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广播服务检讨报告书》引起的疑问

2007-06-14
 
  香港政府于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七日委任一个七人的公共广播服务检讨委员会,全面检讨香港的公共广播服务,就其架构、资源、管治、节目、监察和向公众问责等安排作出探讨和具体建议。委员会于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提交报告,建议立法成立一个全新独立的公共广播机构,主要用公帑营运,以履行具体的公共使命;而过去八十年来一直担当着公共广播角色的香港电台,却被认为不适宜改组过渡成为委员会建议的法定公共广播机构。

  报告发表后,立时引起广泛的质疑甚至连串的抗争行动,主要缘于报告完全不将港台改组过渡为建议中的公共广播机构作为一个可以考虑的方案。为什么委员会会作出这样的观察和结论呢?而这样的结论又是否合理和公平呢?

委员会的观察和结论

  根据委员会于报告书内列举的一些观察:

  *本地的公共广播节目,(当然也就包括港台的节目),未能在公共广播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上满足市民的需求和期望(段53,54);

  *本地的公共广播节目,(当然也就包括港台的节目),另一不足之处是不够多元化,缺乏独特性及创意不足(段61,62);

  *港台是政府部门的身份使其独立性蒙上阴影,也使其节目的公正性受到质疑(段66);

  *港台并不拥有自己的电视台或电视频道,而要依赖商业电视广播机构播送其节目,因此局限其节目产量,令其节目品牌模糊不清,也局限了它的公共广播角色(段67);

  *运作已八十年的港台,有根深蒂固的架构、详尽的内部守则及浓厚的机构文化。改组为法定机构势将带来显著的改变,要决定其现有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的存废,殊不容易(段90);

  *港台员工均属政府公务员,对过渡后的身份、薪酬待遇、晋升机会及退休保障,均有一定期望;而转变为法定机构可能导致人力资源结构及员工受聘条件有显著变化,而港台员工的要求也不一致(段91,92,93);

  基于以上的观察,委员会作出以下的结论:

  - 「......港台(则)完全用公帑营运,负责为市民提供资讯、教育及娱乐节目。然而,这些特征并不足以使港台成为公共广播机构,也未能确保其服务能满足社会对公共广播服务的需求......。」(段66);

  - 「正如第66段所言,港台现有的身份及架构并不完全符合公共广播机构的要求。架构协议这份文件触及......的编辑自主及公共目的等......未能提供公共广播机构所需的架构......该文件所厘订港台与其政策局之间的工作关系,与公共广播机构及政府之间应有的关系相差甚远。作为政府部门,港台的身份和架构难以容纳适当的管治制度,以致该台未能独立地制定策略、享有高度的财政及运作自主,或就具体的公共使命直接向市民负责。」(段88);

  - 「简言之,大幅度改变港台的现状,必将造成许多实在而难以克服的问题,不利于新的公共广播机构。因此,委员会认为把港台转变成为公共广播机构并非良策,而应组建新的公共广播机构。」(段96)。

报告书对港台的观察不全面

  委员会的观察可以归纳为:

  (一)港台的节目,在数目、质量、独特性和创意都不足。

  - 这观察可能是正确的,却并不全面;因为单单在委员会被委任后,运作期间到提交报告前的十四个月内,便有不少于四个可信度高、大型、随机抽样的民调报告发表;而这些调查结果都毫无例外的显示:超过50%到70%的被访者满意港台的节目,只有极少数被访者(4% - 18%)不满意。而过去多年来有关香港新闻传播媒介公信力的研究和本港电视节目欣赏指数排行榜都显示港台和其节目在港人心目中占有极高的位置。为什么报告书对港台只有上文提及的一些笼统的负面评价,而不包括那些似乎是众所周知的正面而较精确研究数据?

  因此,报告书内对港台的观察显然是不全面的,如果报告书就港台的结论是基于这些不全面的观察而作出,这个结论就不单只不合理,对港台及其员工多年内的努力更是不公平的,而对欣赏港台节目的大多数市民,便欠了一个合理公允的解释。

  至于节目的质和量,及它们的独特性,多元与创意不足,就绝对是跟资源不足有关,这当然是香港政府的责任了。

  (二) 港台是政府部门的身份,其独立性和其节目的公正性受到质疑。

  - 这可能是事实,但这个事实是历史发展的结果,责任不在港台而在香港政府。事实上,港台是政府部门的身份并非港台的选择,它是无能为力的。其实,这次公共广播服务的检讨若果建议将港台改组过渡为香港法定机构,其港府部门的身份不单可以被取消,其独立性和其节目的公正性也将不会被质疑了。

  (三) 港台没有自己的电视台或电视频道,令其节目品牌模糊不清。

  - 这就更加不是港台的责任了;这是由于香港过去没有足够的电视频道,也由于数码广播的科技研究未达完善的结果。其实,这个不是问题的问题,到了二零零八年便会自动消失,因为无论是中国还是香港,都已决定于明年采用数码广播,到时,电台电视频道都将会大增。

  (四) 由于委员会认为港台的架构、制度与机构文化太根深蒂固,要将其改组将「带来显著的改变,如何决定其现有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的存废,殊不容易。」加上大部份现职员工均属政府雇员,转变为法定机构可能导致人力资源结构及员工受聘条件「有显著变化」。

  - 这样的观察和推理当然也是对的,可是,如果这便是委员会认为不应把港台改组成为公共广播机构的原因,那将令人对委员会有以下的看法:

  一、委员会似乎不愿意看见大改变,也惧怕困难,因为改组港台会引起的变化「显著」,也「殊不容易」。可是,从一个概念和一套纸上的计划开始,到筹组董事会、物色行政总裁与总编辑、招聘大量各类各级员工、建立决策行政制作及运作的系统、机制、规律与规则,到开始运作后的各方冲突适应与磨合,从零到建立一套机构的文化,难道所涉及的变化就不显著,所遇到的困难就会容易解决了吗?

  二、改变一个机构的架构决策运作当然是大手术,从来都不容易。但委员会在改组港台与建立一个全新的机构之间选择了后者,似乎是一厢情愿了些。因为委员会在报告书内并无提及任何论点及数据,支持它有这么大的信心,确信从零开始,将一个纸上的计划衍化为一个无须承受商业压力、不受政治干扰、具备普及、多元、独立和独特的特质、全新的公共广播机构,会比改组已经提供公共广播服务达八十年、有丰富经验和良好口碑的港台更容易和更有效呢?

  笔者相信,无论是改组港台,还是筹建一个独立全新的公共广播机构,都是十分不容易的事,需要所有参与其事的政府、机构、组织和个人,能高瞻远瞩有伟大愿景,有道德勇气无惧艰难险阻,具睿智能分辨真伪好坏,为香港和中国谋取长远真正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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