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树共融?香港报章如何报道「塌树」事件

2015-01-19

  全球的城市均注重全球暖化及可持续发展的议题,树木有助减轻全球暖化效应,并在达致可持续城市发展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 点算2014年的塌树新闻报道,发现2014年是一年多「树」新闻之年,塌树意外报道差不多可谓「每月有树塌」。

  盘点2014年的塌树新闻,最少有20宗显要塌树报道(详见附表一),平均每月约有1.6宗塌树事故,而印象深刻的塌树事故相信是2014年8月14日香港岛半山罗便臣道塌树压死一名候车孕妇及引致其胎儿严重受伤的伤亡悲剧,以及伤者人数最多的10月5日元朗马棠路塌树压伤7人事故。

表一:2014年度主要香港塌树报道 (表一资料由笔者于慧科新闻资料库(Wisenews)整理而成)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以「人树共融 绿满家园」为城市绿化政策的新方向,可是塌树新闻报道之多,提示着政府有一项急须解决的社会问题。塌树新闻报道的多寡可算是反映人树是否共融的一项参考指标。本文从探讨伤者人数最多的10月5日元朗马棠路塌树压伤7人的新闻报道作为切入点,透过比较及分析标题和内容以透视编采人员的新闻处理手法及采访内容的新闻质素(准确性),并剖析塌树事故对社会构成的影响。


背景资料及研究方法

  元朗马棠路塌树事故于2014年10月5日下午4时左右发生,涉及三男四女共七人受伤(六人轻伤一人重伤)。涉事大树疑是香港常见的古树──榕树(细叶榕),树木品种有待确认,大树不是整棵倒塌,只是大树有部分树干连树冠疑因被腐蚀失重塌下,压毁了一支交通灯,并引致上述路段的行人路及双线双程行车路须暂时封闭清理。

  是项研究由笔者一人全面执行资料搜集及编码比较工作。此举有助避免编码者之间的可信度受到不必要的影响,以致力确保判断报道属性及其他分析内容能准确一致。由一人处理资料搜集及编码工作的另一优点是编码者能充分熟读不同报章的报道,有助笔者有效从两项探讨层面(标题及内容)考察并比较不同报道的异同之处。

  香港现有17份主要中文报章,大致可分为大众报(苹果日报、东方日报、太阳报、成报、新报)、中产报(明报、经济日报、星岛日报、信报)、亲中报(大公报、文汇报、商报)及免费报(都市日报、头条日报、晴报、爽报、AM730)四大类别。笔者选取2014年受伤人数最多的元朗马棠路塌树事故为研究素材,透过慧科新闻资料库(Wisenews)取得来自14份本港中文报章于2014年10月6日港闻版刊载元朗马棠路塌树的报道,亦发现有三份中文报章(中产报:信报、亲中报:大公报、免费报:爽报)未有报道元朗马棠路塌树一事。


比较不同报道显差异

  第一探讨层是标题。标题分析的探讨价值在于:一、读者通常不会全面仔细阅读整份报章的每篇文章内容,读者一般会先扫描标题,如对有关报道的标题感到有趣,读者方会进一步细阅报道内容。因此,标题是编采人员以简要精辟的方式,给予读者对该事件的第一印象,影响到读者会否阅读有关该事件的内容。二、标题是编采分工的接合点,记者通常是先撰写报道稿件,然后交给编辑细阅,编辑通常基于记者所记述的事故内容去撰写标题。标题分析能够让大家洞悉记者和编辑之间判断相同新闻资料的互动关系,亦说明了报章如何为向读者呈现塌树新闻。

  笔者比较来自14篇来自香港主要中文报章有关元朗马棠路塌树的港闻,整体而言,绝大多数(有12份香港主要中文报章,约占86%)中文报章以负面标题带出塌树新闻对社会构成的负面影响,可见编采视角一致。余下两份中产报(明报及星岛日报)的标题较为中立(约占14%),包含有正面及负面特性的标题,反映编采两者的视角略有不同。可见中产报以较为平衡中肯的标题配置负面的事件。在标题用语方面,所有大众报、亲中报及免费报均按塌树伤人新闻的负面性质配置相关负面性质的标题。塌树虽是一则负面新闻,中产报从负面事情细节中找出可幸的较正面亮点,即是可幸有交通灯柱卸去塌树的杀伤力,减轻伤者的受伤情况。由此可见,负面性质的新闻亦可采用较为中性的标题。

  第二探讨层是报道内容,特别是探讨报道内容的准确性,经笔者仔细比较14篇报道内容,发现下列六点内容失准的疑点(详见附表二):

一、塌树时间成疑?

  塌树时间是否明报所记录的下午二时许而不是四时许?更奇怪的是明报于10月5日记载同一宗新闻的网上即时新闻资讯曾指出元朗马棠路塌树港闻是下午四时许发生。其余13份报章所述的下午四时许,相信是明报编采人员个别的小失误。

二、塌树原因成疑?

  综观14篇报道,新报及AM730的报道较客观指出倒塌原因有待查明。倘若塌树原因成疑并有待查明的话,成报为何在没有弄清楚塌树原因的情况下,直接归咎于树干被腐蚀?成报亦没有交代塌树部分是被什么外物腐蚀(如生物或细菌或真菌)所侵蚀?其余11篇报道提及大树怀疑被(没有交代的物质)侵蚀/细菌/真菌侵蚀,写法各有差异。记者为何没有寻求树木专家或官方鉴定塌树原因以确实报道塌树原因?

三、涉事树木品种成疑?

  14篇报道中,有9篇报道言之凿凿地指出倒塌的大树疑是榕树(苹果、新报、明报、星岛、都市、头条、晴报)或细叶榕(商报、AM730)。有4篇报道引述现场消息指是涉事大树是榕树(经济、文汇)或细叶榕(东方、太阳),并指出塌树品种有待确认。唯成报则没有提及可具争议的树木品种消息,改以「大树」交代尚有待确定树木品种。在没有树木专家鉴定或官方证明塌下的树种的情况下,较佳的做法是须要明确指出树木品种有待确认。

四、涉事树木大小成疑?

  14篇报道中,倒塌大树的整体高度、直径及塌下的枝干部分的高度、直径等资料各有不同,众说纷纭。读者究竟应该相信那一份或那些报章呢?

五、涉事树木年龄成疑?

  14篇报道中,有8篇报道(苹果、经济、星岛、文汇、商报、都市、头条、晴报)引述现场消息涉事树木有约廿年树龄,另有6篇报道(东方、太阳、新报、成报、明报、AM730)没有交代有待确认的树木年龄。记者为何没有寻求树木专家或官方鉴定涉事树木的年龄资料以厘清内容的疑团?

六、涉事树木曾有人修剪及检查?

  有关塌树的拥有人及其树木护养责任问题,有8篇报道(所有免费报:都市、头条、晴报、AM730;所有亲中报:文汇、商报及新报、经济)未有追查及交代涉事树木的拥有人及其树木护养责任的问题,只有6篇报道(苹果、东方、太阳、成报、明报、星岛)能明确指出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是拥有及护养这棵「公家树」。记者们可曾从现场获得的消息中质疑是谁修剪及检查未倒塌前的大树?进而查找树木拥有人及追查树木护养责任谁属?甚至向有关方面查证树木品种、树龄、树木大小形状、确实塌树原因等基本资料及如何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的措施等确切的新闻资料,力求尽量报道真确的内容,减少内容疑团。


塌树对社会的影响

  未能妥善做好树木护养,对社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塌树事故可归纳出以下三项负面的社会影响:一、人身伤亡;二、行人及车辆阻碍;三、公物或私人财产的损毁。同时,从探讨塌树为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的内容当中,更发现不同的内容疑点,削弱报道的准备性。

人身伤亡:「张冠李戴」的内容
  在人身伤亡的社会影响一环,大部分伤势内容报道(大众报:成报及免费报:AM730除外)均采用简要综合方式,综合交代七人的伤势。只有成报及AM730采用详细列明方式,交代每一位伤者的受伤身体部位。但是,内容详尽并不代表内容准确。根据新报具体列出伤者姓名配合其他报道的比较显示,AM730将伤势较重的46岁郑X明妇人,错误报道为46岁张妇;成报则将其47岁丈夫李X忠错误报道为姓陈47岁。因此,出现了「张冠李戴」欠准确的报道内容。

人身伤亡:混淆不清的伤势内容
  有关伤势较重的资料显示,参考13篇相关报道均指出唯一伤势较重的伤者的特征是46岁姓郑妇人伤,12篇报道指郑妇伤及腰部并由元朗博爱医院被转送到屯门医院接受跟进治疗,只有星岛日报指郑妇是伤及头部不是腰部。免费报都市日报交代三男四女的伤势内容更见模糊失准。都市日报先述说塌树其间有一名女子一度被困及另有一名男伤者陷入昏迷。究竟是三位受伤男士当中那一位男士曾陷入昏迷?都市日报全文没有交代。可是,审阅其他13篇相关报道,笔者发展没有塌树引致男伤者陷入昏迷的资料,所以有关内容是否准确可信成疑。都市日报内容交代「其中6名伤者经敷治后已无大碍,一名伤势稍重伤者,则被转送屯门医院作进一步治理。」究竟是七位伤者当中那位是伤势较重?该名性别不明只知伤势稍重的伤者由那里被转送屯门医院?是否曾送往元朗博爱医院?若读者只阅读都市日报,未能从前文后理的因果关系推断伤者们特别是较重伤者的伤势及治理资料,愈看愈多疑团。

地理触觉有助查找矛盾疑点
  具备一点常识及敏锐的地理触觉,有助编辑、记者及读者查找不合理的事故内容。比较报道内容之下,笔者发现所有报章(免费报:头条日报除外)报道,伤者会先送往事发地点最近元朗博爱医院接受治疗。按常理消防处救护员在一般情况下以最快捷就医的原则,将伤者运送到距离事故地点最邻近的医院急救。唯免费报头条日报指腰部受伤的郑妇首先由元朗马棠路事发地点跨区运送到位于上水保健路9号的北区医院接受初步治疗,再转送到屯门医院作进一步的治疗。可见伤者的地理位置亦指出了接受治疗程序的不合理疑点。编采人员日后须提升对报道内容的敏锐度,查找及去除疑点,提升报道内容的准确性。

阻碍车辆及行人流通
  除了人命伤亡外,塌树也对邻近居民构成短暂的交通阻塞。由于粗壮的树干连树冠倒塌横跨行人路及行车路面,影响行人及车辆的流通。比较有关报道发现,行车道路相较行人路的阻碍受到传媒注视为社会影响的焦点。只有头条日报的报道形容粗壮的树干塌向行人路,没有提及树干和树冠倒塌横跨行车路面。另有三份报章(经济日报、星岛日报及商报)未有提及塌树阻碍市民使用行人路。试问粗壮大树倒塌何以只会阻碍行人路而不会阻塞行人路并排的行车路,又或是塌树何以只会阻碍行车路而不会阻塞行车路并排的行人路?因此,记者在报道新闻的社会性影响时,须多加留意内容若有违合理逻辑的疑点,并应该加以查准及修正。

塌树引致公物或私人财产损毁
  塌树对社会的影响亦包括公共财物或私人财物的损毁。塌树事故除了损失一棵已塌下的大树外,14篇元朗马棠路塌树事故的报道当中,有两篇(经济日报及商报)报道,未有提及前述为伤者卸去塌树杀伤力的主角──被压弯的交通灯柱。因此,记者在采访新闻时,须多加留意细节,以免遗漏内容情节。


小总结

  香港是一个非常密集的城市形态,山多平地少,人多车多,楼宇密度高。香港如何做到人树共融是一项急须公共政策去解决的社会问题,使香港的城市绿化及树木管理的措施更趋完善,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概念。香港的可持续树木管理实属有迫切大力改善的公共政策项目之一。多数人都希望生活在绿悠悠的都市,可是从香港的突发新闻报道不时会阅读到因塌树受伤及夺去性命的意外。现时香港仍未有一套「树木法」法律可以依据,如果务实迈向「人树共融 绿满家园」的目标呢?这些塌树的事故及其相关的负面社会影响力,提示着我们订立「树木法」的重要性及迫切性。妥善做好树木护养,能减低塌树意外对社会带来负面的影响:一、人身伤亡;二、行人及车辆阻碍;三、公物或私人财产损毁。

  记者的采访工作是尽力「求真求准」。从元朗马棠路塌树意外一案例的深入比较及分析中,提醒新闻工作者包括前线采访撰稿的记者及撰题的编辑均需要多加留意细节,以免遗漏内容情节,培养洞察有违合理逻辑内容的敏锐察觉能力,致力除疑求真,提升整体报道的质素,建立香港新闻的公信力,让更多大众市民关注城市绿化及可持续的树木管理等议题,让更多绿树可以与人类共融。

表二:各中文报章在2014年10月5日元朗马棠路塌树事故的标题及内容比较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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