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流动电视发展到媒体汇流下的监管政策

2007-12-15
  这一轮电讯商大战,战火在手机荧光幕燃烧。它们伙同手机制造商,宣传自制及外购节目。

  但这不过是流动电视的序幕战。政府正研究以数码频道传送的流动电视发展方向。目前,诸如发牌等细节还未落实,大财团已磨拳擦掌,一边向政府争取最好的经营条件,一边打击竞争对手。战线亦会比现在的长,竞争不单是电讯商之间,还可能包括电讯商和电视台之间。

流动电视序幕战
  现在的所谓流动电视,是以2.5G或3G传送电视节目,论质素和选择而言,都不及数码频道。根据流动电视的世界先驱——南韩的研究和经验,数码频道可提供电视节目选择较多,而且画面质素好,又稳定,没有电话的「塞车」问题。这当然可吸引更多人睇流动电视,对电讯商和手机制造商来说,都是增加销量的点子。

  还有一个更大诱因,是数码频道可兼容数据(Data)传送,例如透过手机购物,就是数据传送的一门生意,未来的经营模式将会由e-commerce演变为mobile commerce(m-commerce)或者television commerce(t-commerce)。因此不难理解各大财团为何向政府极力争取最佳经营条件。数月前政府推出流动电视发展的谘询文件时,一些财团明的暗指政府当下政策如何不公,偏帮一些财团;或者乘机要求政府拆除管制电视广播的关卡。我读过这些财团给政府的意见书,除了看出各财团对发展流动电视的策略外,也嗅出浓浓的火药味。

  香港有五条数码频道,零四年工商及科技局(现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表了政策声明,为这五条频道作出安排。无綫电视和亚洲电视会各占一条频道以发展数码电视,另外一条则由两台共用,目的是为了顺利过渡,即两台新(数码)、旧(模拟)式同时广播时使用。按上月政府的宣布,数码广播将由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启播,模拟广播会同步使用。

  那么,还有两条数码频道吧。当年工商及科技局决定,要待无綫和亚视确定他们的数码广播技术可行后,才会分配这两条频道,亦即是要暂留给两间电视台后备之用。当时政府考虑的重点,是数码电视广播能顺利推行,并可在预定的目标时间:二零一零年,终止模拟广播,全面数码化,所以数码频道的安排很明显是为了数码电视提供足够的「保险」。(政府上月指到二零一二年才终止模拟广播)

  最大电讯商:电讯盈科却认为政府预留那两条数码频道,于现在看来,不符合公众利益,皆因频道控制在无綫和亚视手里,他们因而比其他财团占较优越的竞争条件,并阻碍其他财团测试以数码频道传送流动电视节目。

  电讯盈科要求政府尽早修订以上政策,看来把两大电视台视为将来流动电视的最大竞争对手。事实上,无綫已密密进行在数码频道传送流动电视的技术测试。亚视虽未有透露发展意向,但它跟无綫口径一致,同样建议政府沿用零四年订下的数码频道安排。

  今天,电讯盈科虽有now TV,开设新闻和财经台,但要增加其手机电视的吸引力,也要提供无綫、亚视,及外国电视台的节目。电讯盈科和电视台目前是合作伙伴,但将来无綫和亚视若经营流动电视,到时电讯盈科或其他电讯商能否播放两大电视台的节目,很大可能成疑。

借鉴南韩经验
  节目决定了电视台生死,流动电视也不例外。南韩的例子正好说明。

  当地最大电讯商SKT旗下的TU Media,零四年十二月取得首个(以卫星传送)流动电视牌照,经过技术测试后,原订在零五年正式广播。但是,南韩政府却于零五年三月再发六个(以电视频道)流动电视牌照,经营者包括南韩三大电视台。

  问题就出现了。三大电视台为了自己利益,不肯把节目卖给对手TU Media。另外还有一个因素,就是电视台制作人工会的压力,他们怕节目卖给流动电视后,传统电视台的收视会下降,最终会令他们饭碗不保,所以工会强烈反对电视台把节目转播权卖给TU Media。

  虽然TU Media面临随时取消广播的危机,但南韩的广播监管部门没有插手介入,只是让各经营商自行以商业形式决定节目买卖。最后,他们达成初步协议,待三大电视台的流动电视业务稳定下来,才会卖节目给TU Media。TU Media处于捱打形势,唯有自行制作节目,或向独立制作公司购买节目,和三大有稳定观众的电视台抗衡。

  从南韩经验看来,经营流动电视,现有的电视台,无疑处于较优胜的位置。香港未来流动电视的发展,会否如南韩般,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如何规管或是否监管流动电视。而目前两大监管机构:电讯管理局和广播事务管理局,规管范围不同,流动电视落入谁(或者由新的监管机构)监管,事关重大,影响主要在(一)谁有资格入场经营;(二)投资规模;(三)节目内容。

  广播条例规定,除非得到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同意,广管局不会发牌予电台、报纸、广告公司和现有电视公司老板,同时经营(或多一个)本地免费或收费电视台,目的是避免有垄断及言论一致的情况出现。但电讯管理局没有明文规定禁止跨传媒拥有。

  广管局规管电视和电台节目内容,而电讯管理局则规管接收技术问题,内容则不管。

  若政府把流动电视视作为手提电话其中一种服务来看,由电讯管理局规管,无綫和亚视便不受广播条例所限,可以开办流动电视,和包括电讯商在内的各财团,争夺这块传媒业新宝藏。

  接着的影响就是财团的投资规模,若财团无法和现有的电视台购得节目转播权,他们便要自行制作电视节目,或者向独立制作人购入节目。投资制作并非小数目,且亦非朝夕之事。

媒体汇流下的规管
  科技发展令媒体变得愈来愈多功能,好像电脑现在可以取代电视、收音机和音响;手提电话现在可以上网、听歌、睇电视。可是,政府仍是旧时代的脑袋,他们认为电视因为是入屋的媒体,观众由三岁到八十岁都有,所以内容要受监管,而手机则属个人所使用,所以手机所传送的内容则不是「广播」。

  但他们可曾想过:当将来(或现在已是)手机的荧光幕大了,画面质素又靓了,睇手机电视可能不再是一个人的娱乐,很有可能几个人或者更多人围在一起收看,那么手机电视到底是否广播呢?现在的法例应否修改,让电讯商和电视台同样接受广播条例就电视内容的规管?或是重新检讨规管电视内容的政策,包括两大免费电视台的节目内容,以适应新的电视传送(和接收)形式呢?甚至如上述,传统电视台有否资格经营流动电视,也是现行政策追不上科技发展所引起的问题。

  政府本来早打算解决这个媒体汇流所引致的监管问题,提出把电讯管理局和广管局合并,去年三月推出谘询文件,广管局还专程请了英国和澳洲监管当局来港,介绍媒体监管人的新角色、新政策。谘询结束至今已一年多,可是还未见政府有新政。

  特首曾荫权若听从总理温家宝的「建议」,发展科技,那么,搞好媒体发展和监管政策,应是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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