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12-2013年度财政预算案推动创新科技措施的意见

2012-03-13

  2012—2013年度财政预算案于2月1日出炉,顿时成为各大小传媒的讨论焦点。由于这是特区政府换班前的最后一份预算案,不少市民事前都怀疑政府的积极性,部分资讯科技(IT)界人士也有同感。财政司司长曾俊华指出新预算案决意巩固香港创新科技产业的基础,缔造更有利的IT发展环境,表示政府将会循四方面加强工作,包括发展世界一流的科研基建(第140段),其中包括活化工业村(第141段)及推动数据中心发展(第142段);促进与内地合作(第143段);鼓励企业与本地科研机构合作(第144及145段);以及推广创新文化(第146段)。以下是笔者对预算案中部分内容的意见:

(1)发展数据中心(第142段)
  政府今年再度强调数据中心对香港的重要性,着力提供土地作为发展数据中心用途。预算案与特首「2011至2012年施政报告」当中所提及的有关措施互相呼应,反映出政府发展数据中心的决心。虽然数据中心能助推动香港未来整体经济发展,但外界却质疑政府有偏帮资讯科技(IT)产业之嫌,所以政府有必要积极采取行动消除社会上不必要的误解。

  香港是一个知识型经济社会,而数据中心是支撑知识型经济的重要基础建设。笔者赞成政府推行适切的基建措施,以利便更多高端数据服务中心在香港的发展,提供高质素、高增值的信息服务。数据中心落户香港的价值不只是仅看在建构数据中心过程中所创造的就业机会,更重要的是着眼于其落成后各行各业透过利用数据中心服务而产生的经济效益。「数据是皇者」(Data is King),近年香港经济急速发展,数据流量增长十分惊人,例如金融业、物流业或电讯业牵涉海量数据的处理及分析,而数据中心将有效提供商业上的资讯分析、系统部署和操作的解决方案,从而推动各行各业的发展及巩固香港的全球竞争力(Global Competitiveness)。

  香港寸金尺土,在本地发展数据中心绝非容易,过程中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相互配合,当中不乏跨部门协调的复杂程序。譬如在改建工厦方面,地政署需要详尽规划土地,以及严格评估土地的楼底高度、楼层面积、土地豁免书的豁免限制费用等因素。因此,财政预算案中所推出的宽免措施将有助吸引中小型数据中心落户,其中包括免收将工厦部分楼层改作数据中心用途的豁免书费用。政府又建议,如在工业用地发展高端数据中心,将会按中心用途来评定补地价的金额,而金额会较以最大地积比计算为低,目前地政总署会向改建工厦作数据中心的公司征收豁免书年费,由每平方米45元或69元不等。

  部份市民对数据中心的价值存疑,事实上数据中心之建立不单纯是一个巨型基建项目,而是推动社会科技发展的重大基石,除了能惠及各大小工商企业营运之外,普罗大众亦能受益。为消除他们的疑惑,政府可考虑设定一些针对非IT界、普罗大衆能容易「消化」的关键绩效指标(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KPI),例如受惠行业的类别、所带动的就业数字、投资利润及回报率、经济效益等具体资料,让更多人了解数据中心的实质存在意义。

(2)推广创新文化(第146段)
  政府强调科研人才对香港的重要性,着力扩充本港科研人员队伍,又鼓励更多年青人参与科技研发的工作。笔者认为此发展方向可取,将有助推广创新及科技文化,但政府在主张增加人力资源的同时,也要强化有关部门的配套与支援措施,特别为年青一代创造更多机遇,以全面推动创新及科技产业的长远发展。

  政府必先要正视毕业生的出路问题,才可吸引更多年青人加入科研队伍,本土创新科技的文化才可因此而变得多元。一直以来,本地高等院校培育大批优秀科研人才,可是在香港急功近利的商务文化影响之下,本地资讯科技业界却未能提供充份的发展空间。笔者曾就此与大学生倾谈,不论他们是来自内地或本地,不少直言对就业前景感到惆怅,即使内地生毕业后有意留港发展事业,回馈香港社会,可惜本地科研工作机会依然极为有限,这是令人慨叹万分的情况。故此,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积极创造就业及创业机遇,例如,政府可与香港贸易发展局及投资推广署(Invest HK)紧密合作,加强对外宣传,透过举办招商活动,吸引更多跨国科技企业来港投资,为科技界的新力军提供发挥空间,推动创新及科技产业文化之余,外商更可藉此进军内地市场,共创双赢局面。

(3)支持中小企进行研发 (第145段)
  与此同时,政府在预算案中建议优化创新及科技基金的小型企业研究资助计划,支持中小企进行研发,将每个项目的资助上限,由四百万元提高至六百万元。虽然建议的目的毋庸置疑,但笔者却认为建议只适用于较成熟的中小企业,而未能惠及创意无限、矢志创业的年青科技人。他们往往因为缺乏资金,未能开设公司,把自己的创作推出市场。如此这般,年青人的创作大计会一次又一次被搁置、创意一次又一次被埋没,大大打击他们的自信心,最终窒碍香港创新及科技产业发展。

  其实,政府还可以其他方式向中小企伸以援手,创新科技署多年前所设的应用研究基金(Applied Research Fund, ARF)便是一个可行之选。该基金的投资期早已于2005年届满,当时科技公司数量和适合投资的科研项目并不算很多,因此在政府审慎理财的大原则之下,该基金停止运作,作出新投资。加上科网泡沫爆破后,不少外国的私型投资基金也撤离了香港,不欲再投资于资讯科技。虽然ARF冷却接近七年,但随着科技人才及公司的数目与日俱增(尤其是在科技园及数码港),笔者认为政府可考虑将之解冻,用作为「天使创业基金」(Angel Fund),资助年青人把创新科技转化(technology transfer)为实业。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亦将有助重新吸引外国的风险基金再来港参与高新科技的投资,成为守护着创新科技创业者的「天使」。但要注意的是,这类型的种子资金(seed fund),往往被业界定为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工具,所以若然政府要推行此计划,必须先抛开惯常的「大市场小政府」的行事文化,直接或间接参与投资运作,但这又谈何容易呢!

结语
  总体来说,多项财政预算案的建议均积极进取,笔者乐见政府对创新及科技产业的资源投放。政府正值换班之时,虽不能肯定新一届政府的政策方针,不过从行政长官参选人所发表的政纲及讨论,了解他们也非常重视创新及科技产业的发展,例如提出重设工商科技局以制订全面及适时的科技政策;加强科技基础设施;促进本地与内地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的合作空间;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官产学研的合作;支持本地企业创作等施政理念。参选人的施政方向将有助延续文化创意和创新科技产业的发展,释除业界及笔者的疑虑。

  最后,笔者在此寄望政府各部门鼎力合作,有效实行各个重要措施,以行动赢取市民的信任及支持,好使香港的未来有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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