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福珍自焚事件」的信息传播链

2010-01-14
  唐福珍女士是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居民,为抗拒政府暴力拆迁,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自焚身亡。这是二零零九年内地最具爆炸性的维权事件,其传播过程,亦可视为解读中国传媒的重要案例。

被封禁的新闻翻墙而出
  这是一起突发公共事件。对此类事件,胡锦涛强调「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但通过百度检索内地网络有关「唐福珍自焚事件」的报导发现,自十一月十 三日到十一月二十五日,内地传媒对此完全失声,无一字披露。

  事件发生地成都市,传媒业发展迅速,媒体竞争空前激烈。这里有省、市委机关报,有省、市电视台。此间的都市报纸,曾是中国传媒市场化的先锋。二零零九年六月五日,成都发生公交车燃毁惨案,各电视频道以最快速度滚动报导。但唐福珍自焚的信息,却被封锁了十二天。

  十一月二十六日,湖南新湘报发表特约记者刘立民的报导《成都一女企业家因拆迁楼顶自焚》,「唐福珍事件」首次被披露。新湘报并非报章,它是由一群新闻工作者自己办的网站。在正常的信息流通环境下,这篇惊人的文章应当瞬间传遍世界。然而 新湘报晨早的报导,到上午十一时十五分才开始被少数网站转发。

  在中国内地,商业化的门户网站没有采访权,转载信息也受严格限制。一些敢言的媒体如《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的文章,当局均不允许门户网站随意转发。媒体可以转载文章的媒体,包括党媒体如人民网、新华网和各省党报、党网。据悉,行政级别为「副厅级」以上的媒体,方为可转载的媒体。

  十一月二十七日凌晨,包括新浪在内的各门户网站突然辗转从吉林省《新文化报》转发了新湘报的报导。原因是这篇报导将被二十七日出版的《新文化报》刊登。由吉林出版集团主办的《新文化报》,够了被转载的级别。

中央级党媒体表现反覆
  十一月二十七日早晨七时二十六分,人民网发声。他们刊登的稿子名为《成都金牛区依法拆除私营企业主胡昌明违法建设》,没有作者署名,没有出处。和新湘报报导的倾向正相反,这篇文章指唐福珍暴力抗法。人民网是权威发布源,文章立即被网站转发。但到八点十三分,人民网忽然转向,转发了环球网转自《新文化报》的新湘报报导。耐人寻味的是,此后四天,「唐福珍自焚事件」的传播频度依然较低,媒体还在左顾右盼。 十一月二十九日,唐福珍身亡。十二月二日晚九时三十分,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新闻1+1》栏目播出节目《拆迁之死》。节目中播出了一段手机拍摄的唐福珍自焚视频。中央级党媒体CCTV的令人震惊的报导,立刻引发内地网络关于「唐福珍事件」评论的「井喷」。

  十二月三日,成都金牛区政府在事件发生二十天后第一次公开面对媒体。他们的通报,和几天前人民网一度出现的无书名文章如出一辙,部份语句完全一样,继续指责唐福珍「暴力抗法」;同时轻描淡写承认拆迁官员「处置不力」。可以肯定,十一月二十六日深夜,四川当局曾对人民网实施「危机公关」 (按常规也完全可能向各省宣传部门打了「招呼」)。此时,他们使用自己控制的报纸和电视,再度企图「灭火」。然而形势已对地方政府不利。《南方都市报》在十二月三日、四日、九日连发三篇社论,《人民日报》在十二月八日、十日连发两篇「人民时评」,批评拆迁中的严重问题。十二月十日,人民网独家首发北京大学五位学者就废除「拆迁条例」给全国人大的信。但在十二月中旬,许多媒体接到「不要炒作唐福珍事件」的指令,「唐福珍事件」的传播再次降温。直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开会研究修订「拆迁条例」,传播高潮重新出现。再一个小高潮出现在年末,许多媒体在年终盘点时,将「唐福珍事件」列为年度重大新闻。

控制与反控局面混沌
  在「唐福珍自焚事件」的信息传播链中有四个关键环节:「新湘报」→「人民网」→「CCTV」→「北大学者+国务院法制办」。民间网站新湘报刊发公民记者的报导,率先突破禁区;人民网的转发,亮起「可以报导」的绿灯;CCTV冲开了的闸门,使跟进的媒体敢于尖锐批评;北大学者和国务院法制办的互动,终令「唐福珍事件」的信息在全国畅流。

  在内地新闻领域,控制与反控制仍是基本矛盾。媒体争取独立监督权,仍是漫漫长途。但「唐福珍自焚事件」的传播过程,有新的启示。

  对涉及党和政府利益的敏感新闻,当局无疑要控制。但不同新闻的敏感程度不一。「六四」纪念、异见人士被捕等,是「最敏感题材」(俗称「不可碰的高压电线」),格杀勿论。而群体事件、拆迁冲突等,是「次敏感题材」。按照胡锦涛新闻政策,应当被及时披露。但对事发地政府,却可能是危及权位的最敏感题材。

  四川省对唐福珍事件的传播进行了严密控制。检索《四川日报》、《成都商报》、《成都晚报》、《华西都市报》这四份当地最主要报纸,可以发现,「唐福珍」这个名字仅在十二月四日政府通报会的报导被提及,此前没有,此后绝迹。对这一公共事件,省、市政府完全没有公开露面,而出面的区政府则拒不认错。

  中央政府的态度与四川不同。北京和四川以外各地的宣传管理部门,显然把唐福珍自焚作为「次敏感事件」。尽管四川进行了危机公关,各媒体也收到「不要炒作」的指令,并在报导中确有节制,但信息没有被完全封杀。控制尺度的微妙差异,使有志于新闻专业主义的央视新闻频道的媒体人,能多走一步,撑开空间,从而带动全国媒体的报导。而国务院法制办及时研究修订「拆迁条例」的行动,也使媒体从宣传部门的指令中解放出来,形成二零零九年底「唐福珍事件」新的传播高峰。

  传播链中的几个高峰,由「事件披露」、「时评效应」、「条例修订」构成。值得注意的是,高水准的调查报导却付之阙如。一些曾做过优秀调查报导的报章,在事实挖掘方面没有更多贡献;这与近五年来地方诸侯联手防范媒体,「异地监督」被严密控制,媒体调查报导能力削弱有关。CCTV的深度新闻栏目《新闻调查》此次亦无作为。CCTV显然在十二月二日「冲关」后受到约束。以手机视频为标志,新媒体在「唐福珍事件」的传播中展示了力量。但也应正视,内地对互联网的管制严密而有效,网络上的信息流通仍面对重重关卡。

  观察中国传媒,须忌标签化。中央与地方、官方与民间、党媒与商媒、网媒与纸媒,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有一致,有差异;有合谋,有博弈;有斗争,有互动。这便是笔者多次所指的「混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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