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营广播服务与公民社会

2006-05-15
公营广播的对象是全然的公民导向。
  为何要有公共服务广播(Public Service Broadcasting)?理论上,假如市场开放,有众多商营广播机构提供多元选择的广播服务,以满足公众在信息、文化教育及娱乐等的需要,则不一定需要公营广播。但放眼世界,现实却是:市场上的商业考虑多着眼于能拉高收听收视、迎合大众品味、能争取广告收益的节目,故「小众」口味或「叫好不叫座」的节目或会受排挤,弱势社群的需要也容易受忽视。公营广播既主要由公帑融资,便可不过于倾斜经济考虑;不过也有顾虑,在缺乏市场压力下,公营广播可如何确保以合乎成本效益及负责的方式,运用公共资源。

公营广播的存在价值和挑战
  
  从历史的发展分析,公共服务广播的角色也在不断的挑战中经历蜕变。以英国为例,英国广播公司(BBC)被称为世界公共广播服务的典范。正是在英国,公共广播的理想被提出。在广播事业随着工业和科技发展诞生依始,依附于制造广播器材的工商行业,原属私人所有。一九二二年,由六家大无线电公司为主,率先组成了一个小小的广播系统,即商营性的BBC。政府给予BBC广播事业的垄断经营权。直至BBC第一任总裁 John Reith 为代表的广播界,呼吁广播媒介脱离商业公司而独立,其理念是使广播服务超越利润和娱乐的局限,同时发挥「资讯、教育、娱乐三大功能」,务求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社会性的节目体系,免于商业和邮电部门的控制。简而言之,免于商业和政府的控制,是公共服务广播诞生的关键。一九二七年,一个新的公营BBC取代了私营的BBC。

  日本的NHK在战败后被迫重组架构,也由官台改为强调公共广播中的公共性和非商业性。而NHK到目前仍是日本最具公信力的媒体之一,亦先于商营传媒机构采用数码广播,在传讯科技发展亦起示范作用。

  在新科技发展之前,广播所依赖的大气电波或频谱,都是有限的资源,大家认为这些珍贵的资源应该共享,不应被商业或国家垄断,成为公共服务广播概念的由来。可以说,公共服务广播出现的主因,是由于社会既不全信任市场主导下的商营机构,也不认为政府的国营广播会提供不偏不倚的中立报导,而公营广播由于较少受市场及政治影响,因此成为公众所信赖的传媒机构。

  但同时,公共服务广播以及其主要载体-公营广播机构的角色,近年着实受到不同范畴的挑战。第一,自由化,即透过国家干预,在广播电视领域引入新的私有商营者,打破公共广播的一统天下,形成新的竞争格局;二是商业化,广播服务在经营中更多地强调市场因素和盈利倾向,在狭义上则指政府减少对广播电台和电视业的公帑投入,使公营广播电视财政收入中,国家拨款和视听牌照费的比重相对下降,而广告和其他商业性收入的比重增加;三是市场放宽规限(deregulation)和科技挑战,即政府放宽对广播产业结构和节目内容方面为确保公共利益而曾经作出的种种限制,又或是因为数码和多媒体的日益普及,导致广播(broadcasting)陆续演变为切合个别消费者需要、针对性强而公共性少的「窄播」,间接削弱了公共服务广播的使用率。

香港电台作为公共服务广播旗舰

  把视线集中香港,我们的公共服务广播,并非白纸一张,得从现状出发,去作出变革与发展。不过,既是一次全面检讨的机会(上一次检讨乃一九八五年的广播事业检讨委员会报告书),应从根本的「为何」(Why)与「如何」(How)两大问题去思考未来。

  有人会问,在收费广播服务、多媒体资讯供应俯首皆是的今天,香港电台应否仍然作为公共服务广播的唯一供应者?

  现实上,香港的广播服务「消费群」的确越来越分散,其兴趣、关注亦更形广泛,可是仔细分析,商业媒体针对的「消费群」虽有多元需要,但背景却非常单一。一言以敝之就是社会中较具赚钱能力和消费意欲的一群人。商业媒体天职是以消费者主导,即使如何五花八门、涉猎广泛,但收视、收听率和广告收益成为其节目选取的紧箍咒,惟有公营广播的对象是全然的公民导向。

  若我们认同香港应维持一个强力的公营广播机构,那么其特色为何?作为「一国两制」下的特区,作为具有中西文化交汇、华洋共处、多元及现代核心价值的社会,其「公民性」应体现于公营广播的节目定位与受众对象界定上。公营广播应是打造活跃之公民社会、促进凝聚共融的平台。「资讯、教育、娱乐」的公共服务广播职志,现在听来似乎太由上而下,忽略了广播服务受众作为公民的互动需要,以今天的论述改写,就是「资讯、启迪(Enlightenment)及充权(Empowerment)」。

  故此,泛论港台应该服务「大众」抑或「小众」,或许会混淆了视听。无论是消费上的大众/小众、人口分布上的大众/小众,消费得起也好、消费不起也好,众人皆同时具有公民的身份。公民的素质需要培养、需要获得空间互动、发声,社会更需要透过文化的启迪让公民充权,巩固和发挥城市的核心价值。而且「大众」也由不同的「小众」群所构成,故「大众」也应接触不同的「小众」世界,这样我们的社会才可达到真正的凝聚性与全民性。

  另外,从实利层面而言,就算是公营广播也总不能曲高和寡、只着眼于「小众」制作,因为尤其是在当今凡事讲求绩效量化的效率管理文化下,收听率与收视率往往变成衡量节目是否成功的唯一指标,故公营广播也不能置身于外。除非政府愿意采用另类表现评估机制,否则公营广播机构会处于两难之局-勇于争夺「大众」会被批为与商营广播作不必要竞争,但只面对「小众」却又会被指高成本低效益。

超港台(RTHK-plus)模式

  如何提供公共服务广播?理论上,不一定要以单一公营广播机构的模式去操作,也可考虑以「超港台」(RTHK-plus)的模式(即港台再加上其他公营频道)去进行,问题是:在公帑有限、广告市场竞争剧烈,以及多媒体发展日益千里的情况下,要去融资更多的公营广播供给者,并不容易。因此,应考虑增辟新的融资来源。

  在发达国家,尽管程度有异,但公费融资(包括法定之视听牌照费)仍占主位。在欧洲,整体商业收入,已从一九九五年公共服务广播总收入的28.4%,增至二零零零年的32.3%,但公帑仍占65.4%。融资的稳定性,直接影响公共服务广播的视听受众占有率与「市场」影响(见附表)。有了稳定的收入,则节目质素与面向,便自然是公共服务广播论述中「How」的另一至关键课题。

  一个强力的公营广播机构不能不靠公帑支持,但也不应只看政府面色。以英国BBC为例,在其成立早期Sykes委员会已于一九二三年确定:尽管政府应保留对公共舆论及国民生活具如此重大影响潜力的机构的规管权,但应实行间接规管而非直接控制。最近英国广播公司的检讨,也建议成立一个法人信托机构来行使「公共拥有者」的权力,而不是由政府去做。

  如何提供服务,也涉及管治的原则及公营广播机构与政府的关系。现代政府不单应正视媒体独立运作的市场规律,也应接受公帑支持监察政府表现的公营机构乃管治发展的应有特色 -- 在香港,廉政公署、申诉专员、审计署、平等机会委员会等,莫不以监察施政(当然也包括企业行为)、维护香港人重视的廉洁、公平、公正、透明度等核心价值为依归。

  检讨公营服务广播,香港电台不是唯一、但也是无可避免的起点。对港台未来定位及营运方式,是时候摆脱过去党派政治及简化的亲建制╱反建制的思维桎梏,进行合乎国际公营广播趋势及革新管治理念的全面检讨。港台作为称职的公营广播,应体现为多元声音、品味及受众的平台,其管治结构应体现公费支持为主,向社会负责,使能有利兼容并包、平衡偏见,推动「开放型社会」。港台「公司化」(即成为公共法人组织)若能理顺公营广播与政府的关系,又成为维护言论多元自由价值的制度性机构,将是香港之福。

  香港电台目前的政府部门身份,乃造成它与政府之间长期张力与期望落差的源头-政府官员会要求港台按一般行政部门的规范去运作(包括人事、财务、采购等之管理),但港台以媒体机构定位,却寻求最大的自主性与自由度。而且,政府部门只能靠拨款;要收取广告收益及出售节目以作创收,在现行财政管理程序下比较困难。维持现状对政府及港台均是下下之策,并对公营广播的前景产生更多不明朗。惟有社会认同公营广播根本性的价值,才能共同设计合乎香港公民社会发展需要的公共服务广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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