所有成员由政府挑选,而且都是兼任的,每月平均只开一次会,而大部份会议都是闭门的,日常工作交由影视处办理。广管局的组成和运作,根本不符合现今国际上对规管机构的要求,即需具有独立、专业、具透明度,以及向公众问责的特质。广管局负责规管已领牌电台、电视台的节目内容,但现时的节目守则一方面管得很细,但另方面条文又颇空泛,再加上广管局欠缺独立性,一些富争议的裁决很容易会触动制作人员和社会人士的神经,令人猜度当局是否企图收紧广播自由、迫使广播机构作自我审查。

(三)广管局成员的更替由政府控制,又未拥有足够专才处理竞争法条文,而公众参与的渠道亦相当少,在在都难令人相信港府于开放电视市场的同时,是致力提供合适环境,让新旧业者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维护及推展广播自由与权利

广播政策与现行政制是息息相关,不可能大幅超前,这也说明回归后的广播政策改革为何会以商业利益为重,回避了多个公众监督和参与的议题。不过,创作自由、广播自由、新闻自由,向来都是香港赖以成功的基石,港府在制定广播政策时总不能忽略,亦不能将发展广播只当作一种商机看待。同时,随着卫星和互联网广播越来越普及,以及数码广播时代的来临,当局亦无法死守过往广播政策的准则,只容许政府和少数财团行使广播权利,并对节目内容严加控制。

相信于不久的将来,一般民众都能透过越来越多的渠道,包括互联网、流动电话、数码广播,行使他们的广播权利,而当局的对策不应再是迟迟不肯推出公共频道,而是要研究怎样加强广播者的自律意识和机制,并教育受众加强监察节目质素。总体而言,下一轮广播政策改革的准则和理念,应包括维护广播自由、推展广播权利,当局不可一再回避,但市民亦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这个理想和目标很难达到,需要不断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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