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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火灾听证会 消防处称须修例如关闭消防系统总掣要得到批准

2026-04-10 HKT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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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听证会今早传召消防处助理处长姜世明作供。(钟家铭摄)
    听证会今早传召消防处助理处长姜世明作供。(钟家铭摄)
任顺熙报道
大埔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第二轮听证会继续,今早传召消防处助理处长姜世明作供,是听证会开展以来,首名作供的政府部门官员。

委员会资深大律师杜淦堃在听证会上问姜世明,在宏福苑事件中,由并非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的物管公司员工,关闭消防系统电源总掣是否罕见,以及是否属低级错误。姜世明表示同意,又说物管公司无牌,根本不应该这样做,因这样做是犯法。

杜淦堃追问,如果当日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曾进入大厦消防泵房,而又关闭消防系统总掣,是否属非常严重疏忽,姜世明同样表示同意。

入职消防处超过30年的姜世明又表示,经验中从未见过消防系统总电掣由非承办商的人关掉。针对这方面的问题,杜淦堃问姜世明有何建议及关注。

姜世明表示,宏福苑大火后,消防处留意到有修例必要,包括将来如果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关闭消防系统总掣前,要经由消防处批准,审视关闭系统是否有必要,以及是否有足够替代措施,保障居民安全;同时要将物管公司纳入为责任人,要时刻确保消防设施有效运作;另外建议引入定额罚款,加强执法效率及阻吓力。

姜世明又说,建议修例要求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定期续牌,并加大消防处执法权力,容许他们进入处所搜证,以及将现有违例最高罚款5万元的罚则大幅调高,并加入监禁式刑罚。



编辑:黄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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