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传媒记事簿

2003-07-15

《国安条例》立法在即
《明报》敏感指引闹风波

  《国安法条例草案》内有关煽动及官方机密两罪,成为本地新闻自由的主要威胁,背后暗藏以言入罪的白色恐怖伏线,新闻工作者担心《国安法》立法后,寒蝉效应绝可能令传媒被逼自我审查,大大收窄新闻自由的空间,而政府又拒绝将普通新闻工作纳入为豁免行为,或以公众利益作为抗辩理由。为此,三个记者团体,包括香港记者协会、摄影记者协会及亚洲出版业协会组成传媒工作者队伍,参加由民间人权阵线主办的七月一日「反廿三条,还政于民」游行,以公开姿态反对《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

  但在七一大游行举行在即之际,《明报》却向员工发出谘询文件,供员工讨论。其中建议「避免利益冲突守则」,包括职员不可参与「支持公共事务运动的游行」,「不得签名支持公共运动」等。部份《明报》员工对管理层在这个敏感时候发出这样的指引感到愤怒,亦令新闻界哗然。但该报总编辑张健波则表示,有关建议是由员工提出,此谘询文件是源自《纽约时报》一份长达五十二页的记者操守指引,外国传媒这种做法十分普遍。但这种做法亦引起本地新闻学教授及记者协会的批评,指只要不影响工作,记者工余有权参与政治活动,而《明报》无疑为记者「头上加把刀」,对前线记者构成无形恐惧。虽然闹出这风波,最后《明报》的张健波亦有参与七一大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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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波》节目遭广管局警告
商台续牌事件变得政治化

  商台的《风波里的茶杯》是全港受欢迎的叩应节目,但主持咄咄逼人的风格向来备受争议。「沙士」一疫,已令节目成为汇聚民意及与政府讨价还价最有力的阵地。但主持人的偏激作风亦因此触怒受访嘉宾。在四月底的节目中,郑大班斥房屋署副署长刘启雄是「狗官」,又批评民望极高的医管局署理行政总监高永文,令后者含泪请辞。事后广管局一共收到一百五十七宗投诉,广管局纪律小组最初向商台发出「强烈劝喻」,郑不服上诉,广管局于是发出更严厉的「警告」,郑不满广管局将裁决升级,认为是受政府或外界的政治压力,打压言论自由。于是突然宣布放假暂停「开咪」以示抗议。讽刺的是,事后广管局亦收到数百宗投诉,认为其处理不当。

  令事件复杂化的,是此独立事件却因商台续牌在即而变得政治化。一向以敢于批评政府见称的商台牌照将于明年八月届满,有消息指广管局同意如常让商台续牌十二年,但为行政会议反对,并发回广管局重议;亦有消息指中资背景的商业机构向港府表示有兴趣申请电台牌照,而商台将只获发三年牌照,令人猜测政府是否藉续牌事件乘机向商台施压,但此说法当然被有关当局所否认。今年暑假将是商台续牌揭盅的关键时候,相信不少公众仍关心事态发展,及广播媒体的营商环境会否出现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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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台广告赞助限制获放宽
电视广播接班人选遭争议

  两间电视台要求广管局放宽广告赞助形式,已获后者接受,六月底起两间电视台广告业务的守则会予放宽,容许广告客户在剧集播映时可以赞助形式播放广告,预期两台赞助收入比例因此会增加。而此举亦有助两台解决部份内地的非法广告插播行为,例如冠名赞助广告若与部份节目环节结合,国内电视台便无法以插播形式将本地赞助商的内容盖过,此举至少有助内地观众增加认识本地赞助客户。

  电视广播行政主席邵逸夫数年前已开始为物色集团继任人作出部署,终于在六月公布新任命,包括委任刚于去年底辞任广管局主席的梁乃鹏出任集团副行政主席,并加入董事局,由本年九月起生效。电视广播是香港最具影响力的媒介之一,其接班人问题一直是外界关注的焦点。梁的委任引起业界及议员关注,因梁任职广管局主席多年,辞任后即加入电视广播任要职,更参与集团运作,担心会引起利益冲突。有立法会议员认为担任法定团体公职人士应效法公务员,在出任私人机构职位前需先「过冷河」。但电视广播却反驳梁在九月才上任,与离任广管局公职已相隔逾半年,时间上已经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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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周刊》延期至九月复刊
北京星美传媒购买阳光卫视

  去年底因刊登女星裸照遭舆论声讨以至停刊的《东周刊》,被富商何柱国控制的泛华集团收购后,该集团宣布将投资四至五千万元于今年九月重新推出《东周刊》,以《壹周刊》为主要竞争对手。预计杂志初期会发行六至八万份,包装与《壹周刊》相似,订价同为二十元。《东周刊》复刊需要聘请逾一百六十人,但聘请过程较预期慢,六月份到位的员工只有约五十人。由于招聘及筹备需时,杂志推出的时间由原定的八月延至九月,集团将于八月份推出试刊予广告客户参考。

  阳光文化继引入东森电视合作计划触礁后,月初宣布向近两年在国内冒起的民营媒介星美传媒售卖阳光卫视及阳光文化网络各70%股权,作价八千万元人民币,由于这宗交易只占阳光文化总资产5%左右,毋须取得全体股东的批准。星美传媒每年制作及代理电视剧达数百小时,并购入北京怀柔片厂,双方结盟后,在节目来源、资金与广告资源上可以优势互补。市场认为星美希望藉此分享阳光的内地落地权,但同时亦揣测双方交易仍有变数可能,因为据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与签订的入网协议书,若媒体股权或内容出现重大变动,必须书面通知并由广电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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