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没带地图的旅程? 论「香港公共广播服务检讨报告」与公共广播的未来

2007-04-13
公共广播服务检讨委员会经过一年多工作,发表最后报告。
香港电台拥有丰富公共广播经验。
公共广播服务需紧扣社会。
  「香港公共广播服务检讨报告」(下称报告)出炉,传媒的焦点立即对准了香港电台的存废问题,端在狎惆悝{间讨论的,本该是新公共广播机构的全盘大计,却不料顿时贬作替枱底议程服务的打手,把港台送上末路穷途。

  公共广播服务检讨委员会(下称委员会)诸委员或许并无此意,不该受此对待,却又难辞其咎,因为尽管委员会不杀香港电台,香港电台却可因此郁郁而终。只要政府实行委员会的建议,成立新的公共广播机构,却又排除港台置身其中,他日港台若不关门大吉,也注定会变得面目全非。

  
废除港台无据 责任没法躲避

  责任是回避不了的。委员会强调,「政府如何调整港台的角色,超越了这次检讨的范围。」若果如是,委员会应该只建议,成立由法律保障其独立性的公共广播机构,但至于港台应否又如何参与其中,则该保持中立,让公众讨论后政府才作定夺,而不应先敲定港台与公共广播服务绝缘,然后在指明港台前无去路之后,却又明示港台前途与它无关。

  更何况委员会认定港台无缘于公共广播服务的论据,若非薄弱,也是模棱两可。其一,委员会认为港台的架构根深蒂固,内部守则详尽细致,加上机构文化浓厚,因此一旦转为法定的公共广播机构后,其现有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能否满足到新的要求,实难断定。坦白说,这种论据,根本是不知所云。何谓「根深蒂固」的架构、「详尽的内部守则」、「浓厚的机构文化」?这些架构、守则、文化如何积重难返?如何不利公共广播服务?种种问题,事关一个机构的存亡,却统统欠缺应有的解释。基本情况如何,犹如处身五里雾中,也难怪委员会只能说,难以断定「其现有组织和运作方式的存废」。问题是,既然难以断定,更公允的做法,该是作更深入的调查研究,再行论定,断不能知难而退,甚至以不知为知,为怕判断错误,便索性另辟新制,从零开始。这种认知态度,回避真相,除了可能错判而欠港台一个公道,也难保全新创制就可以十全十美。其实公共广播机构不论由港台演变而成,或全新创制,可谓利弊互见,但两者孰优孰劣,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定夺何者利多弊少。委员会该深入研究,而非草率决定。

  其次,委员会认为不让香港电台转为公共广播机构,便无须处理员工转制的问题。委员会的忧虑是,港台员工「大多数以公务员身份加入政府,对任期、报酬、晋升机会及退休保障均有合理的期望。」撇开以上陈述不尽不实(注:港台员工七百多人中,约三百六十人为入职港台的公务员,二百七十人为合约员工,另有超过一百人为政府文职人员,可于不同部门工作),政府对转制经验丰富,怎会不懂如何应付?除非政府早已向委员会明言,不打算再作转制安排,或者港台员工清楚表明不愿转入公共广播机构,否则,委员会大可搁下转制问题,把精力集中于研究员工的资历和表现,是否符合公共广播的专业要求,若加以认定的话,员工过渡新制的具体问题,就交由政府处理好了。相反,委员会对港台员工质素不置可否,就先政府之忧而忧,以员工过渡的行政问题,盖过对公共广播服务的专业考虑,把香港电台摒诸门外。

  
检讨论据贫乏 未来眉目不清

  当然,同样受忽略的,是港台过往在公共广播服务的表现。报告重申公共广播的四项原则 ─ 普及性、多元性、独立性、独特性,也有论断本港的公共广播服务有所不足之处,但对于港台提供的公共广播服务,却不作具体的分析,更不要说系统的评估了。

  报告指出,二零零五至零六年度,港台制作了五百五十七小时电视节目,只及商业广播机构所提供类似公共广播电视节目的5%,也只占商业广播机构播放政府节目限定总时数的三成。从数量看,港台看来仍有大量增长空间,制作更多公共服务节目在商营传媒播出,接触大量的市民。港台何以没有这样做,委员会没有进一步探讨,也从没有考虑通过港台或其他来源,在短期内增加公共广播节目的数量,在商营电台广播,以便更广泛接触市民,以满足他们对这些节目的需要。

  从质素看,报告指出,商业广播机构由于商业及政治因素的牵制,令其制作的公共广播目流于大众化、种类和题材有限、节目编排千篇一律。至于香港电台,报告认同其职责是为市民提供资讯、教育及娱乐节目,但「这些特征并不足以使港台成为公共广播机构,也未能确保其服务能满足社会对公共广播服务的需求。」至于港台的公共广播节目质素如何,却未有提及。

  报告对商业广播机构的概略评述,近乎小骂大帮忙。其论点不外泛泛而论,认为不能对商营机构的公共广播功能寄予厚望。彷佛是说,商业和政治压力之下,商营广播已出尽全力,没有什么可改进的,完全忽略本港广播业是受管制的事业,经营者得到政府发牌制度的庇荫,准入门槛极高,不容自由竞争,因此可让经营者通过寡头竞争,取得比市场竞争为高的利润。正因如此,政府要求商营广播机构对公共广播服务作更大的贡献,不论是提高征税额作公共广播的用途,还是责成它们改进公共广播节目的质素,可谓完全符合公众利益。

  至于港台,报告不作正面处理,因为委员会认为检讨港台的未来,超越了其职权范围。不检讨港台的未来,就索性连它的过去与现状也一概视而不见?还是怕检讨结果会令人对港台的表现致意,甚至对它的未来有所期盼?

  其实委员会开宗明义,就是要「全面检讨香港的公共广播服务」,而香港电台的工作,就算不是全部,也有不少部份,不论是公认还是自称,都属于公共广播服务,委员会不去检讨港台的节目质素、社会目标、运作模式、观众反应、制作限制,岂非辜负政府所托,辱命而回?

  更重要的是,委员会对港台的节目欠缺具体的评价,固然令大家无法得知,这些节目能否(或当中有多少能够)达到委员会心目中公共广播的四大原则(普及性、多元性、独立性、独特性)和四大功能,从而论断港台对公共广播的功过,以至在未来公共广播之中的角色。另一方面,由于报告欠缺实例参照和评价示范,这四大目标和四大功能,只是一堆抽象原则而欠实际指谓,对他日的公共广播服务,并无提供实质的经验总结和系统参考,反映出委员会的工作在于务虚探索而非在意于传承本港公共广播的得着,或者弥补过往的不足。

  当然,委员会对时下某些公共广播节目又怎会没有意见。例如报告指有质素的时事节目不足以满足市民需求、缺乏多元性(须多反映弱势/小众社群的生活)、独特性及创意不足、必须区分节目主持、评论员、分析员的不同角色等,当中不无道理,但在缺乏全面而具体的节目内容分析,这些判断只会流于传闻,根本无法让大家了解委员会的判断是否准确,而即使准确的话,这些问题又有多普遍。

  要有根有据,委员会不能以耳代目,单凭收到的意见书便对节目作出判断,还须建基于坚实的知识基础,如专家对有关节目的评估、有代表性的民意调查对公共广播节目的评价、节目观众的深入访谈等等。也只有在这样的知识平台上,市民才能知悉时下公共广播节目的长处和不足,而制作者、管理者以至他日的公共广播机构执事者也能从中不断总结经验,兴利革弊,去芜存菁,令本港的公共广播服务稳步前进。

  
徒有空泛原则 推动社会无方

  报告的另一忽略之处,是不去解剖当下本港社会的形势和议题,以断定公共广播应有的贡献所在,从而确定广播服务的具体目标和焦点。

  以英国为例,英国广播公司肩负的角色,不是空泛的原则,而是具体的责任。例如政治方面,英国大选投票率由一九七二年的百份之七十二不断滑落,至二零零一年,已下降至百份之五十九,年青人的投票率更在四成以下。但投票率下滑不代表英国人对政治袖手旁观,单是二零零三年反对攻打伊拉克的示威,就有过百万人上街抗议。与此同时,新闻业竞争激烈,新闻报导较前加入更多商业的计算,结果令新闻节目欠缺深度。有见及此,英国广播公司在推动公民生活方面,大力主张以更高质素的新闻及时事节目,并针对不同社会组别的特征,以不同方式,让他们洞悉政局和社会议题,也为他们提供不同的参与渠道,令公民变得更积极活跃,同时有更多机会参加国家政策的辩论。可见,公共广播对公民生活有特定的针对性,绝非高谈阔论可以比拟。

  反观委员会论述公共广播的功能时,却没有先替社会把脉,更遑论具体研判公共广播如何服务当下的社会和市民。报告虽然清楚明言公共广播共有四项功能(即确立公民身份及促进公民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共融及多元化、推动教育及持续学习、激发创意及丰富文化生活),但大部份只属一概而论,却不从社会现实出发,条分缕析,让大家看到公共广播的每项功能如何紧扣当前的社会议题,又如何适切服务社会,体现公众利益。

  其实具体的社会分析,更有助于说明公共广播的社会价值。在确立公民身份及促进公民社会发展方面,委员会又怎能置若罔闻,对新闻及言论的公共空间是否日益收窄、政制改革停滞不前对公民社会发展的影响、现有政治格局下权力高度集中如何削弱公民权利及民间社会、政府施政与民意诉求的鸿沟等等存而不论、不置一辞?难道委员会认为这些问题对公民身份及公民社会毫不重要、对公共广播面对的挑战毫不相干而无所用心?

  又例如,在促进社会共融及多元性方面,委员会何尝不可以深入社会民生,精研统计数据,以洞悉本港社会不同阶层、不同地区、不同性别、不同年代、不同种族/来源、不同宗教信仰人士的不同生活处境、人生期盼、对社会的理解、对价值的认定,由此了解社会上不同组别的客观差异和缝隙,以至他们对这些差异的主观理解和感受。也只有基于这种确切的认识,委员会才可能针切时弊,为公共广播订立议程,出谋划策,分出缓急先后,鞴O加强不同组别之间及组别内部的沟通,从而增进了解,消除歧视,减少分化,拉近差距,再探求及巩固共识,以达致社会共融。

  类似上述的探讨,同样有助于了解其余两项公共广播功能的具体作用和社会价值。这G篇幅所限,暂且按下不表。但以上的讨论已充份表明,若要公共广播紧扣社会需要,适切服务社会,大家必须绕过一部通书,再从本港的社会形势、核心价值、身份认同等方面,共同研判本地社会的发展议题和障碍,探讨公共广播如何用心用力,才能决定怎样为公民社会打拼加油,为社会共融拆墙起路,为社会文化灌溉深耕。否则的话,公共广播的四大目标只流于空泛而概括,彷佛放诸四海而皆准,却昧于社会形势,又略去实质的社会分析,避谈社会信守的核心价值,委员会笔下的公共广播若要服务本地社会,实不知从何说起。

  
未来公共广播端倪初露

  其实委员会亦深切认同,「公共广播服务模式必须植根香港,适切本地受众的特定需要」,因为各地的模式,「都因其特定的历史、文化及社会政治特质而有所不同。」很可惜,报告列述公共广播四大目标之中,只有这么一条是因地制宜的--「增加市民对『一国两制』的认知及了解其实施情况」。

  不解的是,加入这条,是因为市民对「一国两制」及其实施情况真的认知不足,了解不深?还是为了政治正确,又或者其他原因?证据何在?理由如何?「一国两制」及其实施情况又究何所指?怎样的认知才算正确?怎样的了解才算透彻?报告对此没有半点论据,也欠缺应有的说明,以释疑团。也许委员会认定这是理所当然,甚至义不容辞,所以不必解释,毋庸置疑。就正如委员会认定港台不能转型公共广播机构,无须总结本港公共广播经验,不必分析当下公共广播的社会角色一样,同样是理所当然,似乎只要用心良苦,大家不必介意报告的资料不全、分析浅薄、论证混沌。

  有论者对委员会倡议成立公共广播机构便满心欢喜,其余都看作等闲,不必拘泥。但公共广播服务不单需要制度创设,亦讲求公共服务的文化和价值,凡事注重理性分析、问责交代,懂得分清事理、明辨是非,深谙专业知识又更讲究公共利益。因此,我们不单留意委员会的建议,也不得不关心委员会如何活出公共服务的风范,因为从领航人的表现,不难窥见由他们催生的公共广播的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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