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对新闻传播的冲击

2000-12-15

  「第六届海峡两岸及港澳新闻研讨会在今年十一月十四至十六日于台北举行,共有数十位来自大陆、台湾、香港及澳门的新闻业界及学界人士参加。这次研讨会的主题是「网络时代对新闻传播的冲击」,下分三个子题:「传播媒体应如何因应网络时代的来临」、「传播媒体在全球化趋势下应如何保护中华文化」和「网络新闻的问题与自律」。

  香港代表团就上述三个子题共发表了三篇论文:《明报》网站营运总监刘进图的题目是「明报如何因应网络时代的来临」,文中提出网站的发展要能「审慎扩充、新旧结合」、「广结盟友、互补长短」和「善用品牌、巩固品牌」。城市大学中国文化中心助理主任马家辉谈及「华人媒体的联合军事演习」,并以「Power 50权力人物评选活动」作为例子,探讨传播媒体与中华文化的关系。我和大陆的周锡生(新华社网络办公室主任)及台湾的吴永乾(世新大学副教授兼学务长),则讨论网络新闻的问题与自律,下面简介我们的一些看法。

大陆和台湾的看法

  周锡生指出大陆网络新闻业目前存在四个问题。首先是新闻的真实性问题,主要成因是在大陆很容易发布网络新闻。一些商业网站为求吸引网民和追求利润,未经严谨查证就乱发新闻,其中有不少虚假消息。其次是网络新闻的产权保护问题,一些网站未经许可就使用他人的文章,又不注明出处和支付费用,均属侵权行为。第三是网络新闻媒体资金和人才短缺问题,现时急需新闻、技术、市场营销、组织管理各方面的人才,来壮大网络新闻媒体。第四是新闻媒体网站面临如何盈利的问题,具体目标是要上市和实行商业化操作,培育网民市场及网站广告市场,提供好内容及其他服务。

  吴永乾也提出了网络新闻的四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新闻报道错误及主观成份增加,而且更正不易,截稿压力大增之下,新闻更有可能扭曲事实真相。第二是无疆界的数码传播严重威胁个人私隐权益,新闻事件人物的资料及图片更易被人滥用。第三是网络新闻的超连结功能增加著作权纠纷,网站的下载、连结及资料库操作可以变成著作权人的梦魇。最后是新闻与广告不分,减损阅听人的信赖感。吴永乾指出确立自律机制的必要性,并要制订新闻伦理守则,充份尊重阅听人的「回应权」和建立「告知」制度,以减少错误和侵权行为。我在论文中谈及网络新闻在性质上是一种混合体,它有印刷媒体的特性,但又有点像广播及有线电视,同时和邮局和电话系统有相似之处。正因为网络新闻有不同媒体的特点,加上这种崭新媒体的面貌随科技发展而急剧变化,因而带来了八个新和旧的问题:时间限制、媒体定义、公信力、相片改动、诽谤、版权、私隐及政府透明度。

网络新闻的八个问题

  网络新闻的兴起,打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记者全天候不停接收来自各地的消息,而且反应时间紧逼,没有太多思考空间。网络新闻年代给了报馆不少时间压力。政治分析员范尔文就曾指出:「所有事情都在加速进行,因而在过程中变得不够深刻。」新闻工作者作为资讯的守门人和筛选者的角色被蚕食,新闻的素质因而可能下降。有记者就曾指出:「我的消息来源不大可靠,但他们提供的资讯很精彩。」网络新闻令传统报纸克服了时闻性不强的缺点,但却带来不够时间查证的烦恼。

  印刷报纸须向政府注册才能出版,广播媒体要拥有牌照,并须遵守内容和技术守则及接受政府的监管。但网上新闻媒体是否要向政府登记?它们会否与其他传统媒体一样受到相同的监管?如果是的话,它属于印刷还是广播媒体?网上媒体是跨国界的运作,要向那一个地方的政府登记注册?其他地方的政府有否管辖权?如有诉讼应在什么地方处理?

  现时网站内容千奇百怪,甚至可让人在网上看病。新闻网站为求增加收入,不惜在网上提供各种服务和产品,又与其他公司结盟,大搞网上商贸。传统上新闻媒体以售卖资讯为主,再加上提供广告版位给客户,并无直接涉及产品的买卖,因此可保持某程度的中立,从而有利建立自己和行业的公信力。现时的新闻网站成为各种商品的提供者,又与大公司有利益挂?,如何保护自己的商誉和公信力,成为一个新课题。此外,相片在电脑中经数码化后,可作不同程度的改动,甚至无中生有,本应呈现真实的相片变了虚幻的「设计相片」。如何订立在电脑上修改相片的准则?读者有没有能力分辨相片的真伪?相片是客观真实的证据,还是只用作说明的可更改的素材?

  记者在互联网浏览新闻讨论组以寻找题材或引用意见时,须紧记网上讨论者也应享有私人权利,引用其言论时要特别注意和自律,不要错误引用以致构成诽谤。记者在网络上找到一些言论,不可以未经允许便随意借用,因为网上的言论不同于公众地方场合中人们发表的口述意见,而更像传统的文字纪录。最明智的做法,仍是假设网上的言论受到版权法的保护,在引用时应尽量精简,引述时要注明出处,有怀疑时要先获原作者的同意,这样便更为稳妥。

  私隐问题方面,网络记者要有警觉性,知道电脑硬件的保密程度有限,网络供应商也并非其盟友。一些大型的供应商明言,在刑事案甚至民事案件时,他们不会保障订户的保密权。记者可能要检讨过分依赖电脑的习惯,在储存敏感资料时另有安排,甚至在有需要时回归到传统的纸笔方式。政府透明度问题方面,从记者的角度看,这些私人电邮会否受到消息来源条例的保护?警方和编辑是否有权阅读记者的电邮?政府官员之间互通电邮,可否当作网络上的电子会议,因而记者可否引用「阳光法案」要求查阅电邮内容?这是否侵犯了官员的私隐?如果官员跟个别市民的私人通讯又如何处理?这些都是没有现成答案的问题。

研讨会后记

  今次的新闻研讨会主题集中及吸引,论文水准甚高,总体而言是超越了过去历届的水平。以往大陆代表与台、港代表在认知和看法上颇有分歧,但在近一两届研讨会中,大家的态度趋于开放,交流更为深入,在思想和业务上有更多的共同语言。互联网时代讲求「汇聚」和「沟通」,透过每年在不同地方举行的研讨会,海峡两岸及港澳的新闻界正朝这方面发展。大家如欲了解这个研讨会的详情,可与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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