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公署就当局打击滥用公屋资源完成主动调查,提出31项改善建议。报告指出,房委会过去7年,就滥用公屋个案检控率最高只是4.2%,建议房委会全面检讨提高检控率策略,要在检控时效内搜集足够证据。
申诉专员公署陈积志表示,公署抽取房委会及房协其中9宗滥用个案调查,发现大部分滥用单位住户,例如把单位非法转租或虚报资产,甚至用作收藏私烟,结果只是被收回单位,没有被检控。
报告建议当局要提醒屋邨办事处人员收到租户递交申报表后,应严谨审核资料,就可疑或未填妥之处作跟进,有需要时主动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机构索取租户的相关资料;检讨周期性家访的安排,与其他打击滥用公屋的措施之间是否有资源重叠。
公署建议探讨如何加强与内地及澳门构沟通,建立渠道更便捷获取租户是否拥有内地或澳门物业;考虑制定针对物管公司及护卫服务承办商职员的奖励计划,提高他们参与打击滥用公屋积极性。报告又建议探讨是否有加重惩罚的空间,可透过行政措施实施额外处分,增强阻吓性。
申诉专员陈积志表示,自今届政府上任以来,房屋署已合共收回超过7000个被滥用和违反租约条款的单位,收回总数比一个大型屋邨单位总和还要多,成效显著,但本着「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施政精神,房委会及房协在打击滥用公屋的行政工作方面仍可更完善,确保打滥工作能够更精准更全面和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