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舆论场」在中国的兴起及其作用探讨

2009-04-15
  在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历程中,二零零三年被称为「网路舆论年」。虽然网路舆论在二零零三年之前就已存在,但在这一年,中国的线民看到了自己通过网路舆论改变事件进程的力量。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南方都市报》发表「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的报道,揭露了一件广州执法人员粗暴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致人死亡的案件,并配发评论「谁为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负责?」。报道和评论随即被多家网站转载,在网路中引起强烈的关注。当一个门户网站贴出《南方都市报》的新闻报道时,跟帖在几个小时内就达到上万条,线民不仅在BBS上发出强烈抗议的声音,而且还在四月二十五日当天建立了一个名为「孙志刚,你被黑暗吞没了」(后更名「天堂里不需要暂住证」)的纪念网站。这种舆论还迅速转化为三位法学博士和五位法学家两次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行动。同年六月二十日,国务院发布第381号令,废止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新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其中提出自愿救助的原则,取消了强制手段。孙志刚以他的生命换取了一个有关底层百姓的政府法规的终止,而这个阶层的呼声被忽略得太久了。

  以往,当人们需要社会关注的时候,首先是寻找政府或相关机构,其次是寻求有影响力的传统媒体。进入二零零三年之后,更多的人将网路作为获得社会关注的低成本的、快捷的管道。网路舆论对现实世界产生了影响,《南方周末》的文章援引「一位了解孙志刚案件调查经过的人士」的话指出,「尽管传统媒体对孙志刚案件报道不多,但互联网上的排山倒海般的谴责和抗议却形成了极大的压力」。而在「SARS危机中,互联网也充分体现了它的作用和独特的优势,人们在传统媒体上不能发出的声音经过网路传递出来」。

  经过数年的发展,二零零八年,网路舆论的影响力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从「虎照门」到汶川大地震,从瓮安群体性事件到三鹿「毒奶粉」,这一系列范围广泛、性质各异的事件,让人们充分领略了网路舆论的威力。当门户网站用可观的篇幅报道谣言,当知名论坛对某一谣言的评论盖起了宏伟的「高楼」,当源于网路的谣言登上「旧媒体」的大雅之堂,当某个政界或商界要人被迫花费时间和精力修复被损害的形象和人格,当丑闻把一些人从高高的位置上掀翻下马,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网路舆论场在中国的存在具有多么重大的应然价值与实然意义。

网路舆论在政治生活中初显作用
  网路舆论在中国政治当中的作用也初步显现:二零零三年的非典时期,新华社首次披露中央高层领导对网路的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广东时,对一位参与防治非典的一线医生说:「你的建议非常好,我在网上已经看到了。」而温家宝总理视察北大抗非典工作时说:「我在网上看到同学们在留言中表达了同全国人民一起抗击非典的决心,令人感动。」非典的资讯控制所引发的问题,最终导致中央改革了突发事件报道的管理办法,「所有的国际、国内的突发事件都应该及时、准确地给予报道,这就促进了新闻的进一步改革」。

  二零零三年之后,网路舆论继续发挥着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并成为一种「公开的内参」,亦为相关决策者提供了另一个更为全面更为集中的民意反映。继胡锦涛总书记二零零八年与人民网「强国论坛」网友对话后,温家宝总理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也来到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与网友线上聊天。仅人民网「有话网上说」栏目开设半年来,就有十七位省委书记或省长回覆了网友留言。据媒体统计,二零零九年全国两会期间,三十个省(市、区)一百零六名官员,以及二十三个中央单位的三十名官员,先后与网友互动。
「网路两会」、「网路问政」、「网路监督」……新的现象还在层出不穷,互联网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越来越多的事件发展的进程,线民成为政府问责制的重要推手。

互联网将改变中国?
  以一系列重大事件中的舆论为发端,互联网在帮助普通公民发出自己的声音、从而建立中国的公共领域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首先,分权、匿名和灵活的互联网促进了资讯传播的民主化。在中国,媒介从来不是独立的政府制衡机构,相反,政府把媒介看作创造国家统一和政治认同的核心工具,对媒介实施高度垄断。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成为政府唯一无法完全垄断的媒介。在互联网的环境下,公民获取资讯的成本大大降低,所获得资讯的丰裕度和即时度也都有了较大提高。简言之,公民对于社会事物的知情能力大大提高。在共有媒体之中,公民更是可以直接介入资讯的生产,而这在传统的、国家控制的媒体管道中是无法想像的。

  其次,互联网创造了公民对政治和社会问题展开讨论的公共领域。由于互联网的交互特性,各种公共论坛应运而生,公众第一次拥有了对公共事物进行评论、交换意见、形成舆论的场所。随着知情能力和评论能力的提高,他们对社会生活和社会决策过程的介入程度越来越高,而这种介入度的提高反过来又促使公民在这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正如戴扬所说,「就具体问题表述立场就等于构建公共领域。」

  第三,对于集会与结社自由匮乏的中国,互联网加强了民众之间的联系与集体行动。无论是「超女」的「粉丝」们通过网路和手机在全国多个城市协调发起的支持自己喜爱的明星的活动,还是反日的百万网路签名,都初步显示了互联网作为一种组织民众的手段的作用。因为实地的集会仍然受到严格的监控,互联网成为一种替代性的活动场所。政府对网上抗议和签名采取了一种较为容忍的态度,既是因为尚不存在实际的政治威胁,也由于几乎不可能消除网上集会。同时,兴趣相同者开始利用互联网从事志同道合的事业,一个例子是中国的思想知识类网站,集结了大量自由交换意见和资讯的知识份子。

  尽管有以上的进步,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仍然存在显著的障碍因素。有学者把这些障碍归结为三点:中国政府仍然保持一套世界上最精密的网路控制体系并执行严厉的网路监控政策;互联网在全国的普及率仍然较低;中国社会仍然缺乏良好的公民文化。这些障碍使得互联网不可能以一种戏剧性的方式改变中国的政治生活,像许多网路和政治观察家希望看到的那样。

  相反,非正式团体和个人利用互联网创建自主社区、促进政治参与的方式产生了最大和最积极的政治影响。通过这种方式,互联网帮助创造了社会资本。在中国,建立在公民权利义务基础上的现代社会资本的增加,是中国市民社会成长的表现之一,更多个人通过网路加入到公共领域中,有利于发挥公民享有的宪法权利,催化中国迫切需要的民主进程。中国公共领域的真正实现,将取决于独立于国家的社会力量的兴起和壮大,以及政府对民主政治的切实追求,两方面的行动和策略结合在一起,才可能在中国建立民主,从而使公民充分发展民主态度和心智,认识、表达和协调他们的特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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