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活动由2026年1月2日开始,至2026年1月22日11:59pm完结。
2. 参加者必须于香港电台《十八好时光》 Facebook专页内之【「2025年十大消费新闻选举」送礼益街坊】帖子内留言,以私讯方式留言将不获考虑。公开留言中不可透露任何个人私隐资料。
3. 香港电台将以节目资料的准确性,以及先到先得等准则选出得奖者。
4. 所有留言不可带有色情、暴力、不雅意识或恶意批评的内容。香港电台有权即时将任何不恰当的留言删除,并取消该等人参加游戏之资格而不作另行通知。
5. 每个Facebook 账户只有一次获奬的机会。为保持活动的公平原则,如发现任何蓄意以空号或假帐户参加是次活动,香港电台有权取消该参加者的参加资格并不作另行通知。
6. 香港电台将于2026年1月26日或之前在香港电台《十八好时光》 Facebook专页内公布得奖结果,每人可获得消费者委员会送出之手机挂绳乙份。
7. 相片中的奖品颜色及大小只供参考,一切以实物为准。 所有奖品不设数量、款式及颜色的选择,敬请留意。
8. 奬品一经送出,恕不退换。
9. 得奬者请于2026年1月28日11:59pm前,发送一个Facebook私人讯息(Inbox Message)至本页,提供中文或英文姓名全名及本港邮寄地址,以及附上含有「2025年十大消费新闻选举」投票编号之截图,并注明是【十八好时光 —— 「2025年十大消费新闻选举」送礼益街坊】活动的得奬者,以便安排领奬事宜。
10. 香港电台员工及家属均不得参加是次活动,以示公允。
11. 得奖者请依时联络我们作奖品送递安排,逾期作废,香港电台将不会作出任何赔偿。
12. 活动的有关日期及时间以香港本地时间及香港电台电脑系统为准。
13. 香港电台为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仅提供活动奬品,并不参与本活动之规则、评审、通知及运作。
14. 是次活动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只作核对得奖者身份及领取/送递奖品之用,并将于活动完结后三个月内销毁。 除为达致上述或直接相关目的或为法律所容许或规定外,不会未经同意向第三方披露个人资料。
15. 香港电台有权对上述条款及细则作出修改而毋须另行通知,并对活动的安排、条款及细则拥有最终决定权。
16.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及解释,任何因本条款及细则而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争议,将受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专属司法管辖权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