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台如何继往开来

2009-12-14
香港电台在多元跨媒体领域占有优势,有助发挥其推动公民社会发展的角色。
  承香港电台邀请,笔者有幸自一九九三年底香港电台成立节目顾问团开始,便一直担任顾问,转眼已有十六个年头。期间,顾问团多次讨论香港电台的节目质素、制作方向和角色的定位。

  最近在十一月举行的顾问团会议之中,针对政府最近发表关于香港电台未来发展的谘询文件,顾问团讨论了港台应该如何履行公共广播机构的新使命。数日后,笔者应邀出席了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讨论公共广播服务和香港电台未来路向的特别会议。笔者在两次会议中都有发表意见,特此整理成文,抛砖引玉。

  笔者先要说明,笔者并不代表任何机构或团体发表意见,而是基于个人意见个人责任。笔者甚至需要强调,任何学者专家在投身理论研究之余,如果自视为知识份子,就要兼负知识份子的社会责任,又或说是公共知识份子的基本责任。

  学者专家在讨论研究结果和社会现象时,大概可以分为三个不同层次:数据陈述、分析解读和意见评论。三个层次的立论和推理都要条理分明,但要把事实、数字和意见分开处理。以本文为例,笔者的论述,纯属个人意见。

香港电台应重拾大志
  笔者认为,「香港电台」已经成为香港社会一个重要品牌。港台虽然没有公共广播之名,但却在行使公共广播之实。港台凭借其独特地位,加上员工的努力,已经成为香港最具公信力的电子传媒。这个发展并非必然,是集体努力在特定时空下的结果。香港电台可以算是具有香港特色的公共广播机构。

  展望将来,笔者希望香港电台可以在以下五个范畴加倍努力:

  (一)领导业界:例如多年前,香港电台创立「电视节目欣赏指数」调查,目的就是要在电视节目收视率以外,提供另类指标,鼓励电视同业制作优质节目。经过多年努力,欣赏指数已经成为一个华人社会熟悉的指标,直接及间接地推动了不少不为收视所动的优质节目。这种以推动业界发展为己任的情怀,香港电台和整个香港社会都应该珍而重之。

  (二)透明问责:有别于商营媒体,香港电台节目顾问团的成员名单、会议记录和讨论情况都全面公开。如果政府未来成立新的顾问委员会,起码也要做到这样。

  (三)多元媒体:香港电台在多媒体和跨媒体的领域,向来占有优势。港台应该在互联网和新媒体崛起之时,加倍努力,带领新媒体健康发展。

  (四)资料档案:香港电台拥有八十年的档案宝库,包括影视记录、资料文件和研究数据等。港台应该把宝库公开,转化为公共财产,推动文化研究和凝聚集体回忆。

  (五)公众频道:港台应该开设公众频道,与公民社会互动,以宣扬普世价值观念和推动人文精神。

  面对检视香港电台「履行公共广播机构新使命」的挑战和机遇,笔者认为港台员工应该「重拾大志」,以带领业界为己任,吸纳专家和巿民的意见,领导群雄。借用顾问团成员吴俊雄的寄语,港台要重新探讨节目制作背后的「人文关怀精神」,把人文精神好好纪录和活化。

评估项目未能针对港台独特性
  政府最近发表关于香港电台未来发展的谘询文件,用了颇多篇幅讨论港台未来的「表现评估」。文件第五章列出了十二项港台在履行公共广播时「应争取达至的目标」,而在每个目标之下,又列出多项「可供考虑的主要成效指标」,总数接近五十个。十二个目标就包括:

  一、提供全面完备的节目组合,照顾社会整体所需,兼顾大众与小众的需要和兴趣。

  二、照顾社会上不同羣体的多元需要,并促进公众对这种多元化现象的认识及包容。

  三、激发创意及原创力,并培育人才。

  四、提供高质素的节目。

  五、利用不同平台提供服务,包括电台、电视、互联网及其他可供使用的新媒体,尽量接触更多市民,争取最大的社会效应。

  六、管治有方,确保具有公信力及问责性。

  七、藉有效的内部管理措施,确保效率及可持续性。

  八、藉良好的资源管理,如减少行政架构层及跨部门资源共用等,以确保符合成本效益,并善用资产。

  九、探讨及发展新媒体服务,以尽量接触更多受众。

  十、新媒体服务更为便捷,改善其素质,鼓励公众使用。

  十一、提供充份而有效的途径,搜集市民的意见及回应,并在决策过程中应用所取得的资料。

  十二、维持具公信力、便捷而有效的处理投诉制度。以积极、及时而公平的方式处理投诉,并采取所需的跟进措施。

  以上各个目标,看似全面,但在仔细分析之后,发觉完全没有触及香港电台在领导业界和推动公民社会发展的角色,亦没有确认或鼓励港台成为香港文化资产的重要部份,笔者认为应该予以修改。

  笔者认为,文件列举的十二个表现目标和接近五十个成效指标应该悉数减少,又或分类分层处理,以突显香港电台四至五个重要使命。否则,评估的结果只会见木不见树,见树不见林。

  谘询文件第二章列出四个香港电台应达到的「公共目的」:包括「确立公民身份及促进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共融及多元化」、「推动教育及鼓励持续学习」、和「激发创意,推动追求卓越的风气,丰富香港巿民的多元文化生活」。笔者对于以上「目的」没有异议,但就认为在替香港电台衡功量值的时候,最重要的环节,是要认真评价香港电台在业界的领导角色,及其在推动公民社会和人文精神的贡献。

  谘询文件所列的十二个表现目标,其实都是技术层面居多,有点隔靴搔痒和不着边际。例如:目标五、九和十,其实都可以归纳到香港电台发展新媒体的技术范畴;而目标六、七、八、十一和十二,就可以归纳到香港电台机构管治的范畴,亦属技术层面,兼且适用于所有政府部门。余下四个目标,似乎略有触及公民社会和媒体发展的问题,但似乎又对编辑自主和新闻自由等基本概念避而不谈,好像与评估无关。

  简而言之,谘询文件列出的评估项目,似乎未能针对香港电台的独特地位,设计恰如其份的评估工具。藏在细节里的,是魔鬼还是天使,可能要到世界末日才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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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乃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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