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男女涉2020年初医院及口岸爆炸品案,9人陪审团第4日退庭商议,下午宣布裁决,以大比数裁定其中3名被告被控的交替控罪「串谋导致性质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罪成,其余被告均罪名不成立。法庭将案押后至10月10日处理求情。
这宗是第二宗涉《反恐条例》的案件,法官本星期一已完成引导陪审团,审讯历时百多日,全部被告不认罪。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串谋导致性质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罪作为交替控罪。次被告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第8名被告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8名被告依次为何卓为、李嘉滨、吴子乐、张家俊、杨怡斯、张琸淇、何培欣及周皓文。
法官陈仲衡感谢陪审团的时间、心力及精神,指他们终身获豁免再担任陪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