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两女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和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以及进口另类吸烟产品,违反《应课税品条例》和《进出口条例》,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各被判处监禁4个月,以及罚款500至1000元。
海关人员于2月18日、2月26日及3月6日在机场分别截查一名40岁抵港女旅客、一名36岁抵港男旅客及一名30岁抵港女旅客,并在他们的个人行李内共检获约11万8200支未完税香烟和约7000支另类吸烟产品,市值共约51万8000元,三人随即被捕。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