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苏绍聪,陈泽铭
自《香港国安法》2020年6月30日颁布实施,引起各界关注。究竟《香港国安法》的内容细节如何?与我们的生活有何关系?一般市民又有什么疑虑?电台及电视节目【国安法事件簿2】邀请政府官员、法律界人士以及专家学者阐释,并从本港的案例作切入点,以不同的环节作深入浅出的説明,浅谈《香港国安法》。
嘉宾:林定国(律政司司长)
国家安全是全球公认的国际原则,环顾世界各地,所有国家都有制定国安法去保护该国的安全;在美国的爱国者法例和新加坡的内部安全法,均为政府所通过的一些法例,去保障国家的安全。
嘉宾认为香港国安法是依据基本法第18条,用附件三形式,引入成为香港法律的一部分。在起草国安法过程中,是根据三个很重要的原则,分别是衔接、兼容和互补。在草拟法例时虽用了不少内地法律用语,也不乏普通法中常用的语言。其次是一些特别的条款,如第41条说明在香港处理涉及国家安全案件,无论在侦查、检控、审讯以至惩罚阶段,都适用本法和香港本身的法律。若遇上国安法没有涵盖的议题,这时候便行使本港的普通法。
他亦指出现今的挑战是比以前更复杂的政治气候,令国家安全的风险与日俱增。在这个变局中,要做好一套国安法,需要有足够敏感度去达到维护国家安全。
主持人:苏绍聪,陈泽铭
嘉宾:梁美芬 (立法会议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社会经常聚焦在国安法下的4条罪行,但从经已审结的案件中,法院也确认本港有不少法例仍可引用作保护国家安全;当中较多被引用作起诉有《刑事罪行条例》第9及第10条的煽动罪。
梁美芬议员表示在日常生活中,当经常遇到一些国安法仍未有涵盖的罪行,刑事罪行条例第9和第10条可作弥补。法例上是不需要有暴力出现才构成煽动,其言论让群众与政府间出现仇恨便足以构成煽动罪。
嘉宾明白任何法例当涉及限制人权的时候,都会产生争议。但从过去已审结的案例所见,我们拥有一个司法独立的机制,去制衡和检视政府行为是否违反基本人权,或人权法中赋予市民的权利,所以普罗市民实不用担心。她并希望将来透过立法去把国家安全说得清楚一点,减少市民误判,避免触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