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大埔宏福苑火灾成立的独立委员会,早前召开指示会议,有法律界人士关注宏福苑居民未有法律代表。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在一个电台节目表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现时作为宏福苑的管理人,公司及其法律顾问早前都有出席独立委员会的指示会议,亦会出席之后的听证会。
麦美娟指出,法团管委会是代表业主的「共同利益」,如有个别业主希望向独立委员会提交资料,则不算是「共同利益」,因每个人知道的资料都不一样,但她强调如果独立委员会邀请宏福苑法团管委会提供资料,合安亦会履行责任,聘请法律顾问代表法团。
至于合安公司接手处理宏福苑火灾的善后工作进度,麦美娟说,合安正与前管理公司进行交接,但由于牵涉很多复杂程序,过程比一般管理公司的交接复杂,合安及前管理公司都有委任律师代表,亦有第三方律师审视交接工作,以免出现争拗,导致处理时间较长。
被问到业主要求合安协助追讨大维修承建商「宏业建筑」的保证金,及安排上楼取回私人物品,麦美娟说,合安已就保证金事宜联系相关银行,也找了法律专业人士协助处理;至于安排上楼,她说现时仍处于搜证围封阶段,亦需配合楼宇的巩固维修工作,要逐一按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