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调查贪污时,揭发一名物业买家讹称购买一个单位自住,欺诈一间银行及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向他批出八成按揭贷款,涉款约780万元。被落案起诉的买家是消防处高级消防队长、39岁的许智丰,他今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两项欺诈罪名成立。暂委法官陈炳宙将案件押后至10月10日判刑,被告获准保释。
被告于2020年以965万元购入新蒲岗一个私人住宅物业,向工银亚洲申请八成按揭贷款。案情透露,被告在同年向工银亚洲及按证保险公司讹称,完成购买物业后,会作自住用途。按证保险公司其后批准按揭贷款的保险申请。工银亚洲亦向被告批出一笔共约780万元贷款。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发现工银亚洲批出该笔按揭贷款当日,被告委托一间地产代理公司出租该物业,并于两日后成功以月租超过2万1千元租出。被告及他的家人从未在该物业居住。如果工银亚洲及按证保险公司知悉该物业并非由被告自住,便不会批核其按揭贷款及按揭保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