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对广播业带来的挑战 — 亚太广播联盟版权委员会会议后记

2007-04-13
 
  亚太广播联盟(Asia-Pacific Broadcasting Union,简称ABU)旗下的版权委员会于二零零七年三月中在东京举行了第十三届会议及研讨会。笔者是该版权委员会副主席,主持今届会议。ABU会员来自五十五个亚太区国家及区域内的广播机构,现成员超过一百六十间广播机构。版权委员会自二零零零年成立,主要目的为加强亚太区内版权及知识产权对会员的保障,并代表会员向各国家及国际团体申述会员对有关广播业的关键法律问题。

  
国际公约不合时宜

  自成立以来,ABU版权委员会一直特别关注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WIPO)版权特别委员会议内,讨论有关加强保障广播机构的国际公约草案的进展。世界各地广播业联盟(包括亚太广播联盟、欧洲广播联盟、美洲国家广播组织、日本商业广播组织、非洲国家广播联盟、加勒比海广播联盟、巴西广播组织)一直都积极代表其会员在WIPO版权特别委员会议内,申述现有的国际公约条文已不合时宜和不足之处。而于六一年通过的罗马公约,其赋予广播机构的保障,已不能适当地保护广播业界的版权利益及其现行运作。

  在过去十多年科技迅速发展情况下,广播机构面对大量的侵权行为。一方面广播机构要遵守其政府或法例对广播业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要迎合市场需要,拓展新的商业运作。广播机构的广播讯号在其本土及跨国被盗用的情况日趋严重,直接影响广播业界的营运模式。众所周知,现时互联网上所提供的资讯,快速增长并产生不同形式跨地域的迅速传达。例如:用Bit Torrent软件的档案分发及YouTube的视频网站服务等,已严重影响版权拥有人的利益。互联网服务供应商供应数据储存空间及速度已不构成任何技术问题。在互联网的平台上,侵权行为已没有地区性的界限,内容一被上载于网络或使用点对点/P2P连结技术作档案分享,版权拥有人现时没有快速及有效的渠道制止或防范该侵权行为的散播。此情况造就成广泛网上非法下载版权作品,及大幅增加广播讯号及内容受侵权。非法下载及传送广播讯号及内容,成为各版权拥有者在历史上面临重大的挑战。

  虽然有些国家的版权法例已加强对广播讯号的保护,及使广播机构可在数码科技的发展下,用不同的媒体途径利用广播讯号及内容,但由于广播讯号已跨国及跨媒体被广泛非法滥用,各国广播业界都一致认同,只有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的国际公约,方可使广播机构在现时科技的情况下,在各国得到最基本的保障。广播机构只是要求现已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产品条约」给予作者、表演者及录音制品制作人的同等待遇和保障。基本权利保障应包括:
  
(一) 独有权利授权向公众传送、传播或提供广播或其复制品;

(二) 独有权利授权他人录制广播;

(三) 独有权利授权他人直接或间接用任何方法或方式复制已录制的广播;

(四) 对未广播前的讯号的保护;

(五) 规定适当的法律保护和有效的法律补救办法,制止对广播机构使用的保护讯号科技措施作出规避作为,或未经授权而更改电子形式的权利管理资料的作为。
  
  更新广播业界的权利,是针对保障其广播讯号,并不会影响其他版权持有人的权利、亦不会影响公众对广播的合理接收及使用不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在以上的基本保障框架下,广播机构才可以在公平及合理的条件下营商,及配合新科技而发展其业务。如此同时,亦可以迎合公众对资料快速传达及使用的要求,并促进国家的创意行业及在知识产权上可得经济发展。

  
YouTube对广播业界的影响

  近期YouTube成为了影像传送的热门平台,也构成了版权人面对的挑战。ABU版权委员会于今届会议的研讨会中,邀请了一位澳洲学者David Brennan讨论YouTube对广播业界是否构成威胁或是机会。Dr.Brennan认为YouTube有可能根据美国版权法的「安全条款」得到免责。YouTube若能说服法庭,及证实其不知道或不应知道有侵犯版权行为、其不从该侵权行为获得任何直接经济利益,及其迅速地响应版权人发出的删除的通知书的情况下,YouTube有可能不须负上任何法律责任。

  最近,Viacom因与YouTube谈判失败,已在美国法庭入禀控告YouTube及其母公司Google非法上载过千只Viacom的短片,索偿十亿美元。Google抗辩其可根据美国的「安全条款」免责。YouTube及Google是否能倚赖该「安全条款」尚待法庭判定。Dr. Brennan认为广播机构及版权持有人须先利用可靠及有效的科技去确认其拥有的内容,才能迅速的要求互联网供应商删除未经许可而分发的内容。

  在研讨会中,有会员认为YouTube及类似运作的网站可带来商业机会,以使其可扩展观众收看其内容及增加知名度。亦有会员认为因内容必须得到所有版权人的许可,将内容供应给YouTube或类似的网站实是困难。

  但「有危必有机」,正正恰当的形容现在广播业界的处境。广播业界及版权拥有人必须要重新订定其商业策略,准备改变传统商业模式来迎合社会的进步及要求。美国News Corporation与NBC Universal最近宣布,联手挑战Google的YouTube影片分享服务,两间公司将合作提供用户在互联网站收看及与亲友分享电视节目、电影及短片等。这正表现了广播业界积极迎合市场的需要,以及对竞争者的反应。

  广播业界的未来,在数码科技的发展、广播与电讯的汇合情况下,将不祗局限于电视机上,而是可以使观众及用家在不同的媒体收看内容及资讯,公众可以在普遍的平台上及其选择的时间,去使用广播机构提供的服务。广播业界应把握时机,扩睑奕鶪峈鵀X不同使用者的要求,同时亦可带动各媒体及科技行业的发展,百花齐放。要达到此状况,首要条件是在国际上有适当的版权保护公约,及各国能根据公约及其情况而立法及提供有效的执行和补救的渠道。在此环境下,各行业方可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下运作,而最终得益者也是国家及其民众。

  
有效利用知识产权及管理风险

  在今次ABU版权研讨会中,另一位知识产权学者Zaid Hamzah恰当的提述到,广播机构怎样在一个知识基础及创新经济情况下,利用知识产权来建立品牌及发展新运作模式。总括来说,他建议现今广播业界应建立一套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有适当的知识产权注册计划及活跃地执行法例所赋予的权利,再加上技术在保护版权上的配合及政府的支持,才可全面的利用及发展其拥有的知识产权财产。广播机构更加应适当及不时回顾其策略计划而付诸实行,使其可在知识产权财产中获最大的利益及发展。而在会议中,其他广播机构代表亦分享其机构怎样管理及利用其知识产权财产。

  今次的会议,使各国出席的广播机构代表体会到实质面临的挑战,及须促使各国政府,作出正面支持现时WIPO版权特别会议对保障广播机构的国际公约草案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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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莲
2015-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