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探讨:宪法之下的治理架构
根据《宪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而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则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宪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基本法》的根和源,与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和秩序。节目探讨《宪法》与香港的关系,并揭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制设计如何体现国家主权和中央的全面管治权,同时保障了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香港居民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国家事务,如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等国家机构的工作,共同推进国家治理与香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