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香港电台公营广播之路

2006-10-16
香港广播见证历史变迁。
香港电台新闻部于一九七三年脱离政府新闻处独立运作。
  香港地区的广播始于一九二九年(试播则为一九二八年),迄今已有七十七年。考察过去七十七年政府的广播政策,时有摇摆,往往从一个极端去到另一个极端;从不愿意承担广播责任到牢牢掌握传播工具;从抗拒公营广播到拥抱公营广播......所有这些政策的摇摆,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那就是伦敦殖民地部对香港事务的看法,与香港殖民地政府的看法有分歧,伦敦英国商人的利益,与香港英国商人的利益,有时并不一致,甚至是互相对立的,这种对立,在香港的广播事务上也显露出来。

香港广播的始源
  一九二九年十月八日,署理港督萧敦(Mr. W.T. Southorn)主持电台正式开播仪式,萧敦在致词时强调,由于没有商人愿意承担一个电台的运营,政府只好承办。可见港英政府对于广播并不是主动经营,更不会有长远的发展目标。由邮务司当主席的「广播节目委员会」成立不到三个月,委员会们已经就拨款问题,与政府发生争执,委员会们还一致表明,「......在适当时机要强烈向政府反映广播的价值,在教育及宣传的层面,广播起了很重要的功能,......而且也要让香港邻近的城市知道,香港广播电台的重要性......」。在讨论争取一九三一年政府增加拨款给委员会时候,引发出上述的一段讨论,可见香港的殖民地政府,对于广播并不是十分的热衷,也谈不上对广播的发展前景有何种特殊的看法。这再一次印证了笔者之前的一篇论点:即殖民地政府是处于一种被迫的状态,去把杂乱无章的、由无Y电业余爱好者推动的电台广播收纳起来,暂时由邮政总署带领的一个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内反映了英商、华商、教育界、无Y电业余爱好者的利益。这种做法,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英国政府处理民间自发式广播的手法非常雷同。
  一九三八年,委员会在拨款问题上又与政府起争执,当时的辅政司询问广播委员会主席,为何广播不可以成为政府的一个部门,列出经费,由政府拨款?委员会经过讨论后得出如下决议:
  「......委员会原则上接受政府的建议,广播可以成为政府的一个分支部门,部门的首长应征询一个类似目前组成的委员会的意见。」结果从一九三九年一月起,政府才明确把「广播委员会」放在邮政总署的管辖范畴。从初步收集到的证据来看,政府正式把「广播委员会」列入政府编制之内,似乎只是出于技术上的财务原因,免得每个年度在拨款问题上与「广播委员会」争执。

政府对广播新闻的掌控
  二次大战前港英政府虽然并不热衷于广播发展,但是对于广播新闻一事,却是牢牢掌握的。例如华文报业向「广播委员会」提出要播本地中文新闻,委员会就认为这是一件很重要及很敏感的议题,主席要与政府磋商才能定夺。随后在决定播出中文新闻前,又要有一个预审的安排。路透社提出要向电台供稿,委员会也要向政府报告,港英政府则回覆委员会,转发路透社的新闻要得到英国殖民地部大臣的同意,港府也无权批准。港府对电台新闻的掌控,一直由政府新闻处负责。从一九五零年代起,电台新闻稿件的撰写和编排,由政府新闻处一手包办,直至一九七三年,新闻处人员撤离电台,新闻工作才由电台员工自行负责。二次大战后由于亚洲局势动荡不安,加上大陆政局发生巨变,广播成了最有效的大众传媒,涵盖地域广泛,令港府一反战前的心态,十分重视广播。
  二次大战结束后,一九四六年八月委员会恢复战后的首次会议。一九五零年韩战爆发,亚洲局势紧张动荡,由于香港电台自成立以来,以中波及超短波广播,中国内地远至广州、上海、北京、天津都可以接收香港的广播,香港电台广播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把英国的文化、新闻不断向中国内地渗透」,广播成了宣传的一个很重要的手段。一九五零年鉴于局势严峻,港英政府考虑把香港电台的管理由邮政总署交到统管新闻宣传工作的新闻处「公共关系部」Public Relations Office接管。一九五一年三月,副辅政司K.M.A. Barnett下令解散「香港广播谘询委员会」,理由是「考虑到目前的局面,把香港电台归入(新闻处)公共关系部是一个合乎逻辑的决定」。邮政署署长于一九五一年三月六日召开会议,通传政府决定,即时解散委员会。新闻处直属辅政司署,统筹所有新闻的发放和有关政府、政策的讨论。一九五四年在韩战停火一年后,亚洲局势渐趋回稳,港府又取消了这一特殊措施,而香港电台也不再附属于邮政总署,成为一个政府部门。
  一九五五年港督葛亮洪提出,为了使香港居民不要收听境外广播,减少境外广播对香港的居民的影响,有必要提高香港电台与其他私营电台的竞争力,因此港督建议把香港电台卖给私人机构。伦敦殖民地部大臣博伊德(Alan Lennox-Boyd)马上向港督提出反对,认为「基于政治的原因,香港电台要留在政府手上,以便政府对广播政策及广播节目内容实施全面的控制」。
  为了提高电台的竞争力,争夺听众,港府翌年推出《香港广播前景白皮书》(The Future of Broadcasting in Hong Kong)。白皮书提出要延长中文台的广播时间,改善广播设施。白皮书又综合了多方正反的意见,认为最有利于香港电台长远发展的,就是把香港电台公营化,目前只待香港电台的服务提升到一定水平后,就可以考虑公营化的问题。白皮书还承诺着手寻求其他公营广播机构的意见,以作参考。这一寻求意见的程序,一拖就是四年。

成立公营广播的建议
  一九六零年,鉴于无Y电视广播技术的日益完善,港英政府在同年九月成立了一个跨部门的「电视工作小组」,研究这个问题。小组由广播处长布禄士(Donald Edgar Brooks)出任主席,成员主要有邮政署署长及新闻处长。布禄士于一九五二年至一九五五年在香港电台任职高级节目助理(Senior Program Assistant),一九五五年短暂离开港台,一九五六年十月返港出任广播处长,直至一九七二年,任期十六年。布禄士是工程师出身,在他任内,香港电台由中波、超短波以至FM立体声广播,在广播技术上有了长足的发展,这与一位工程技术出身的处长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小组报告延至一九六二年一月才向政府提交,小组认为无Y电广播的电视将来会对社会有很重大的影响,因此要加以适当的监管,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小组主要建议:
(一) 成立一个法定的公营广播机构,成员包括香港电台及私营的电视台及电台,日常运作由一个商营的机构负责。
(二) 收入由牌费及广告费支付。
(三) 负责日常运营的机构不单止有英国电视的利益,还会有本地的利益,包括丽的呼声及商业电台。
  然而,布政司署内的主要顾问们并不接纳报告书建议,认为无Y电视广播的影响力,并没有报告书所说的那么伟大,充其量只是对丽的有Y广播的一种冲击,刺激丽的电视优化她的节目。港英政府也反对让香港电台成为公营的电台电视广播机构,认为会增加政府的财务负担,对于成立一个包括政府、私营的庞大公营机构,成员以没有先例可援,而且以这样一个组合来发展香港的电视业,有违香港发展的精神。政府虽然不接受报告书的建议,但是对于以公营机构的概念来运营香港电台的想法,还没有完全放弃。广播处长布禄士一心想借用这个时机由电台业务迈向无Y电视,把香港电台转身成为英国的BBC,这个美梦显然成空。在港英政府的主导下,行政局同意尽快发出一个商营无Y电视牌照,为期十五年。这也可以看见,从BBC借调来港出任广播处长的布禄士,他的理想与当时港英政府的想法,还是有很大的出入。
  一九七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港督戴麟趾爵士委任一个跨部门小组,要考虑无Y电视续牌的问题,及是否要增发多一个无Y电视广播牌的问题,广播处长布禄士为委员。一九七一年的检讨工作,委员会一共召开了四十二次会议,会上就香港应否有公营广播电视展开了激烈的争辩。一力主张香港电台应转为公营广播并兼有公营电视功能的是广播处长布禄士,而一力反对的是当时的新闻处长华德(Nigel Watt)。布禄士力陈应成立有法定权力的公营广播机构的两点原因:一是政府应以有限的大气资源,谋求最大的公众利益,而不是给私人机构为股东谋求最大的利润;二是同样的收入应是投放入公众服务而不是分配给股东。布禄士还力陈,商业机构如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在实际运作上并没有百份百履行发牌的条款。 华德处长认为政府与TVB之间合作无间,政府向TVB提出的任何要求,TVB均予以接受,又主动提出协助。TVB在开台五年间,有96%市民可以接收讯号。TVB经营成功,节目大受观众欢迎,台方又与政府衷诚合作。华德处长更振振有词的认为,香港不需要一个公营广播机构。
  一九六七年香港暴动期间,香港商业机构如无Y电视、丽的呼声、商业电台等均全力支持港英政府,发放政府声明及政府宣传材料。华德处长致广播处长的一封措词严厉但没有寄出的信件中,指商业广播机构也是协助政府宣传的重要伙伴。华德的观点,在政府内部显然是占了上风,也抓到了港督戴麟趾爵士的痒处。港督在六七年暴动后曾公开表示,商业经营的传媒与政府经营的传媒应该是携手互补不足的。由于TVB经营的成功,也由于华德处长的有力抗辩,加上布禄士提出的公营广播的概念,涉及庞大的改组和不稳定因素,小组主席也就否决了布禄士的建议,除了建议增发商业电视牌照外,TVB也获得了续牌。
  经过两次的失败,布禄士心灰意冷,一九七二年收拾包袱返回老家。英文台新闻时事组及电视部的多位外籍员工也相继辞职,以行动表明对香港电台的发展前景不表乐观。布禄士临走前向报界表白,他出任广播处长的责任,就是要将香港电台转为公营广播机构,现在任务没有完成,也没有留下来的必要了。从这一点看,从英国广播公司借调到港台工作的管理人员,对香港电台的发展,自有一套理念,而这种理念,也不一定配合港英政府或伦敦政府的想法。
  布禄士离开港台,处长一职由公共电视组的主管何国栋(Jimmy Hawthorne)接任,直至一九七八年。何国栋上任后,继续寻求香港电台的独立,抗拒新闻处的压力,如港台新闻部脱离新闻处独立运作,又扩大了电视制作,港台这一段时期的电视制作,反映出低下市民的心声,批评政府部门的施政。二零零六年九月何国栋在北爱尔兰病逝,他在任内的一个名句,就是「早上的电话令他短寿」。何国栋当年所受压力之大,从新闻处长华德向布禄士草拟的一封没有寄出的信件中,可以窥见端倪,也可以印证前广播处长张敏仪说新闻处长权力很大的说法。
  华德在信件草稿中强调新闻处长的权责与广播处长的职责,香港电台任何新的节目政策的变动,都要谘询新闻处长的意见。华德又很不客气的指出,他排定的广播次序,广播处长不得更改。华德处长指港府的媒体政策,不能只是仰赖政府的电台,商业广播机构也是协助政府宣传的重要伙伴。华德的观点,在政府内部显然是占了上风,也抓到了港督戴麟趾爵士的痒处。港督在六七年暴动后曾公开表示,商业经营的传媒与政府经营的传媒应该是携手互补不足的。

香港电台公司化胎死腹中
  一九八四年中英签署联合声明后,香港步入十五年的回归过渡期。一九八五年「广播检讨委员会」提出报告,建议香港电台作为公营广播机构的角色应该予以强化,财政独立,节目内容不受政府干涉。为了提出论据支持,报告多次引用了前广播处长布禄士在一九七一年的论点,在一九七一年被否定了的论点,到了一九八五年得到了平反。一个相对小的广播政策如何执行,自然是要服膺于更大的政治考虑。彭定康政府对后过渡期代议政制如何发展和安排,广播政策上也要相应配合,而一个不受政党政治、不受政府掌控的广播机构,自然是代议政制的最佳护航者。
  一九八九年北京「六四」风波后,港府行政局迅速批准香港电台公司化,完全独立于政府之外,指令于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成立。行政局的决定,也和西方国家对大陆政治形势的评估有关。由于当时香港社会及立法局均全力支持港台公司化,香港电台管理层为了争取更有利的条款,主动修改公司化的内容,再交行政局讨论,行政局照样批准了新的条款,指令港台公司化进度可以延至一九九三年四月生效,然而一九九二年北京透过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反对把香港电台公司化,认为将来的特别行政区也需要一个政府的电台。在中方强烈反对下,一九九四年港府正式宣布搁置计划。在当时中英互不信任的政治气候下,香港电台公司化计划难产,也是必然的。
  二次大战后,港府五度提出要把香港电台公营化。每一次的提出,都有不同的内涵,也因应不同的时局,有许多权宜之计。第一次提出是在一九五六年,第二次在一九六零年,第三次是在一九七一年,第四次在一九八五年。前四次的提出,有因应对时局的判断而作出,有因应科技的转变而提出,也有因应港台管理层的理念而提出。二零零六年第五次的检讨,是因应「本港社会变迁的需要」?因应「外界对香港电台的严厉批评」?还是因应「一国两制发展的需要」?这个关键而又基本的问题,将会影响着检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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