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传媒记事簿

2005-12-15

政改方案出现广告战 
曾特首发表电视讲话

  政府推出政制发展第五号报告书后,民间形成支持及反对两股势力,不少人以广告形式,表达对政改方案的意见,而《苹果日报》老板公然表示会减价支持那些要求普选的广告。其中最多人讨论的是上月底一名七十八岁长者在几份报章刊登的「心声广告」,全版广告皆黑色,版中只有一句提问:「告诉我,我会看见普选的一天吗?」此广告引起很大回响,传媒固然希望争取访问这位长者,同时也令其他关心香港政治的人士亦想表达心声。此举亦触发南太电子主席顾明均在各大报章刊登「全力支持政制方案」的广告,而合和集团主席胡应湘亦在十一月下旬在外国记者协会午餐会发表「暴臣政治」的言论后,在各大报章刊登「郑重声明」,以澄清传媒对他的歪曲。但胡这出位言论却早已激起舆论强烈的回响,连一些通过网络连结的社群如「forum.wongyukman.com网友自发组织」亦纷纷在报章刊登反对政改的广告,更呼吁市民在十二月四日上街游行示威。

  挟着极高民望推出政改方案的特首曾荫权,开始时信心十足的认为这次应可以顺利过关,但月中民调显示,支持及反对政改方案的民意比例都急跌,市民趋向模棱两可态度,加上舆论的炽热讨论,特首曾荫权亦不甘寂寞,就政改问题在月底的电视黄金时间发表了五分钟电视讲话,成为本港历史上第一次。有学者指其做法是仿效西方政治领袖的做法,就重要的议题直接向民众解释及表达立场。但亦有评论担心此举令本来不太关心的市民也认同这是『大件事』,而对讲话不满意的市民,更可能被激发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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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在台被罚
事件引起美国关注

  TVBS与台湾政治仍有余波,台湾的新闻局在十一月中宣布处罚爆出民进党多宗丑闻的TVBS电视台。新闻局指该台乃百份百外资经营,向该台罚款一百万元新台币(约二十二万港元),要求该台在十二月二十日前改善,逾期不改将可能被撤销牌照。TVBS表示已收到新闻局的处分书,会进一步研究后再对外解说。较早前台湾新闻局要求TVBS提交股权结构,TVBS指《卫星广播电视法》规定只限制外国人直接持有的股份,并非限制「外国人的资金」,因此TVBS理解并未违反外资持股规定。虽然陈水扁已公开表示「任内不会关闭电视台」,但新闻局长姚文智表示,TVBS是否会遭除牌,还要视乎「当年TVBS发照过程有无涉及不法」,要追查十二年前国民党发牌的程序。

  据报导,TVBS在香港的母公司TVB已在月初派人到台湾,研究未来是否申请将TVBS由境内频道改为境外频道,让其外资身份变得名正言顺。此外,台湾驻美代表李大维月初亦证实,布殊政府资深官员曾就TVBS争议事件,向他表达过美方的关切,希望此事不会对台湾的形象造成伤害,同时亦希望新闻自由在台湾能够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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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事件威吓香港传媒
业界及国际高度关注

  本港十一月上旬发生历来首宗传媒机构被包裹炸弹袭击事件。一名男子将一束鲜花及一个礼盒包送到《明报》编辑部,报社一名女秘书在拆开礼盒包时引发爆炸。炸弹暴徒在礼盒包内附上一封恐吓信,指《明报》在十月中做了一件「好事」,限令在三天内将三千万元存入公益金的户口,否则会将行动升级。政府表示高度重视案件,承诺会全力缉凶。而行政长官曾荫权事后更亲自探望受伤的《明报》职员;多个新闻团体强烈谴责威胁新闻工作者的暴力行为,新闻行政人员协会希望警方尽速破案,强调新闻及言论自由是本港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同业会继续如实报导。香港记者协会形容事件严重,担心采访自由受威胁,要求当局正视。国际传媒监察机构「无国界记者」及外国传媒,均密切关注《明报》接获恐吓炸弹事件。《明报》遇袭后,大部份报社均表示会制订一套接收邮件的指引,以保障员工安全。

  十月底及十一月份先后出现多宗传媒遇袭事件,上月底《苹果日报》一部采访车停泊在油麻地,被三名凶徒以铁锤砸毁车窗玻璃,在车上的记者受轻伤;而月初《壹周刊》一摄影记者在住所附近被两名男子用木棍袭击受伤。壹传媒集团在月中悬红共一百万元,以奖赏能提供消息协助警方缉捕凶徒,及成功令凶徒被法庭定罪的人士。而十一月中,有《东方日报》记者接获匿名报料电话,指文昌街垃圾站外将有事故发生,一名突发记者据公司指示到场采访时,遭四名凶徒围殴受轻伤,警方怀疑这是另一宗有预谋布局袭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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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传设委会研究香港电台前途
《版权条例》修订拟放宽复印规限

  十一月初,整治香港电台的舆论甚嚣尘上,报载港府已筹组一个委员会,准备在特首返港后,才公布委员会名单,这个由港府组成的委员会,主要进行公营广播检讨,委员会需于半年至九个月后向政府提交报告。成员以资深传媒人及学者为主,包括前无綫、亚视及有线高层,但却没有香港电台中人,亦缺乏熟悉公营广播的专家。而香港电台广播处长朱培庆对政府成立委员会,事前并不知情,港台因此发表声明,「期望能积极参与」港台前景的讨论。但事件发展却峰回路转,十一月中旬有官员向港台表示,暂时不会有任何公布。有学者认为,政府忽然急煞车,可能与政改形势急转直下,不希望再燃起「火头」有关。

  政府计划明年初向立法会提交《版权条例》修订方案,经参考外国计算侵权复制品的方法后,月中提出复印书籍、刊物及报章的「安全港」建议,任何十四日内复制报章、杂志及期刊不超过一千份,便无刑责。政府亦建议游戏机改机若只为了使用水货游戏碟便不构成刑责,以及将平行进口版权作品入口限期缩减一半至九个月。不过,代表十二份本地报章的香港复印授权协会批评界限太宽松,一千份远超小市民及小企业需要,过份维护经常惯性及高用量侵权的大企业利益,提议构成刑责的复印数量应降至三百份。不过,政府发言人回应,修例是为了针对严重侵权行为,十四日内复印三百份以上便有刑责太严苛,即使复印数量在「安全港」内,版权持有人仍可循民事追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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