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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掷砖案 两名青年误杀罪脱暴动罪成各囚5年半

2022-08-12 HKT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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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官杜丽冰判刑时说,暴动罪案件必须判处阻吓惩罚,考虑两人年轻及缺乏成人的适当指导,判囚5年半。(港台图片)
    法官杜丽冰判刑时说,暴动罪案件必须判处阻吓惩罚,考虑两人年轻及缺乏成人的适当指导,判囚5年半。(港台图片)
两名青年在2019年11月参与上水示威,两批不同人士互相掟砖期间,一名年约70岁的清洁工被掷中头部重创翌日不治,另一名年约60岁男子遇袭后左眼虹膜撕裂。两名被告误杀罪及有意图而伤人罪不成立,但暴动罪成立,他们今日在高等法院各被判囚5年半。

法官杜丽冰判刑时说,两名被告响应网上号召有预谋地到场拆砖堵路,但无预视到事件严重性,而暴动罪案件必须判处阻吓性惩罚,考虑两人年轻及缺乏成人的适当指导,判囚5年半。

法官特别表扬当日搬砖拆路障的市民为「无名英雄」,指他们没有寻求任何政治和个人利益,只是站出来帮助社会,行为无私无畏,体现香港精神。

法官又说,警方花了逾千小时调查今宗案件证据,感谢警方在案中的协助。

上水掷砖案 两名青年误杀罪脱暴动罪成各囚5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