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台就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言论的回应
发稿日期:2021-05-30
就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于5月29日有关《议事论事》的言论,香港电台有以下回应。
原《议事论事》制作团队在5月21日播出的一集《议事论事》末段加插播放六四长跑的片段,明显违反本年三月新成立的编辑委员会的指令及偏离编辑管理机制。编辑委员会早前已决定,《议事论事》的内容必须关乎当下立法会事务,并须得到编辑委员会批准。有关决定适用于《议事论事》任何部份,包括 Roller。负责的管理层亦已多次向其属下团队作出相关指示及督导。上述该集《议事论事》加插播放六四长跑的片段,内容明显与该集讨论事项或立法会当前议题无关,事前并未经编辑委员会同意。港台会严正就原《议事论事》制作团队涉嫌违反现行编辑管理机制进行调查,并按既定机制惩处违规人员及追究责任。
港台管理层重视与各层级同事沟通,并按既有的管理链向不同层级的员工讲解编辑委员会的决定。事实上,自本年三月港台引入新的编辑管理机制后,绝大部份港台制作团队均专业地按新的编辑管理机制行事,包括就具争议节目向编辑委员会提交详尽的建议书以及把制成品完整地送交编辑委员会考虑。新的编辑管理机制大体上运作畅顺。事实胜于雄辩,自本年三月至今,港台不同制作团队制作芸芸数千小时的节目中,只有三个早于三月前已开展制作的节目因不符合客观及不偏不倚的原则在播出前被袖起,以及上述一集《议事论事》被删除未经编辑委员会同意播放的环节,而这些节目皆由港台的一个组别的团队负责。其余由其他团队制作的节目均符合《香港电台约章》(《约章》)及《节目制作人员守则》(《守则》)以及编辑委员会的要求。港台管理层衷心感谢努力确保节目符合《约章》、《守则》及编辑委员会要求的制作团队。
港台作为香港的公共广播机构,所提供的节目须达到《约章》下的公共目的,包括让市民认同公民身份及促进公民社会发展,以及提供让市民了解社会和国家的节目,培养市民对公民及国民身份的认同感。由行政长官任主持的节目《选委界别分组面面观》,符合《约章》要求。
根据《约章》,港台编辑自主,不受商业、政治及/或其他方面的影响。《守则》订明在奉行编辑自主时,须履行编辑责任(“There can never be editorial autonomy without responsibility, freedom without restraint.”)。我们必须强调,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亦必须明白,港台编辑自主不等如港台个别制作人员编辑自主。我们也希望,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能尊重《约章》及《守则》下对港台的要求及期许,包括个别员工不能任由一己成见左右其专业判断。根据《约章》,广播处长作爲港台的总编辑,为港台作最终编辑决定。港台既是公营广播机构,亦是一个政府部门,凡事须有规有矩,不能偏离机制。港台管理层欢迎工会提出意见,但亦期望工会所提的意见能以事实为基础,并尊重现行港台已实施的编辑管理机制,否则只会进一步影响管理层与工会的有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