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的成功元素之一,是他的英语能力,君不见为数不少的港产、国产演员,进军荷里活前都需恶补英语会话,有些可能因英语会话不佳,而不得其门而入,也未可料。华人英语小说《花鼓歌》(Flower Drum Song)作者黎锦扬,就是以英文写作,打入国际文艺主流的例子。

 

「幽默大师」林语堂(1895-1976)学贯中西,在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在美国哈佛大学获硕士,再赴德国莱比锡大学获博士。林语堂自一九三六年后,在海外专事英文写作,曾出版过英文著作达三十多种,包括《生活的艺术》、《吾国与吾民》、《京华烟云》、《风声鹤唳》等,美国文化界把他列为「二十世纪智慧人物」之一,在国际文坛上,林语堂的知名度,与他用英文发表作品,不无关系。

 

禅学大师铃木大拙(1870-1966),一八九二年入读东京帝大,一八九七年远赴美国留学深造。一九零零年出版美译《大乘起信论》,一九零七年出版英文版《大乘佛教概论》。一九二七年刊行《禅论文集第一》(英文版),此后刊行英文本之禅书。一九三三年,凭《楞枷经研究》(英文版)一书获文学博士。后来更与佛洛姆和马蒂诺合着《禅与心理分析》一书,他享誉国际,精通英语是关键之一。

 

大前研一在《即战力》指出,英语是世上最多人认同和应用的语言之一,他认为能操一口流利外语(当然包括英语)就能轻松立足无国界的经济圈。李小龙回到出生地美国后,为了求学和日后谋生,理所当然要将英语搞通,他在一九六一年考进西雅图华盛顿大学(University of Washington,Seattle)时,曾选修英文写作(Composition),舞台演讲(Theatre Speech)、演讲基础(Basic Speech),可想而知,他对语言应用方面,何其重视。

 

如果一九六五年二月四日,李小龙在二十世纪霍士公司试镜时,不能以英语流利对答,后果会如何?

出版社:汇智出版