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在大埔宏福苑大火后成立的强化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组,检视了一些即时及中长期措施,即时措施包括巡查近300幢高风险大厦;同时成立快速应变小队,在每次有火警发生时会出动,确保大楼内的消防设施是否有问题。
邓炳强在本台节目《千禧年代》说,除了消防会加强巡查,亦必需加强大厦管理公司的责任,包括巡查及日常维修等责任。他说,过往法律责任属于法团,但认为需要检讨管理公司是否亦要负上责任。
邓炳强说,现时按法例要求火警钟要一年检查一次,是否可以加强至每半年一次。当局建议每年进行一次火警演习,让市民熟悉走火通道及基本消防设施如何操作等。
他又说,期望能推动消防大使行动,鼓励大厦住户出任,留意大厦有没有出现消防违规。如果是简单情况可通知管理公司,如果是严重情况可通知消防处,相信有关做法比单靠消防巡逻更有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