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查册申请声明无「新闻报道」选项
2020-11-06

港台编导蔡玉玲申请「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时,被指实际用途与声明不符,涉嫌作虚假声明被捕。前私隐专员、大律师蒋任宏 表示,《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在个别情况下有豁免,包括新闻机构进行涉及公众利益的工作及侦查罪案等。


蒋任宏认为《私隐条例》经多年讨论,行之有效,运输署在批准车辆登记查册的申请时,只要符合《私隐条例》要求,便足以保障个人私隐。他认同署方以保障个人私隐为出发点,但不理解申请表只提供三个选项的考虑。


运输署回覆《自由风自由PHONE》,指会在有需要时,适时研究是否有进一步优化登记册安排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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