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AND DISORDER IN CYBERSPACE》

1998-11-15

书名:LAW AND DISORDER IN CYBERSPACE : Abolish the FCC and Let Common Law Rule The Telecosm
作者:Peter Huber
出版: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出版日期:1997 年

电讯世界的规管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简称FCC)于一九三四年成立,是美国规管电讯、广播业的重要机构。本书谈的就是联邦通讯委员会的故事。不同的是,本书并非细述委员会的历史和工作,或是其功过一锤定声,全书的要旨反在于FCC 存在的理据,已因资讯科技的迅速发展而变得难以成立。作者并不斤斤计较 FCC 过往的功绩,而是它的未来。

  联邦通讯委员会是因应美国政府对电讯和广播市场的哲学而诞生的。由于电话通讯被认为是自然垄断的行业,故放任式的竞争环境不会带来经济效益。这种想法令美国政府相信由一间机构为市民提供全套电话服务,是理所当然的经济规律。而 FCC就是「为民请命」,监察垄断机构服务质素的官方机构了。这种规管理念同时向其他经济领域延伸;无线电频谱亦基于相同的理由受到 FCC 的规管,以免私人或不同机构任意发射或接受无线电讯号而造成干扰。

  不过在作者眼中,FCC反成为为垄断者提供保护伞的机构。通讯科技在七十年代以后迅速发展,为「稀有的频道资源」提供反证。美国有线网络的出现原是把偏远的电讯讯号发放或接收,一方面有补充长途电话的潜力,亦可传送影像讯号,故成为地区电视网络的重要网络。但 FCC没有意识到这方面的发展,反而把有线网络看作补充无线电视的一种系统,电讯市场属自然垄断的哲学并未受到根本的动摇。

  作者在书中倡议的,不是扩大 FCC的权力以迎接日益开放的市场。他反而认为市场力量和普通法的传统,才是令广电市场更具弹性和竞争力的法宝。摧毁电讯垄断局面的力量,并非来自 FCC,而是反垄断法。自五零年代以来,来自司法部及不同商业机构(如 MCI)对 AT & T 的多宗诉讼,终于促成法院于八二下颁布 AT & T解体令,自此电讯终端器以至长途电话市场向垄断告别。而八零年代以来连串诉讼,要求电讯公司开放地区网络、讼裁接驳费等事不绝于耳,令作者相信市场和反垄断法才是长远解决连网、接驳费、厘订服务收费或服务种类的良方。作者的结论,一如该书的副题——「废除联邦通讯委员会,让普通法规管电讯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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