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与讯源关系复杂

2004-08-15
观察和访问是记者专业的「问责」机制。
记者如何保持一己自主性?
从「社会真实」的层次来看,纵然是挖掘内幕的调查报导,也都是先有了「新闻事件」,然后才有「新闻」的呈现的。在传统观念上,新闻学者都认为,将新闻事件转化成新闻的「工序」,一定要包括观察、访问和档案资料的对比与运用。观察和访问既是一种查证的过程,也是记者专业的「问责」机制,标志着新闻----一个特殊类型的知识信用效度,故而相当重要,几成新闻工作的灵魂。在这种情形之下,「消息来源」不但成了「新闻体」的标准内容和呈现方式,也是新闻业界的一项功能性需求。

从事采访的记者,理论上,应该是一位典型的观察者,在客观报导大帽子下,他们日常的专业标准动作,通常只被期望、界定为描述别人所定义的议题、别人所提出的问题、别人所提供的答案、别人所采取的行动和别人所遇到的冲突等等;因此,就实际的新闻本质而言,记者在履行专业工作和任务的时候----尤其是无法亲临新闻事件现场当儿,就必须冒 「没脑筋」、「文抄公」、「有闻必录」、懒和推卸责任等「指骂」,极度依赖新闻来源 (通常也就是讯源),以取得媒介内容所需的大部份知识,以及其权威性与认受性。

所以,你可以说这样的一种工作成果,只是一种「二手货」的「媒介 (或符号) 真实」,但在第一线的记者,则无论怎样说,都必须经由别人的「告知」(to inform),来知晓新闻事件内容,已是不争的一种例行化的作业方式或仪式。无疑一般来说,这种「告知」,固然可藉由档案资料而取得,也就是所谓的「借用新闻」,从网络资料库取用资讯 (是谓 Computer-Assisted Reporting CAR);但是,大多时候和大多数的新闻,记者必须和各方面、各层级最重要的消息来源,保持密切的人际互动关系,而在这种互动关系中,消息来源与记者之间,自觉或不自觉地透过新闻和曝光率,彼此不断地交换所需----所谓的采访路线 (beat / run) 于斯底定,「制造」新闻 (news making) 的基本过程,亦于斯始焉。


各取所需的交换关系

记者和消息来源交往,当然是叫嚣着为社会大众知情权 (the right to know) 而服务,以社会公益 (public interest) 取得执行专业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要求消息来源合作,提供所询新闻的内容。然而,不幸地消息来源因为正正处于此一关键性枢纽位置,却大有机会,猛搞把戏,操纵消息,玩其媒介策略,以遂其本身或事件利益。记者与消息来源关系,由是治丝益纷。

美国社会学者甘斯 (H. J. Gans) 以为消息来源 (source / attribution) 就如舞会中跳探戈的男男女女,彼此都想接近对方,彼此也都有引导对方的机会,但消息来源引导记者的机会较大。故另一位学者贝尔 (D. Bell) 更曾极端的以为新闻者,「乃是权威消息来源告知新闻工作者的事实。」也就是说,具有社会真实建构意义的新闻成品,是记者与消息来源协力合作的成果。

早在一九六一年,美国新闻学者佳白 (W. Gieber) 与强生 (W. Johnson) 两人,即从研究中,归纳出「对立」(正常关系)、「合作」(一般性关系)与「同化」(危险关系)三种模式的「消息来源与记者人际关系」。一九七三年时,学者罗斯科 (B. Rosho) 更进一步指出,记者与消息来源的关系,可以作如下x述:

(一)两者是一种各取所需的交换关系,各得报酬希望双赢,彼此会用「套交情」(即所谓之hobnoblery journalism) 来彼此「疏通」;

(二)记者愈无法直接观察、接触事件,愈会依赖消息来源;

(三)新闻事件本身愈杂乱或愈专门,记者就愈需要寻找消息来源 (例如,学者专家和旁观者);

(四)两者有时会处于紧张或对立状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消息来源往往有自我宣传意欲,而媒介在人员、组织和编辑政策把关之下,却未能满足其「予取予求」算盘;而记者在追求事实过程中,有时则难免对新闻来源有所开罪。

两年后,古宁 (J. E. Gruning) 与肯特 (T. Hunt) 两人,再提出「情境理论」(Situational theory of communication),补充此一说法,指出新闻媒体系统与消息来源互相交往时,双方皆有自己的目标与策略,彼此更会不断地修正执行目标、方案,来适应实际的情况需要 (双赢?谁赢呀);因此,媒体与消息来源的关系,是视情况而定的,换言之,即视媒体系统的特性、目标、环境状况 (及运作) 而定。


媒介控制权与自主性

从媒介言说的理论来看,之所以有记者 / 讯源理论之衍展,实源自于自由多元论 (Democratic Puralism) 与马克思主义 (Marxism) 两大门派对媒介功能、定位、定义及沉思之不同观点与角度。

例如美国传播学者科伦 (J. Current) 指出,「自由多元论」是说:「社会是由互相竞争的复杂利益团体所组成,故没有任何团体可以长久处于主导地位。媒介组织享有相当的自主性,不受政府、政党及压力团体干预。大众传播媒介被期许为反映真实的场所,不得有任何扭曲。媒介的控制权,掌握在具有自主能力的管理精英者手中,媒介专业人员,亦应享有相当的自主性 (是说媒介相对自主,即所谓的市场模式) 。」

而另一位传播学者康纽尔 (I. Connell) 则解释这环扣的「马克思主义」时说:「资本主义社会是阶级主控社会,媒介是意识形态领域中的一环,不同的阶级观点,在媒介互争长短,但最后的控制权,仍无可避免地,逐渐集中在垄断性的资本家手中。媒介内容,是由社会里统治者政治及经济团体所塑造和操纵的,以期将现状合理化。所以,媒介是扩音器,其所反应的是一种「假意识」,被利用为强化统治阶级的想法。媒介其实是一面扭曲事实的镜子,透过这面镜子所反映的事实是不正确的 (即所谓之镜子理论,mirror metaphor),而媒介专业工作者,却自以为享有自主权,殊不知主流文化及意识形态,却早已悄悄地在它们当中同化(即是所谓媒介决定论,又称操纵模式)。」


竞争性共生模式

满肚子计算的消息来源,想尽办法攀上媒介 ,诚如哈伯马斯 (J. Habermas)的公共空间概念所强调----媒体是各种社会组织、机构、意识形态的角力场所,也如贺尔(E. T. Hall)所强调,媒体是各方利益竞争的所在;而在工作重担下生活的记者们,则使出九牛二虎之力,尽显神通去掰开消息来源的口,正如侯亭(J. L. Hulteng)所云的通通患上严重的狼群并发症(wolf gang syndrome) ----记者像老虎,不喂饱他就会咬人,食人鱼并发症(piranha syndrome)----记者一嗅到血腥 (新闻),讯源就不得安宁,以及官方消息 (放话) 并发症----不管真消息假消息,出得你口就是好消息,也就是盲目奉威权为圭臬,不知查证为何物。加上狗仔队之令讯源风声鹤唳,提心吊胆,消息来源与记者关系,由是烽烟四起!

渥夫斯菲德 (Gadi Wolfsfeld) 终而把两造这种隐约可说 / 不可说之关系,发展成「竞争性共生」 (Competitive symbiosis) 模式的说法,认为新闻工作者与消费来源之间关系,是一种彼此利用、互相依赖的过程,而在这一「交往」的过程中,记者与消息来源双方,都拥有某种「社会权力」,当中新闻媒体已衍变成不同消息来源之间,以及消息来源与新闻工作者之间的角力场所。他进一步指出,引起两造角力的因素,在于某方能满足对方需求的「量度」 (strength),以及某方受制于对方的「困境度」(vulnerability) 这两项因素。他认为消息来源与新闻工作者两者之间,都会不断地对量度与困境度作出诠释----一方面是消息来源不断地使用各种把戏,希望影响新闻工作者本身「框架」,使之有利于自己或所属组织框架;另一方面,新闻工作者,却想捉到消息来源的「痛脚」,这也是记者工作的难处----他得从每日各种新闻事件中,不停地作出分类、选择、解释和分析,而最后,却又不得不依赖消息来源,以得到资讯的确认,然而,不管怎样拗扭,两个不同框架互相影响、彼此竞争的最终结果,就是公共传播的面貌。

所以,举凡谈及记者或媒介的表现或争拗时,实应进一步平心静气地深思记者及媒介与消息来源的互动关系,而这种互动关系,从实际运作层面,是一个双轨对向的思考值----从记者的角度来想,他选择哪些人作为消息来源 (讯源),要他们的哪类、哪些消息 (资讯),如何同消息来源建立互动关系,而仍能保持一己自主性 (甚而自尊),却是他们挥之不去的梦魇(想讯源提拔,作为自己晋身的踏脚石是另一回事;而从消息来源的角度来思考,则记者为何选择他们为特定消息人士作为讯源?选择、引用他们那些消息?「玩」那些消息策略较为有效?对那些记者(媒体)有效?则已直情牵涉及他们的「公关艺术」(议题建构能力) 了。消息来源与记者关系,复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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