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事件与网络社会之转型

2009-02-12
  媒体事件是「历史的现场直播」。这是西方学者戴杨与卡茨(Dayan and Katz)提出的重要观点。他们的《媒体事件》一书集中分析电视直播出现以来,尤其随着卫星直播技术的普及,政经势力可以更有效地组织「电视仪式」(televised ritual),塑造集体记忆,达成社会共识。该书出版于冷战刚结束后的一九九二年,正值全球资本主义一体化上升期,该书因而有相当大的影响。

  但十七年后的今天,新兴网络媒体日益超越大众媒介,全球资本体系陷入重大危机,华人社会新媒体产业开始出现与西方传统发展道路不同的趋势。在此新情形下进行理论反思和现实总结,成为一项有意义的工作。

扩展媒介生态体系
  二零零八年第一期的《传播与社会学刊》登出启事:「新媒体事件:网络、公民与社会权力的重构」,为香港中文大学第二届传播学访问学者深度工作坊征集稿件。其时恰逢「艳照门」之后、冰雪灾害为祸大陆之时,不久又接连发生海外奥运圣火传递受干扰、反对藏独、抵制法货等意料不到的事端。在「五毛党」和「人肉搜索」的影子里,「钉子户事件」继续浮现,「华南虎事件」尘埃落定。二零零八的多事之秋,我们从百余份投稿中选出最好的七份,包括两岸学者,再加上特邀来自大陆、美国和本港的老师,在二零零九年初举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新媒体事件」深度工作坊。

  新媒体亦称「网络媒体」,即互联网和手提电话网。它们可在资讯传播过程中取代大众媒体的部份传统功能;更重要的是,它们可超越媒体之间的界限,从而组成规模更大、更多元的媒介生态体系。这一扩展了的媒介生态体系其实也就是「网络社会」的骨骼和脉络,正如网络社会学派代表人物卡斯特(Castells)如是说。

  参加工作坊的学者们多数对互联网媒体有深入研究,如北京大学的胡泳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卜卫就是大陆自九十年代中期起第一代互联网研究者中的佼佼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杨国斌则多年专注互联网与公民社会的关系。国立政治大学的孙曼苹长期参与台湾公民新闻平台与「新农业文化再造」运动。复旦大学的谢静关注上海城市社区的网上论坛。另一位来自复旦的周葆华则对「厦门PX事件」进行了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和系统的数据分析,内容不单包括互联网,也涉及到手机,特别是短信。

  表面上看,从电视到网络,似乎不过是媒介形式的转换。所谓网络的互动性、扁平性、便利性必将带来社会革命的技术决定论观点,在工作坊参与者中并不流行。大家关心的是,在媒体形式变换的背后,究竟有哪些是对旧有社会权力结构的继承乃至发展?又有哪些是新瓶里的新酒,是真正的新问题、新方法?

  一月九日工作坊研讨会的第一位发言人杨国斌就指出,以网络新媒体为承载的众多网络事件,如「孙志刚事件」、「黑砖窑事件」、「华南虎事件」,均有与传统「媒体事件」所不同的传播逻辑。它们不再仅依靠现代主义的理性思维和说服手段,转而采用感性手法,诉诸人们的喜怒哀乐,进行「情感动员」。这正是新媒体事件巨大影响力的重要来源,也是大一统式的传统媒体事件所欠缺的。

  与此相应,南京大学的杜俊飞在分析了十余个个案的基础上,提出「专家 — 传媒 — 大众」的社会性动力框架,试图论证该三角互动模式与传统媒体时代已有质的不同。人民大学的雷蔚真则以四川地震后的「范跑跑事件」为例,分析了公众事件凝聚社会群体注意力的方式如何在新媒体介入后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既是因为各种网络平台如Blog、BBS的实时报导,亦是因为新旧媒体之间形成了特殊的互动关系。

  吴筱玫来自台湾的国立政治大学。她回顾零五年「新228劈腿事件」,令人想起更早年的「木子美事件」、「璩美凤事件」、还有零八年的「艳照门」。这些在传统大众传播时代成不了事件的事件,却都借助网络媒体,跃上头版头条。理性感性的界限再次被打破。公与私、性欲与偷窥、操纵与被操纵,都通过「群众书写」成为另一类现场直播的野史。吴筱玫还反思研究此类事件的知识论问题,尤其是超文本网络资讯环境下大家依靠PageRank和Google搜索,所建立的历史观念有多么不可靠,以及如何在培养谘询批判能力的基础上对有问题的网络文本进行补遗。

  深圳大学的周裕琼与北京大学的胡泳不约而同都选择「谣言」为题。胡泳在理念上分析「谣言」成因,结合中国实际梳理国外理论,目的是要给「谣言」正名。周裕琼集中研究二零零八年四至五月的抵制家乐福事件,整理出四条主要谣言,而后对其内容、传播主体和传播过程进行逐一分析,深入探究这一系列谣言是如何建构起来,成为群体事件的导火索。

  中山大学艾晓明点评周裕琼论文时指出,古文中的「谣」本为中性词,如「民谣」、「歌谣」,而「谣」字在当代中国被污名化恰恰是政经势力作为「背后操手」介入的结果。她同意胡咏的正名观点,并进一步建议改用「传言」称谓来更好地进行学术讨论。下一步研究的重点应当由事件的「谜面」,即文本和再现手法,转移到真正的「谜底」,即「操手」的权力机制问题上去。

  这里所说的「操手」问题其实也是戴扬与卡茨最初关注的焦点,只不过电视直播媒体事件的组织者相对而言更加拥有文化霸权。即使今天的中央电视台,其独霸话语资源的垄断地位也不能与九十年代西方主流媒体独步全球的情形相提并论。而新兴网络媒体运作过程中的「操手」就更多元、更难预测、更真假莫辩、更加存在内在矛盾和冲突了。

新语境下的媒介事件
  所谓新媒体事件因此既包括建立在网络媒体之上的「新媒体」事件,也包括展现出以上种种新特点的「媒体事件」。它所标志的不仅是媒体形态的变化,不仅是媒介生态系统的扩展,而且更是媒体内容、话语权、主体性的变迁,是网络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转型。
  对此的最佳例证莫过于孙曼苹对台湾公视PeoPo平台的深入研究,展现出当地农村社区传播已超越孤立的「新媒体事件」进入更高层次的「文化再造运动」状态。孙曼苹称此新阶段为「公民新闻2.0」。借用她的话,藉「新媒体事件」组织起来的社会,又何尝不是「网络社会2.0」呢?

  十七年前提出的概念需要与时共进,这是连戴扬和卡茨也不否认的。他们近两年来就已在不同场合对「媒介事件」理论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在北京奥运的新语境下再次充实「媒介事件」的内涵(Dayan, 2008)。中华传播现象与社会问题已成为国际学界关注的重心,身处这片沃土之中的华人传播学者自当责无旁贷。

  我们更进一步提出「新媒体事件」,不再只是修正西方概念,不再只是因为网络媒体在华人社会况的突出作用。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直面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类型的集体记忆形成过程。塑造共识固然重要,但在今日的网络社会中,必须肯定的是,共识不是单一的,事件不是纯粹的。在此新语境下,如何既回应经典命题,又实现学术创新,这恐怕是超越二十世纪传统大众传播研究,在理论和方法上真正进入二十一世纪传播学新天地的重要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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