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导舆论对公众知情权的影响

2007-09-13
 
  众所周知,新闻最常引用的消息来源是政府机构,官员的意见和资料亦常见于新闻报导,这在不同政治体制中都是一样的,各地政府均会透过向传媒提供中性的资讯、发放有利的讯息影响传媒、或者隐瞒不利的消息来影响舆论,最终达至影响市民大众的目的。

  除了提供中性的资讯,对香港政府来说,利用公关技俩引导传媒作出有利政府的报导尤其重要,因为特区行政长官并非由市民普选出来,缺乏认受性,行政机关需要透过传媒凝聚公众「共识」,以达到管治获得认受的印象。而现届领导班子显然比前特首更明白个中重要性和更乐于使用有关手段。值得关注的,是市民的知情权有否因而受到影响?

「吹风会」乱吹
  一般而言,政府会透过发放新闻稿或由官员公开表述来宣示政府讯息、立场和政策;但当局亦会不时透过「吹风会」,以不具名引述消息来源的前提,向传媒阐述政府意向和政策设计的理念,其主要目的是影响传媒采取有利政府的立场、主动引爆不利的消息,并引导传媒作出对政府较少伤害的报导;若消息敏感或具争议性,便会发放试探性气球来测试反应—即若有关构思经匿名消息人士发表后不受市民欢迎,官员可在正式被问及时加以否认,又或修订立场来减少事件对政府的冲击。

  以近期扎铁工人争取加薪工潮为例,劳工及福利局在事件爆发后居中斡旋,约一星期后,《明报》突然在八月十六日引述消息人士说,商会态度强硬,政府经评估后,认为再没有斡旋空间,故此决定停止斡旋。但有关言论经协助工人的立法会议员李卓人炮轰后,劳福局翌日口气软化,虽然没有用上斡旋一词,但声称会继续「沟通」,显然是主责官员发放试探性气球后,发现不获舆论支持,于是修订立场。

  此等「吹风会」一直存在,但过往触及的范围较为狭窄,大部份均集中于政治议题,但近年则社会民生议题亦被囊括。除上述扎铁工潮外,报章在八月中下旬引述消息人士谈及的议题便包括:政府有意强制发展商进行通风评估,以纾缓屏风楼问题;港府将于九月中公布昂坪360意外调查报告,首重如何重建用者信心;牛只输港减少,但香港难以开放牛肉市场;公务员事务局快将批准广播处长朱培庆提早退休等,主要是让市民消化有关消息,以便正式公布时减少对政府的不满。而引述匿名消息来源的报导,亦非只限于重大事件,一些毫无重要性的也用上消息人士。当局滥用消息人士之便固然令人质疑当局是否尊重新闻自由,但有关记者和报章引用消息人士的标准亦未免太宽松,予人可以予取予求的感觉。其次,政府的吹风对象亦不限于新闻工作者,还包括学者、时事评论员、专栏作家等,看来是希望透过此等舆论领袖撰写专栏或接受访问时发表的意见,去影响公众。

箝制传媒工具
  对政府而言,「吹风会」确是有利无害,它既是试探民意而毋须负责的工具,亦可成为对传媒「赏善罚恶」的萝卜和大棒:政府认为友善的传媒可获邀参加「吹风会」,从而获取独家或更多资料;敢于批评而被官员认为是「恶死」的传媒则不获邀请。而是否友善,又可因传媒机构或因事而随时生变。例如《苹果日报》便较少有政府消息人士的报导,而不乏吹风机会的《明报》,八月上旬则罕有地发表社评,质疑报社是否被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封杀。事缘薪常会选择性地向九间报章发放消息,但曾数次批评公务员加薪有欠公允的《明报》则未有获邀,该报质疑这是否惩罚其批评言论。

  这手法在香港尤其奏效,因为政府拥有最多资讯,而且不会因政党轮替而让其他党派亦可以有机会掌握政府资讯,记者若要获取更多的政策资料,较难另觅蹊径。故此,无论当局是有心抑或无意地祭起资讯的萝卜和大棒,个别传媒难免会因此对当局「笔下容情」。香港中文大学新闻学系八月中旬发表的二零零六年香港生活指数调查显示,反映传媒对特区政府、财团和中央政府批评度的「报纸批评指数」连续三年下降,以十为最高,指数由零三年的4.94逐年下跌到去年的3.68。传媒对政府的批评度持续下降,是特区政府施政大得人心?抑或她的传媒政策奏效?政治化妆术到家?实在值得业界与市民深思。若见诸传媒的批评未能真正反映市民的利益,市民的不满情绪会否藉着一些社区事务爆发,重演清拆天星码头和皇后码头的官民冲突?

  那末,传媒为何甘于被人利用?最显而易见的好处,是获邀传媒可以得到所谓独家消息,让其受众可以洞烛先机,知人所未知,吸引部份市民购买。但这并非全无害处,因为一旦消息人士披露的消息或政策构思因舆论反弹而需要修订或撤回,受损的,便是有关传媒机构的公信力。根据香港大学的民意网站计划调查显示,香港传媒的公信力由九七年九月首次调查所得的6.55分(以10分为满分),渐渐下降至今年四月的5.94分,这与传媒过于轻率地引用消息人士的说话是否有关?确实值得传媒界深思。

如何善用消息人士
  无可否认,对于披露建制内损害公众利益措施的人士,传媒可用匿名消息人士的方式加以保护,但若只为方便个别人士大放阙词而作出不具名报导的承诺,传媒实在是自毁公信力长城。

  正因如此,一些专业新闻机构均会订定守则,订明在何种情况下,记者才可在报导内引用匿名消息人士。以美国的专业新闻工作者协会(Society of Professional Journalists)为例,其守则揭橥,记者应尽可能指出新闻消息来源,因公众有权知道消息来源的可信程度;又提醒新闻工作者在承诺不具名报导消息来源前,切记质疑其动机。《华盛顿邮报》大致采纳这守则,要求该报记者竭尽所能具名引述消息来源,否则,便须在文章内解释为何不具名报导消息来源,并须尽量披露该名消息人士的身份和动机。

  不过,正正是《华盛顿邮报》在七十年代中期以消息人士披露美国的越战问题后,消息人士的使用越见普遍,以致不少美国传媒评论员批评当地传媒滥用消息人士,直至《今天美国》著名记者凯利(Jack Kelley)和英国国家广播公司于二零零四年因不当引述不具名消息人士而惹祸,多人辞职后,传媒才重新收紧引用匿名消息人士的标准。香港是否要重蹈覆辙才可以醒过来?

政府「制造」新闻?
  除了消息人士之外,政府近年更多的举措是自行发布已剪辑的新闻片段,例如政府新闻处六月时安排树仁大学新闻系学生独家访问当时的政务司司长许仕仁,然后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一条略经删剪的访问片段,树仁新闻系接受这样的访问条款固然值得非议,政府新闻处的做法同样令人愤慨。这明显是赤裸裸地确保政府希望市民接收的讯息才可有机会「见报」或「出街」。

  政府一向是当地拥有最大量资讯的架构,若她要藉着发布已剪裁的资讯予传媒,以便引导或操控舆论,香港传媒比其他地方的同业的无力感更强,因为香港政府并非民选,市民纵有不满,亦莫奈其何,但这种司马昭之心之作,充份显示特区政府并不尊重新闻自由,削弱香港成功重要支柱之一的新闻自由,港人可能须要为此付出沉重代价,港人和新闻界均须三思应对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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