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业评议会五年来的表现

2005-08-15
香港报业评议会能否发挥监察及提升业界操守的作用?
今年七月,香港报业评议会(「报评会」)足五周岁了。二零零零年,「报评会」匆匆成立,成为本港报界的首个自律组织,企图阻拦官方加强规管报业。

报评会的由来

一九九九年八月,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属下的「私隐问题小组」发表谘询文件,认为报界侵犯私隐情况严重,建议成立法定的报业评议会(「法定评议会」),规管报章杂志。这个建议中的「法定评议会」的权力相当大,不但能指令违规的报刊作出更正,或刊登道歉启事,更可判处罚款高达一百万港元。「法定评议会」虽说独立,特区行政长官却间接影响成员的委任。

新闻界强烈反对有关建议,担心「法定评议会」干预新闻自由,又以行动回应公众的不满和批评。二零零零年六月,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ΝEA)、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 (「记联」)、香港记者协会 (「记协」)、香港摄影记者协会(HKPA),共同制订《新闻从业员专业操守守则》(《专业守则》)。同年七月,十一份报章连同NEA和「记联」成立「报评会」,实行行业自律,并于两个月后受理公众就报章侵犯私隐的投诉。二零零一年七月,「报评会」把受理投诉的范围,扩及色情淫亵、不雅或煽情的内容。

五年下来,「报评会」的成效如何?有否提升行业操守、逐步消弭公众反感?能否令当局再找不到借口引入新的机制,加强规管报业?

公众对报评会的评价

「报评会」最广为人诟病,是代表性不足,《东方日报》、《太阳报》、《苹果日报》,至今仍拒绝加入该会,而这三份报章是最畅销的,合共占全港日报总销量七成以上。另外,「记协」和HKPA这两个相当活跃的行业组织,亦未有加入「报评会」,这都令人质疑报业自律的成效。

另一方面,「报评会」则根据该会于二零零四年进行的民意调查,认为「报评会」的效用已受到社会的肯定。不过,细看二零零四年的调查结果,公众对报刊和「报评会」的表现,其实评价并不高,只有一成半被访者认为本港报刊的操守有所改善,而三成多则认为比三年前还要差劣。另外,过半数被访者表示,报刊侵犯私隐的情况仍然严重。被问到「报评会」对减少报刊登载色情、暴力、侵犯私隐、煽情等内容,作用有多大?只有百份之四至十二的被访者认为「报评会」发挥作用。

投诉的成效不足

过去五年,「报评会」一共只收到一百零八宗投诉,近两年更下降至每年不足二十宗。虽然有个别报导,投诉人多达几百名,但论个案数目,与海外类似组织比较,确属偏低。「报评会」于二零零二年及二零零四年分别进行过两次民意调查,结果都显示公众并不满意报刊的操守,但「报评会」收到的投诉不多,这到底是公众认为「报评会」作用不大,因而不作投诉?还是公众对「报评会」认识不多呢?目前,「报评会」除设有网站外,并没采用其他推广的方法,例如定期在会员报章刊登广告,让公众多认识其投诉机制。

至于投诉的成效,就更难估计。以二零零四年为例,「报评会」一共收到十九宗投诉,该会在其网站上,公布其中十七宗投诉的撮要,仅有一宗最终被裁定表面理据成立。事缘一名警员于执勤时被汽车撞死,《明报》刊出其死状照片,未作任何遮掩,因而被投诉。「报评会」审查委员会认为,这种做法令人不安及不快,亦不尊重死者,及会令死者家人伤感。不过,「报评会」只对《明报》作出劝喻,原因是该会认为这宗不幸的交通意外,属公众事件,照片对「危险驾车者」有极大的警惕作用,并指出《明报》其后以全版报导设灵,可见对不幸殉职警员「有着爱心,而且带强烈的劝说能力」。事实上,香港不少报章经常刊登这种照片,「报评会」只作出这类劝喻,到底作用有多大?

另外,在十七宗投诉当中,七宗是投诉报导失实,但「报评会」不予受理,理由是报导失实未列入该会处理投诉的范围。根据「报评会」采用的《专业守则》,当中第一、二条要求新闻从业员确保报导正确无误,若报导失实、误导或歪曲原意,应让当事人回应,并尽快更正。《专业守则》对业界有如此的要求,而投诉报导失实的个案为数不少,但「报评会」郄未能受理,亦未见提出充份理据,这如何令公众相信报界能够自律呢?

行业操守有否提高?

过去五年,「报评会」偏重于处理投诉,这属补救性质。至于预防方面,着墨不多,该会并没要求会员报章订立制度,务使员工遵守《专业守则》。「报评会」虽曾举办讲座,但以交流采访报导经验为主,这多少与其他新闻团体的活动重t,而且未能提供专门机会,让新闻工作者多认识《专业守则》,从而提高他们的操守。

浸会大学传理学院一名硕士班同学,于去年作了一个小型调查。受访的五十二名前线记者当中,大部份曾听闻「报评会」这个组织,但超过半数并不知道它的职责,亦不清楚所属报章有否加入「报评会」。被访者当中,九成六从未参加过「报评会」的活动,而六成甚至不知道「报评会」曾举办活动。虽然大部份被访者知道行业制订了《专业守则》,但对内容不甚认识,而四成六并不肯定在日常新闻采访报导中,有否依循《专业守则》。

举步为艰,后有追兵

「报评会」秘书处几年来只聘有两名职员。总干事于去年离职后,「报评会」并没有填补空缺,现时仅得一名全职工作人员;但「报评会」今年初在主席周年报告中,强调该会顺利运作,秘书处工作如常。至于「报评会」的收入,主要来自捐款及会费,该会不向外公布财政情况。有「报评会」成员透露,该会成立之初,曾收过一些捐款,但几年下来,该会的财政变得紧绌。另外,有「报评会」成员认为,能够组成「报评会」,已是报界的一项成就,代表着打了一场漂亮的公关仗,成功阻延官方催生一个规管报刊的组织。不过,该成员亦指出,从一开始,「报评会」就要面对如何生存下去的大难题,而近两年更显得无以为继。

最近半年,「报评会」面临更严峻的形势,关乎该会的废存。「法改会」于二零零四年底发表报告书,批评「报评会」的自律效用不大,并重申有必要设立一个全新的法定组织,规管全港所有报刊,处理公众的投诉,以保障私隐;但鉴于新闻界的忧虑,「法改会」大幅修订一九九九年的建议,该法定组织将不会对违规报刊处以罚款,而成员亦改由不同界别推举。「法改会」这个最新的建议,同样受到新闻界质疑。「报评会」认为,由政府立例强迫业界成立一个新的法定组织,有违自律精神,又指该个法定组织的产生方式、组成、运作及职能,都与该会过去四年的运作极其相似,因此认为政府毋须另起炉灶,应该改为强化民间自律组织。

享有特权,就能自律?

与此同时,「报评会」重提要求立法赋予该会「受约制特权」。「报评会」接到很多投诉,都涉及非会员报刊,而该会受理这些投诉,并公开批评非会员报刊违反《专业守则》,这容易惹来诽谤官司。二零零三年底,《壹周刊》不满「报评会」就其报导所作出的裁决,入禀控告该会诽谤,官司至今仍未完结。其实,「报评会」早于二零零一年就曾起草私人法案,争取享有「受约制特权」,令该会关于报业自律的言论,受到法律保障,除非出于恶意,否则不能被告以诽谤。但不少立法会议员对「报评会」这个要求有保留,私人法案因而被迫搁置,未能提交立法会。不过,就算「报评会」如愿,成功争取享有「受约制特权」,今后可无后顾之忧地月旦本地报刊的表现,这会否只令该会与非会员报刊的关系变得更恶劣、更不利双方的沟通和合作?假若非会员报刊依然我行我素,不理会「报评会」的裁决和批评,这又能否促进香港报业自律?

报评会的成功关键

「报评会」的表现未如理想,面对的困难很多,前景亦不明朗,这其实是全球大多数报业评议会的普遍现象,问题源于它的本质。很多时候,报业评议会只不过是报界的一个自卫组织,用以抗衡政府的规管意图。由于报界自律的决心不大,报业评议会的成效往往成疑问。长远而言,「报评会」亦难以消除政府规管报刊的威胁。「法改会」发表报告书后,政府未有积极跟进。从表面看来,设立法定组织的建议不了了之,但这可能只是风雨来临的前夕,一旦公众认定报刊死性不改,又遇上传媒的一些做法激起民愤,政府就能挟着当时的民意出击,极速地落实「法改会」的建议,立法加强规管报业。

虽然公众人士占「报评会」成员半数以上,给「报评会」注入公信力,但这些人士对该会的运作和前景,未必有很大的影响。归根究底,「报评会」能否令行业自律,取决于新闻界、尤其是报刊老板和高层的决心,而关键又在于他们如何看待新闻自由。如果他们认为,只有拥有报刊话事权的人,才享有新闻自由,而且可以为所欲为,而「报评会」只不过用来走过场;加上老板又不愿多资助「报评会」,旗下的报刊讲一套做一套,平日采访报导都置《专业守则》不理,不培训亦不约束员工,反而向他们施压,自律自然难以实现,而香港的新闻自由最终也会毁于新闻界手上。反之,如果新闻界认同新闻自由是一种全民共享的权利,并认识到新闻界要享有新闻自由,就必须得到公众的支持,滥用新闻自由的情况则可望减少,而业界自律才有基础,这亦是「报评会」能否成功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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