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共广播服务检讨一些看法

2006-02-15
公共广播服务检讨将无可避免触及香港电台的角色及定位。
公共广播服务在各先进国家均具存在价值及必要性。
  上月十七日,政府宣布成立一个七人独立委员会检讨公共广播服务,重点包括「探讨在香港的广播市场中,提供公共广播服务的理据,其角色和公共目的,并评估提供该广播服务所需的公帑及其他资源。」

  虽然政府宣称今次只是宏观检讨,并非针对香港电台;可是香港电台却是香港唯一的公营广播机构,故此,这次检讨将无可避免触及港台公共广播服务角色及其市场定位。不过笔者同意政府的论点,就是在二零零七年或之前,当无Y及亚视两家商营电视台向市民提供免费地面数码电视服务时,香港市民将可透过多种传送方式,包括传统的无线电频率和电缆传输、互联网、宽频接达、卫星传送、流动电话、户外媒体等,令广播业界向公众提供渠道、方式、内容种类,其数量及质量都会大大提高。在市场竞争愈趋激烈的时候,检讨港台的角色和市场定位是恰当的。

  不过,本文将不会探讨港台的公营角色及市场定位,只在以下短短篇幅中提出个人对公共广播服务检讨的一些看法。

(一)检讨委员会
  检讨范围既然是香港的公共广播服务,委员会成员包括多位资深的传播界、学术界和文化界的人士是合理的,但当中却没有公共广播经验的代表,似乎有点于理不合。而整过检讨的范畴既属公共政策公帑运用的性质,学术界成员却只有工商管理的代表,而没有公共行政的专才亦似乎有点奇怪。其实,笔者也理解,检讨委员会的成员人数不可能太多,故必须有所取舍。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在检讨过程中邀请不同界别提交或发表意见,不单十分重要,更是他们的责任;而进行独立的民意调查去了解市民大众对公共广播服务,也是必须的了。

(二)政府、委员会、公众的关系
  香港电台助理广播处长(电视)张文新曾表示,政府成立公共广播服务检讨委员会,对香港电台来说,是颇为突然,也感到少许忧虑;他期望委员会不会预设价值去针对港台的服务。

  从政府向传媒发出的「背景资料」看,张文新的忧虑似乎可以理解,因为该文件指出「......公共广播服务尽管有其传统价值......但始终是......一种市场干预......会扭曲竞争......而英国广播公司每年有庞大预算......是罕有的例子,而非一般惯有安排......成立公共广播机构是一个对广播市场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政策取向,我们不希望因此而窒碍商业广播服务的发展......。」

  政府对它所委任的独立检讨委员会界定其职权范围是必须的,对其发出有方向性和针对性的指引也是可以理解的,而委员会根据职权范围和政府的指引去进行检讨也是应该的。不过,作为一个独立的检讨委员会,所检讨的内容既是公共广播服务,受影响的是香港所有市民大众,目的是确立公共广播服务的角色、市场定位和服务范畴,以满足全港市民真正、长远和最佳的利益,它应该采纳一种全然独立和客观的取向,不单邀请所有相关及受影响的界别、团体和人士提交或发表意见,更须将这些不同的取态、立场和意见,恰如其份地归纳和反映在向政府提交的报告内;作出建议时,只应根据检讨过程中所收集的资料、数据和对各种意见恰如其份的研判结果。而政府则绝不应该在委员会成立时,检讨过程中以致提交报告前影响委员会的运作与建议。换句话说,政府与委员会对香港电台和全港的公共广播服务都不应为了预设的价值和立场去进行这次对香港以致中国皆有深远影响的检讨,因为无论是检讨委员会,还是政府,他们最重要和最终的服务对象是全港的市民大众。

(三)公共广播服务与市场干预
  政府的「背景资料」指出,很多先进的国家都有公共广播服务,致力为所有市民提供资讯、教育甚至娱乐节目。这个事实显示了,无论它的资助模式是:

(1) 市民缴交牌照费(英国广播公司、瑞典),
(2) 牌照费和广告费(德国、义大利、法国),
(3) 政府资助(澳洲、加拿大),
(4) 政府资助和广告费(葡萄牙),还是
(5) 政府资助和私人捐赠(美国),

公共广播服务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性,主要是因为纯商营广播在自由市场运作中不会为市民大众提供不能赚钱的节目;如果政府不立例或发牌规定,没有商营广播机构会制作蚀钱的节目;其次,商营广播机构为了向股东负责,会在各个赚钱的节目中舍弃赚钱不够多的节目;其三,在市场导向激烈竞争中,提供更多高质素、原创、具创意和崭新的节目并非提高盈利的唯一途径,更非最先或最佳的营运选择。

  正因如此,每一个定意要为人民的长远、真正和最佳利益服务的政府,都会立例提供或资助公共广播服务。至于公共广播服务干预巿场、扭曲竞争、窒碍商业广播服务的说法,相信主要是商营广播机构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和争取最大的利润而提出,事实基础薄弱。原因有二:(一)许多先进国家都有公共广播服务,他们的商营广播机构并未见萎缩;相反,他们都是高盈利的庞大跨国企业;(二)自从一九二八年到今天,香港电台一直承担公共广播机构的角色,提供各类商营广播机构不愿制作的节目,一直在「干预」商营广播巿场的运作;可是,在香港透过各类传播科技、传输方式和广播平台提供节目的商营广播机构的数目,却是一直上升,而上升的速率在最近十年犹其厉害。

  因此,获公帑支持的公共广播服务,虽在一定程度上干预了巿场,却符合公众利益,为巿民大众提供必须的、高质素的另类选择,是可以接受的,也是各先进国家的选择。如果只为惧怕商营广播企业的投诉或威吓,或是政府不愿承担公帑的开支,那是短视,并没有为香港真正和长远的利益作为决策的基础。

(四)公共广播服务、节目类别资助模式
  由于公共广播的服务是公帑支持,它应该为巿民大众提供必须的、高质素的另类选择,同时顾及小众及弱势社群的利益和需要;因此,公共广播机构可以制作的节目类别便可以包括新闻及公共事务的节目、教育、文化、艺术、文学、音乐等类别,也可包括具备以上性质的娱乐节目;加上主流受众、弱势社群和各个小众的需要和关注重点都不一样,公共广播机构的节目种类可说包罗万有,也可推陈出新。因为商营广播机构都不愿意制作这些节目,政府的支持资助便不能缺少了。而资助模式可因应香港的需要而设计,不必硬抄外国经验。不过,无论资助模式如何设计,政府的干预必须减至最低,而公共广播机构的独立性必须藉立法得以确保。

(五)「从国家层面看」
  政府提供的「背景资料」认为:从国家层面来说,公共广播服务应致力缔造社会凝聚力,建立国家形象和维护国家文化,并符合国家利益。不过,我们必须理解,缔造社会凝聚力并不等于只发放一种声音或意见;建立国家形象并不等于歌功颂德;符合国利益并不等于符合政党或政府的利益。事实上,当不同声音和多元意见都获聆听并受到尊重,社会各阶层和利益团体才有机会凝聚起来;国家形象的建立有赖政府各界以致人民的长期努力和经营,并不以各自利益的考虑而无理谩骂和攻讦,而应同为整个国家民族的长期真正和最佳的利益而进行互谅互让的磨合。公共广播机构在此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不是粉饰,而是客观报导、不党不私独立的评论,提供意见平台,让政府了解人民的诉求,让人民明白政府政策的原委,为磨合提供机会与渠道,如此,公共广播服务必然符合国家的利益。

(六)公共广播服务的角色
过去曾有不少亲中人士对香港电台在公共事务节目中包容批评政府的声音而提出质疑,是可以理解的。不少人认为:作为政府部门,用政府拨款运作的公共广播机构,应该承担政府喉舌的角色,除向市民大众通报和解释政府政策外,更应为政府的政策和施政宣传和护航,并尽力劝服市民大众支持政府,而绝对不应该批评政府、它的官员和政策。这观点一定的事实基础和合理性,因为任何政府部门都应该忠于行政长官和行政最高权力机关,向他们负责;而接受拨款的单位向拨款的机构负责是应有之义,是毫无疑问的。可是,这论点作了一些假设,就是:政府施政是完全为人民真正和最佳利益出发,故此,政府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应该是一致的。

事实是否如此呢?一般情况下,这些假设是可以成立的。不过,历史上有不少的例子,证明政府有时会贪污,为了争夺权利而忘记人民的福祉,为了一己的虚荣而好大喜功,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在政策上倾斜,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其次,即使政府真心真意、全心全力去为人民谋福利,它是会出错的。在出错的时候,作为政府喉舌的公共广播机构将不会、也不敢批评政府;至于商营的广播机构,也会因为各种现在或将来的利益考虑而有所顾忌。第三,理论和实践都告诉我们,权力令人腐化,而绝对的权力会令人绝对的腐化,因此,拥有极大权力的政府,必须接受监察与批评;商营广播机构有其先天缺憾和后天的顾虑(前述),故此,许多先进国家都不会全然依赖商营广播机构去评估其政策。最佳的选择当然就是一个独立于政府干预之外、而又不需忧虑因敢言而资源枯竭的公共广播服务。

今次公共广播服务检讨,将为曾荫权政府提供一个绝佳的机会,去证明他们真的是人民公仆,为人民真正、长远和最佳利益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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