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由于数码化的经费庞大,无线电视业者起先采取被动的态度,交通部为了实施数码化的政策,已宣布二零零六年数码电视的普及率若达到八成五,将全面收回所有类比电视频道。卫星电视数码化最快也最容易,但因直播卫星电视在台湾没有发展空间,所以不太受到重视。
视讯市场竞争压力
除了政府所主导推动的无线电视数码化之外,有线电视业者自二零零三年也运用数位机上盒将讯号数码化,投入数码电视的发展工作。有线电视数码化后将可扩增为五、六百个频道,远非无线电视台的二十多个频道量所能比拟。台湾三大多系统经营者:东森媒体科技、中嘉网路与台湾宽频通讯顾问公司(简称台湾宽频)所采用的数位机上盒规格并不一样,目前有关有线电视推广数位机上盒的进度相当落后。东森与中嘉因为台北市政府有线电视费率委员会核定的机上盒费率低于其预期,所以对于有线数码电视的推广多所停滞,再加上笔者等人于二零零三年十月受行政院新闻局委托所做的电话访问调查显示,民众有装机上盒的比例只有2.2%,显然业者还要非常努力才能带动数码有线电视。
除了无线电视、有线电视等数码平台的竞争,电信业者如中华电信也加入了视讯市场的竞争,其多媒体随选视讯服务(Multimedia on demand,MOD)的全区经营计划于二零零三年十月获行政院新闻局审议通过,随后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三日正式开播。所谓的MOD服务是整合电信、媒体与网络等资源,透过高速的ADSL传输,提供用户同时打电话、看电视、看影片,及宽频上网的多媒体整合性服务,未来甚至可扩及金融证券与线上购物等其他加值型服务。有线电视业者鉴于MOD是全区的服务,而且又提供免费的数位机上盒,感到备受威胁。MOD目前除了转播五个无线电视台的频道,亦提供其他如大爱、人间等频道作为基本频道,至于其他的频道,目前都还在与频道或电影业者洽谈,目前提供十五个基本频道。
随着宽频网络基础建设的发展与宽频网络用户数的提升,宽频影音网站平台也应运而生。不过民众使用该网站观赏视讯的门槛很低,不需装数位机上盒,也不需缴交收视月费。
数码有线电视尚有其他潜在竞争者与替代者的竞争压力。在电信、媒体与网络汇流的时代,消费者有四种主要的影音平台选择,分别是数码无线电视、数码有线电视、多媒体随选视讯与宽频影音平台。过去有线电视与电信互跨的限制已经解除,电信与媒体公司鉴于科技创新及消费者的喜好推出新的视讯服务。现阶段比较占有优势的是数码有线电视,因为其普及率高达将近八成,频道可多达五、六百个。民众看无线电视的节目多半是由有线电视接收其讯号。如果无线电视全面数码化,而有线电视之数码化却过于缓慢,民众仍然无法享受到数码化的服务。因此,当政府以政策来促使台湾无线电视加速全面数码化之同时,有线电视系统之全面数码化亦须跟上脚步,否则就无法达到电视数码化之成效。
数码有线电视政策与法规
为了配合政府「挑战2008」计划的数码内容政策,政府除了辅导无线电视数码化外,亦有必要协助业者推展有线电视的数码化。有线电视业者常批评政府只重视及辅导无线电视数码化,有线电视业者不但需要自行出资数码化,还在政策方面受到很多制肘。整体而言,数码有线电视政策与法规有四大议题备受争议,值得本文探讨:
(一)单频单卖
行政院新闻局站在保护消费者的立场,规定业者推出数码付费频道时不可「联卖」付费频道,其目的是避免业者用bundle的行销手法让消费者失去选择付费频道的权利,结果消费者虽可自由选择想要收看的付费频道,却也同时失去享受「联卖折扣」的机会。地方政府在审核业者所申报的收视费用时,多半觉得中央有关「单频单卖」的规定未必对消费者有利,因此有的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作法,有的则采取折衷的作法。前者可以台中市政府为例,台湾宽频MSO在台中所推的机制是每月二百元,包含数位机上盒及廿五个数码基本频道与廿五个广播频道。行政院新闻局表示尊重地方政府(如台中市)的作法,东森媒体科技与中嘉网路亦有意在台北推类似的方案,但是台北市政府有鉴于行政院新闻局曾纠正过其他地方政府,因此表示,除非行政院新闻局修法,否则台北市府必须依法行政。因此,折衷的作法是要求业者「在尊重订户购买权益下,订户任选二个或二个以上之付费频道时,系统经营者应依各该频道当时所列之价格为基准,予以折扣」。如此作法既无与中央的规定矛盾,亦为花费多的消费者争取到享受「折扣」的权利。
(二)必载频道
一九九三年通过的有线电视法及一九九九年修正的有线广播电视法,都有要求有线电视系统业者完整转播无线电视频道。如果有线电视数码化后,一个频道可压缩出六个频道。每一个无线电视频道也可压缩出至少四个频道。因此,无线电视与有线电视业者都很关心数码化后的必载频道的规定。广电三法合并修正草案第七十七条规定,「有线平台服务业应同时转播无线电视平台服务业所提供一个以上、免费且非属广告专用频道之节目与广告,并应列为基本频道」。由于五家无线电视都决定采取免费方式提供给观众,观众只需自行购买数位机上盒就可收视。有线电视系统业者质疑「一个以上」是指要转播无线电视几个频道?如果未来数码化后,所有的无线电视频道都由有线电视系统提供的话,政府实在没有必要花这么多钱来资助无线电视的数码化。政府可以评估补助无线电视数码化的预算多,还是补助低收入户装共同天线或者订有线电视的基本频道第一级的预算高。另外,如果无线电视数码化后,还是必须仰赖有线电视系统业者将其放在好的平台位置,其竞争力必然下降。所以,无线电视业者也未必希望有线电视系统转播他们所有的免费频道。由此可见,无线电视与有线电视业者对「必载频道」之争议也是充满了自身的矛盾。
(三)分组付费(分级付费)
在欧美甚至一些亚洲国家的有线电视已采取分组付费制度多年,可是台湾至今尚未见到分组付费制度正式推出。台湾在一九九三年有线电视法通过时,虽然仿照美国频道分级收费的作法,将频道分为基本频道、付费频道、计次付费节目及锁码频道,但并未提及一套适宜的管理办法。业者多以收取统一费用即可收看所有频道的方式经营,当初即使HBO、Cinemax等国外知名的付费频道亦以基本频道的模式进入台湾市场。因此今天一旦要谈分组付费制度,这些国外的付费频道在政府与消费团体的要求与监督下,已经很难从基本频道直接转移至付费频道。
业者对「频道分组规划,由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的条文非常反弹,他们不希望见到政府又想介入业者规划分组收费之事。事实上,该如何分组付费应由业者视市场情形而定,政府实不需要介入。国外的经验也多由业者自行规划,政府与消费团体自有监督的机制。根据新闻局的一项调查显示,有线电视系统业者与频道业者对台湾有线电视分组付费未来发展多持不乐观的态度,尤以频道业者最不愿意改变现状。有线电视数码化后还必须有一段时间同时传输类比与数码讯号。如果一定要等到数码有线电视普及率达到百份之五十或六十时才采取分组付费,也许还要再等一段时间,除非有线电视系统业者免费提供数位机上盒,才能达到高的普及率。
(四)有线电视费率
有线电视业者最在意的是其所申报的收视费用需经由地方政府费率委员会核准(有线广播电视法第五十一条),及机上盒与加值服务的费率仍然受到管制。首先东森媒体科技与中嘉网路认为,台北市政府费率委员会所核定的数位机上盒费用三千五百元离其购买成本太远(东森机上盒定价为五千元,中嘉机上盒定价为六千元),所以中嘉网路甚至采取行政诉愿。即使行政院新闻局法规会认为其申诉有理,请台北市政府再重新考虑,可是台北市政府费率委员会还是维持原意。因此,有线电视业者很希望政府不要管制机上盒的费率,由他们自行运用行销手法推向市场。同时业者也希望政府能比照国外的作法,对付费频道的费率管制解禁。行政院所通过的广电三法合并修正草案已朝业者期盼的角度修法,不只将费率审议权完全收归中央,也只审基本频道等相关费率。
结论与建议
有线电视业者在面对其他三种数码视讯影音平台的竞争时,感到最大的威胁不是无线电视而是中华电信的MOD服务,因为中华电信不仅财力雄厚,提供全省的服务,电信普及率几乎是百份百,而且还免费提供数位机上盒。有线电视系统业者认为中华电信有交叉补贴机上盒的嫌疑。中华电信亦私下表示,其MOD的内容供应商有遭到有线电视系统业者杯葛的顾虑。
面对中华电信MOD服务的冲击,有线电视业者必须争取时间,加快脚步提供数码化内容,所以实在不宜花太多时间与精力在探讨机上盒的价格。各国有线电视业者对数位机上盒的提供方式不尽相同,有的免费提供、有的收租金、有的用贩售方式、有的甚至以折抵未来收视费用的方式补贴机上盒的价格。业者的策略应是尽速铺设数位机上盒,以达到高的数码接收普及率。
本文建议系统业者应以民众容易接受的方式尽速推广数位机上盒,例如免费提供数位机上盒,或是以折抵未来的收视费来补贴数位机上盒的费用,或者收合理的租金或押金。在解决数位机上盒的问题之后,应该将重点放在如何发展数码电视内容与互动服务上,以免消费者有了机上盒,却觉得节目贫乏而拒绝继续消费与收视数码有线电视。
在政策与法规方面,政府的「单频单卖」政策应该废除,必载频道的规定应该厘清,分组付费频道的规划应由市场决定。在有线电视费率方面,机上盒与付费频道及计次节目的费率亦由市场决定,未来分组后的基本频道费率则可收回中央统筹管理。总之,政府的数码有线电视政策与法规不只需要保护消费者,亦需考量业界的发展及其生存空间,如此才能创造消费者、业者与政府三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