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华生虽然想法不多,仅有的想法却都顽固得出奇。长期以来,他一直在苦苦纠缠,逼着我自己写一篇讲述以往经历的文字。这兴许是我自讨苦吃,因为我经常都得指出他的毛病,说他写的那些故事如何如何肤浅,还说他只知道迎合大众的口味、不懂得严格地遵循事实和数据。「你自个儿试试好了,福尔摩斯!」这就是他的反驳。不容否认的是,提起笔来之后,我自己确实有所体会,既然是写故事,那就必须写成读者爱看的样子。下面这个案子读者肯定爱看,因为它是我那份记录当中最离奇的案子之一,只不过碰巧被华生漏掉了而已。既然说到了我这位老朋友兼传记作者,我不妨借机补充一点,侦办各种区区小案的时候,我之所以要不辞辛苦地拖上一名同伴,并不是因为我感情用事,也不是因为我突发奇想,而是因为华生确实有他的独到之处,只不过他性情谦退,光顾着过甚其词地吹捧我的事迹,没有留意到他自己的优点。如果你的同伴能够预见你的结论和行动方略,那样的同伴只能说是非常危险,反过来,如果他自始至终都对事态的变化感到惊诧莫名、自始至终都对未来一片茫然,那倒可以算是一名不折不扣的理想助手。

 

按照我记事本里的记录,詹姆斯‧M. 多德先生登门造访的时间是一九零三年一月,也就是布尔战争刚刚打完的时候。多德先生是一位魁梧挺拔、朝气蓬勃的英国公民,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那阵子,华生老兄已经做下了我记忆之中唯一的一件只顾自己不顾交情的勾当,抛下我去讨了一个老婆。多德先生上门的时候,屋里只有我一个人。

 

我的习惯是自己坐在背对窗子的位置,把我对面的椅子留给客人,好让他们完全暴露在天光之下。詹姆斯‧M. 多德先生似乎是不知道怎么开口,而我也没有帮助他打破沉默,原因是我可以趁此机会多观察他一会儿。我早就已经发现,明智的做法是一上来就让主顾领教一下我的本事,到这会儿,我便把一部分的观察结论说了出来。

 

「据我看,先生,您一定是从南非回来的。」

「是的,先生,」他多少有点儿诧异地回答道。

「以前是在帝国义勇骑兵部队,应该没错。」

「没错。」

「米德尔塞克斯义勇骑兵团,毫无疑问。」

「确实是这样。福尔摩斯先生,您简直跟巫师一样灵啊。」

看到他迷惑不解的表情,我不由得笑了起来。

「一位英武的先生走进我的房间,脸上带着英国太阳晒不出的那种黝黑颜色,手帕又塞在袖子里、没有揣进口袋,看到这些情况,这位先生来自何方并不是一个很难推测的问题。

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