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卫生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计划在卫生署之下成立药械监管中心,配合国家推动药械新质生产力的政策方向,今年下半年会提交条例草案。
文件提到,成立药械监管中心的目的,包括代表香港特区参与药械监管相关的国际协作;修订现时分别规管西药和中药的相关条例,转移药物监管权力至卫生署署长,以理顺监管架构,与国际标准衔接,并由药械监管中心执行有关职能,以提升整体监管的一致性和效率,更迅速回应创新药械的发展需要,配合国家推动药械新质生产力的政策方向。
当局相信,修订将有助加强西药和中药两套监管制度在运作上的一致性以及架构重叠的情况。
局方又建议在《中医药条例》下设立全新的中药上诉审裁处,专责处理中药及中药商监管方面相关决定的上诉,包括对中药商采取的纪律处分决定,以达致制度对等。同样地经中药上诉审裁处裁定后,有关人士可再就决定向原讼法庭上诉。
特区政府会进一步探讨全面修订《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和《中医药条例》,以及进一步完善现行对药物监管制度,并就相关安排征求相关持份者意见。
编辑:黄佩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