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香港剧集《天与地》在内地禁播事件

2012-01-13
  《天与地》是香港无綫电视(以下简称TVB)摄制的时装电视剧集,于2011年11月21日首播。中国大陆地区部分电视台和多家视频网站也购得此剧的版权同步播出。12月27日,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下令在大陆地区停播该剧。据香港多家媒体报道,在广东省内原本晚间播映该剧的时段,以《法证先锋III》代替;十一家已购买该剧版权的视频网站如优酷、土豆、PPS皆无法收看此剧;但又有报道指广东的有线电视仍在播出该剧。12月31日,笔者在搜索引擎百度贴吧上搜索「天与地」则显示「抱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吧暂不开放」,而搜索视频「天与地」则显示「搜索结果可能涉及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内容,未予显示」。

  据《明报》12月28日报道,记者曾致电广电总局询问,职员表示「不清楚」和「我们没有义务接受采访」,各方并未指明禁播的具体原因。根据已有信息,猜测包括该剧影射当前大陆某些地区官商勾结的现状,亦有网友上传剧照指某全景镜头中出现了「法轮功」横幅;还有人怀疑是雪山遇难「人食人」的血腥剧情让观众不快。也有传闻指该剧影射「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对此,编剧周旭明12月25日在《明报》撰文,证实编剧时考虑过「六四」因素并以此为灵感来源。然而《明报》于12月29日引述无綫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的讲话指,TVB创作自由,《天与地》是集体创作,并不是个人思维及感觉。而该剧的监制戚其义表示,此剧没有政治隐喻。

  本文无法、也无意分析这些猜测,也并非就剧集的内容创作与禁播的事实之间,建立简单的因果关联。事实上,TVB的节目——尤其是六点半新闻报道——在广东地区被公益广告屏蔽,早已是街知巷闻;凤凰卫视中文台的部分节目因涉及敏感内容,更会被诸如《美女私房菜》等节目代替。但是,《天与地》既不是新闻、也不是纪录片,仅是一部情节杜撰的电视剧,或是「二十年来首次在大陆被停播的华语电视剧」。

  笔者就大陆的审查制度本身、审查的意义和可能的结果,做一简要分析。有两点需要注意:一、笔者不是该剧粉丝,所述言论不代表任何政治或商业立场;二、尽管本文不属于经严格设计的社会科学研究,但仍希望从学术讨论的角度,就这一事件进行剖析。

「圆形监狱」的意识
  首先,当局对媒介内容的管制,很大一部分意义都不在管制本身,而是对媒介生产人员提供一种「被审查」的意识,从而达到自我审查。香港学者Lokman Tsui曾援引福柯的「圆形监狱」(panopticon)一词描述中国的互联网审查。在「圆形监狱」内,被监视的犯人看不到狱警,但是狱警可随时监视犯人。换言之,犯人知道自己时刻在被监视,但是不知监视在何时、何地进行,故而不敢越雷池一步。《天与地》的禁播就属于这种情况。广电总局并未指出该剧具体在哪些方面违反了政策或法规,而是笼统地称其为「违规剧目」。

  另一方面,除却不发达的内地三线地区,相当大一部分被官方管制的媒介内容,均可以通过各种地下途径获得,比如盗版光碟、地下书报摊、以及P2P等网上资源。就连对境外网站进行物理屏蔽的国家防火墙(GFW),也可以通过代理服务器等方法绕过封锁;还有网络运营商为企业提供「翻墙」服务,如部分涉外高级酒店。因此,媒介管制的意义,更多的在于表明官方的态度,也即,通过禁令造成电视剧集言论触控范围的「暗示」。

审核标准不清晰
  其次,禁播反映了中港两地电视剧内容管制的微妙差异,同时可观察到内地媒介内容管制(至少电视剧方面)尚未明晰的原则。《天与地》在大陆被禁播,在香港仍然持续播放。笔者早前撰文《中港电视剧内容管理法规管窥》(见《传媒透视》2010年4月号)指,两地内容管理都主观强调未必存在的「负面媒介效果」,但从法条本身来看(暂时不考虑这些法律的执行情况),香港的法条更为明确。故姑且假设,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同一剧集在香港收到广管局警告或观众投诉的概率,会大于该剧集在大陆地区收到广电总局禁令的概率。尽管目前没有统计数据检视这个假设,但已有部分个案可供参考。

  从香港的个案来看——2004年TVB剧集《金枝欲孽》在香港播出时引发争议,《苹果日报》2004年10月3日的「港闻•头条」大篇幅刊载了对该剧的评述。有学者认为该剧反映了香港办公室政治中的尔虞我诈、不择手段,更反映了当前政局的不稳定;更有评论员批评TVB不应制作这种违背民主自由意识的封建剧集。该剧的成功是「香港可悲的现象」。然而该剧于2006年在内地经湖南卫视进行了配音引进,跃居全大陆地区收视冠军。此外,TVB剧集《溏心风暴》的部分情节也受到争议。在一个法庭聆讯情节中,剧中人物在法庭上宣誓下作伪证,但是事后未被追究。但是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这种行为是刑事犯罪。那么《溏心风暴》是否因为这个情节,而要冠以「政治隐喻」,隐射香港的司法不公?而从大陆的个案来看——如果说剧集涉及政治隐喻,那么多部电视剧都难逃罪责。近些年来,表现官商勾结、贪污腐化的电视剧比比皆是,比如早前名噪一时的《刑警本色》、《绝对权力》和闹得沸沸扬扬《蜗居》等。哪怕就是古典名著《三国演义》里的权谋斗争、尔虞我诈;《水浒传》里的官逼民反、揭竿起义,都可以「影射当今政治」。但是这些电视剧并没有被中途禁播,相反,部分剧集备受好评并一再重播。

  再次,过往二十年间,内地对正在播出(而不是一开始就禁播)的引进(境海外)电视剧,也有案例可循。中国人民大学陈力丹教授的博客上1,发表了一篇其写于1989年而未能发表的短评,里面提到了中央电视台于八十年代初曾经停播美国连续剧《加里森敢死队》,因为这部剧宣扬暴力打斗且无艺术价值;停播美国电视剧《假如明天来临》,因为有可能教唆人犯罪;禁播原本预备播出的原苏联电影《这里的黎明静悄悄》,因为该剧有女性裸露镜头等。他指出:「我们很多时候,过分估计了一本小说、一出戏剧的作用」。这些都是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往事,并未涉及互联网,也不用提之后广电总局一系列的禁播令。对《天与地》的禁播,则增加到了这个名录之内。

内容触及当局底线
  讨论至此,得以下几点初步推测:内地对境外引进的影视剧的管制和国内生产电视剧的管制,采取相异的审查标准,而这些标准是不明确、甚至偶尔是武断的;对于香港在内地落地的电视节目,管制正从普通的基于事实的新闻报道,延伸至电视剧集这类虚构的艺术作品;具体至本次对《天与地》的禁令,彰显了管制的不确定性,禁播的范围不一致,因为仍有广东省的有线电视不受禁播影响,与网络视频大范围的删除形成对比。同时,从管制本身来看,是有争议的——因为同样可能影射政治的剧集或被引进、或准许播出;而从管制带来的效果来看,意义很有限——因为互联网时代受众有大量另类渠道。同时,这次禁令也展示当局对内容管理的效力——涉及机构除了电视台之外,还有代理商授权的视频网站。注意到,大陆的几大主流视频网站皆有广电总局颁发并造册登记的「网络视听许可证」,属于广电总局辖内。而这种制度本身会对影视节目的播出产生何种影响,应持续关注。

  前香港大学学者Rebecca MacKinnon曾撰文,研究内地商业网站服务商的内容审核。他们在15家提供博客服务的商业网站上发表不同内容帖子,内容包括部分敏感信息,以检视哪些内容在哪家服务器上被审核,从而得出了商业网站内容审核的大致规律2。与之类似,境海外电视剧在内地落地的审核方式,将更为复杂微妙,除内容本身可能碰触当局底线之外,还涉及当前境内外政治环境、舆论导向、不同媒体机构之间的行政科层关系,甚至中港两地的政治角力现状等——这些位于不同分析水平上的因素,都可能左右一部剧集的命运。后续探讨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搜集证据,进行更为深入的讨论。


1.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59403701009d05.html

2.http://frodo.lib.uic.edu/ojsjournals/index.php/fm/article/view/2378
下载
相关文章 / Related Articles

「中国式公关」

刘书贤
2021-03-31

中国传媒上的「奉劝」

钱钢
2020-05-15

是市场太小还是竞争太少

李敬华
2019-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