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三条立法的「示范单位」

2009-02-12

* (注)该九位立法会议员为梁国雄、何秀兰、刘慧卿、余若薇、梁家杰、甘乃威、李卓仁、李永达、何俊仁;此外,从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谘询期至零九年二月中旬立法会投票通过期间,民主动力召集人蔡耀昌、民协立法会议员冯检基、社民连东区区议员古桂耀,被澳门政府分别以《澳门特别行政区内部保安网要法》为由,拒绝入境。
  一如所料,澳门特区如期就《基本法》廿三条立法,完成所谓《维护国家安全法》法律真空填补的义务。同时,言论自由亦被正式点了「死穴」。今次迅速立法,恰好是在「推动珠江三角洲大融合」及世界金融危机的两大背景下进行。立法可视为港澳地区与珠江三角洲大陆地区的未来地缘融合的一次政治及意识形态的「磨合」;而金融危机亦分散了香港大众和媒体对「邻埠」是次立法的关注。

  与二零零三年香港五十万民众上街游行,抗议廿三条「恶法」立法相比,澳门廿三条立法过程,可说是微风细浪。短短的谘询期只有四十天,还夹杂着格兰披治大赛车的隆隆车声。其间弥漫的「信者得救」的言说,以及一众社团的拥护声,组成了社会的主旋律。转瞬间,官员已经「做好了自己份工」。而低微的反对及质疑声音,只能在非主流的电子网络世界中游走。

讨论焦点局限于法律「硬件」
  出台的澳门特区《国安法》,最终拒绝为「以公众利益为免责抗辩」作出保障。这除了让人联想到目前内地的公众、国家,以及党的关系难以厘清的政治现实外,也令日后进行采访工作的记者增加了政治风险及心理阴影。亦即所谓「头上放着一把刀」是也。当年,香港进行廿三条立法草案谘询的时候,香港记者协会曾向立法会提交意见书,认为「目前并无迫切需要制定国家安全法例,故曾多次表示反对立法」。而协会亦鉴于条例草案的条文对记者有深远的影响,故就个别条文声明立场。其中要求有关草案需要引入公众利益的免责辩护,「确保同时遵守《约翰内斯堡原则》第十三及第十五项原则。该两项原则订明知悉有关资料符合公众利益应是首要的考虑因素。若某人所披露的资料不会对国家安全利益构成危害,或知悉该等资料所带来公众利益较披露该等资料所造成的危害更大,则该人不应被惩罚。」

  在整个立法的过程中,官员及本地媒体的解释及探讨焦点,仍局限于法律「硬件」,即条文是否完善,或比较港澳两地的「大陆法」及「海洋法」法律系统,对廿三条立法的对应等等,属于技术性的接驳问题;但甚少涉及最终进行执法的执法系统的现况及水平等属于「软件」的问题。官员在解释廿三条立法时,承认法案当中诸如何谓「国家机密」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央。而这个软件问题,正是零三年香港五十万人上街反对廿三条立法,导致特区政府不得不将立法计划搁置的主要原因。这显示出,尽管特区政府当日信誓旦旦,但市民对该法案拥有最大影响力的中央政府的执法理念及现状并无信心。毕竟,港澳地区的市民在殖民地时代开始,已习惯了以法律(即使当中存在着不公平)作为生活及社会秩序的依据,再无法返回祈求明君出现,恩泽国民的封建氛围中。

  澳门特区的廿三条立法,可以说尘埃落定,澳门的生活将会如常,长期以来懂得分寸的本地媒体也不会受到影响,正如官员所作的担保:喊几句口号,写几篇文章,那有什么问题。似乎一切都会返回常态。但我们仔细一看,在整个立法的过程中,敢于表达自己意见的年青一代,却成为了这场由成人们主持的立法仪式中的「沉默的羔羊」。从年龄上看,与这条法案有切身关系的,当然是现时的高中及大专学子,不论心理或生理,都朝气勃勃,对社会或个人都充满憧憬。澳门社会这幢大楼的布置,理应听听未来主人们的意见。但很不幸的是,由澳门各大专院校学生筹划的一场就廿三条立法进行的研讨会 — 关你廿三事 — 《维护国家安全法》讨论会,却落得一波三折,最终以「由于无法找到适合场地举办讨论会,故此宣布是次活动将会取消」的结局。这本来是一场最能代表澳门年青精英心声的讨论会,无奈在外界的压力下,宣告夭折。从长远的角度看,今次讨论会,不能仅仅被视作芸芸众社团的其中一把声音,她是未来澳门精英的声音,是社会即将的希望。她的「政治流产」,将在这些学子的青春岁月中,留下一道阴影。社会损失的,不仅是年青人对廿三条完善立法修补的意见,而是培养年青精英对社会公义发出自己声音的关键契机。这是社会未来的气质所在,亦是大学教育责任之一。

  初步统计数字显示,立法谘询期间(22/10-16/11/2009),澳门中文主流媒体一面倒的是对立法支持及持中立意见的报导(以《澳门日报》为例,支持的报导约占60%,中立意见报导30%),反对的声音则在电子网络上呈现较多(以CTM澳门流动社区网上论坛为例,对立法质疑及反对帖子,共占约44%,中立意见约38%)。 由此可见,「异见声音」已选择在开放性相对较大的网络世界发声。但在奥运圣火传送期间,网民城市隐者,因发帖询问有否人去抢圣火,而迅即被澳门警方拘捕。尽管司法机构经调查后放人,但已在网络世界引起惊恐。今次廿三条立法,是否会对网络世界的言论自由有所窒,则有待观察。而值得留意的另一个趋势,是在廿三条立法期间,反对者已开始利用Facebook这个网络工具作群体性联系及扩展。

历史的一个分化
  曾几何时,「港澳同胞」是一个见证殖民地历史的名词,香港与澳门是一对有着共同经历的「难兄难弟」。澳门更是中国近代历史的起源地。十九世纪的八十年代末,年仅二十一岁的国父孙中山刚进香港西医书院就读,便经常来澳,与志同道合者聚会,密谈国事,「所谈者莫不为革命之言论,所怀者莫不为革命之思想,所研究者莫不为革命之问题」。国父其后在澳门镜湖医院行医,并与友人办报,宣扬进步思想,其间萌生推翻帝制,建立共和的民主革命思想和蓝图。澳门其后更成为国父策划革命活动的据点,揭开了中国近代历史的一页。

  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澳门特区的廿三条立法,可视为香港与澳门历史的一个分化。由今天起,澳门便成了面向香港的一个廿三条立法的「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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