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红包」对「新闻真实性」的影响

2010-05-13
媒体拥有实在的「第四权」随时能影响大局。

新闻真实性的反思:上海世博—「让生活更美好」?
无论何时何地追求专业精神
  在大陆新闻业,所谓「红包」,是指记者在采访或报导新闻的过程中,收受受访人或组织提供的礼物或者金钱。红包现象在中国存在了十几二十年的时间,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它的存在是「权利寻租」的结果,因为媒体拥有「第四权力」,通过报导可能会给个人或者组织带来巨大的收益或者损失。

  所谓「新闻真实性」,指在特定的时空中发生过的「事件」,记者通过可靠的消息来源报导事件真相,不作遗漏或夸大。(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GB/14677/22100/40528/40529/2986266.html)

  「红包」和「新闻真实性」是两个相互冲突的概念,这种冲突主要表现为「经济」和「新闻价值」的冲突,其根源是新闻事业的双重性质。

「红包」与「新闻真实性」的冲突
  诚如斯图尔特•施拉姆(Stuart Schram)所言:「新闻事业是一种双重性格的事业。站在为公众提供普及教育的立场来说,大众传播是一个学校;但是,站在为投资者赚钱的目的而言,大众传播媒介是一个企业。任何传播媒介的负责人,受这种双重性格的影响,一方面要尽校长之职,另一方面要尽经理之职,这两种职务有很多时候是互相矛盾的。」(展江《怎样解读美国新闻事业》http://www.people.com.cn/BIG5/14677/22100/41466/41467/3028067.html)。

  从学校的角度来说,新闻事业应当尽其社会责任,避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影响,为民众提供「真实」的新闻;从经理的角度来说,新闻媒介作为市场主体之一,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这种追求的方式之一,就是建立在损害新闻媒体专业性基础上的「红包」现象。在中国大陆,由于改革开放之后整个社会经济形态的迅速变化,这两种职务的冲突,表现得尤为明显。

中国大陆「红包」对「新闻真实性」的影响
  在中国大陆,「红包」影响新闻记者的写作,并且影响他们对新闻真实性的判断,主要是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中国大陆的「红包」一般都是以现金的形式出现的,相对于记者人工来说,「红包」金额所占比例较大,记者写作新闻时,很难不受「红包」诱惑。举例来说,北京一份市属报刊记者月薪大概是四千元人民币,一场活动的「红包」在二百到五百元之间,占记者月薪的5%到12.5%。

  其二,中国大陆记者的专业化程度不高,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或惯例,很难拒绝红包现象,也很难在收受金钱之后维持中立态度。香港中文大学新闻系导师梁丽娟表示:「拿钱是一种不专业的表现,是一种倾向,别人为什么给钱,就是希望你报导对他们好的东西,通常拿了钱,就要写一些堂堂皇皇的东西,否则别人就不会叫你来写。」

  红包金额过高,记者专业素养不高,造成了「红包」对「新闻真实性」的影响较大。但就大陆的具体情况而言,由于其政治和经济形态的特殊性,「红包」对新闻真实性的影响不能用「有」或者「无」来回答,它应该放在更大的社会环境中去分析。笔者由此引出「红包经济」的概念。所谓新闻业的「红包经济」,是指不单纯的从道德的角度去批判新闻界收取红包的现象,而是要把它放在一个大的社会学的角度去理解:谁在给红包,谁在收红包,哪个层次的人收的多一些,整个红包呈现怎样一种经济形态等。

「红包经济」的概念
  根据「红包经济」的概念,本文将从传媒机构(收红包的)和组织或个人(给红包的)两个方面,分析「红包」对「新闻真实性」的影响。

  就传媒机构而言,其影响力越大,受外界环境限制就越小。影响力较大的传媒机构的记者,即使收了红包也可以不买账,继续维持其较为中立的态度。因为这类机构公信力强,对组织或者个人而言,只要不是负面的报导,就已经是一种无形信誉的构建。相对而言,影响力较小的传媒机构,经济状况一般不佳,机构以及记者都需靠收取红包维持生存,因红包不仅能为机构带来额外的收入以留住记者,还能为机构维持较为稳定的消息来源。这类机构一般会按照受访者的意思写新闻,以争取之后的合作,维持自身的经营,但其新闻真实性往往受到牵制。

信誉与红包的关系
  就组织和个人而言,其影响力越大,对传媒的干预就越小。香港中文大学新闻系李立峰教授表示:「在中国大陆,所有的机构都需要给红包,但最需要给红包的一定不是中国移动,最需要给的可能是一些中小型的企业。」在笔者看来,组织或个人的影响力越大,其公信力就越高,足以成为传媒的报导方向;「红包」只不过是他们表达「礼节」的方式,记者在报导这类新闻的时候,可以较为公正全面、真实的报导。相对来说,一些影响较小的组织或者个人,其公信力一般不高,派发红包的主要意图是希望通过传媒达到宣传的目的,其影响新闻真实性的意图比较明显。

  根据上述分析,笔者将「红包」和「新闻真实性」之间的关系绘制成下列图表,分四个类型讨论阐述。

依靠红包建立的关系
  其中,图(3)所指,就是当新闻媒介的影响力小,组织和个人的影响力也小的时候,「红包」对「新闻真实性」的影响最大。因为此时,媒介影响小,公信度低,需要靠收取报导「红包」来维持其自身的经营管理,为了建立良好的报导关系,媒介需要报导组织或者个人倾向的内容;组织或者个人的影响小,担心不足获得报导,欲以「红包」促使媒体开口来宣传自己,同时影响媒体的报导方向。这时,新闻媒介与组织或个人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相互依赖的关系。

  图(2)所指,乃当新闻媒介的影响力大,组织或个人的影响力也大的时候,「红包」对「新闻真实性」的影响最小。因为,媒介的影响力大、公信度高,不需要靠红包来维持其经营和管理,所以即使媒介收取红包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去写新闻;大多数时候,他们不会为了一点点红包钱而丧失媒介的生存之本—公信力。从组织和个人而言,其影响力大,公信力强,自身的新闻价值已经很高,足以成为媒体报导的对象,他们给红包不是为了影响记者报导的倾向,而是为了通过「红包」表达「礼节」。这个类型中,新闻媒介可以较为真实地报导新闻。

真实报导新闻的条件
  至于图(1)及图(4)两种类型,「红包」对「新闻真实性」的影响处于中间地位。

  在图(1)中,组织或者个人的影响力较大,不会把太多精力放在影响力较小的媒体身上,但媒体为了通过组织或个人的报导来实现其新闻价值,也会去报导他们的新闻。这种类型属于新闻媒介依靠组织和个人的类型,在这个类型中,因为组织和个人对媒介没有太大的期待,所以不会对其施加太大影响,媒介享有一定的自由度,可以较为真实的报导新闻。

  在图(4)中,组织或个人的影响力较小,需要依靠媒介来建构自己的影响力;但此时新闻媒介因为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不会单纯的听从组织或者个人的安排,媒介会有自身的想法,可以较为公正真实的报导新闻。

结论
  综上所述,「红包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态,在中国的历史上存在了至少二十年的时间,今后的短时间内,它不可能消失。一是因为现在很多报纸的经济状况不佳,需靠「红包经济」来留住记者和消息来源;二是在中国大陆,媒体作为宣传政府的角色很难改变,除非政府开放新闻业,让商业报纸参与到竞争中,否则「红包经济」很难消除。

  虽然不能完全消除「红包经济」,但从上述的模型图中,可以尝试通过适当方法将「红包经济」对「新闻真实性」的影响适当降低。

  一、上图反映,公信力较强的媒体受「红包经济」的影响较小,其报导过程中有一定的自由度,报导内容也较为真实可靠。所以,影响力较小的媒体最好不要陷入受企业和个人影响的怪圈,应当采取适当方式来提升自身的公信力,这样不仅有利于在竞争中获取有利的地位,也可以达到其新闻报导「客观真实」的目的。

  二、对于影响力较大的媒体,为了维持其自身公信力,最好报导图中(2)的部分,并在此基础上减少图(4)的报导量,或者在其报导的过程中维持自身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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